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房地产税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房地产税,第1张

在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显实质性进展的目标下,相关改革将加快推进。

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相协调的基本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调节力度并提高准确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中国政法大学史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说。市场经济在初次分配中起着基础性作用,但每个人的机会、禀赋、资源都不一样。初次分配后,个人收入差异很大,需要政府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收入,促进共同富裕。慈善等第三次分配可以改善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格局。

他表示,在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下,今后将进一步改革相关税制,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相关税种。比如个税要降低劳动所得税负,调整最高边际税率,鼓励创新。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改革,让房子多、价格贵的人多交税,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可以考虑开征遗产税,防止贫富差距过大。

税改会有新动作。

在我国目前的税收结构中,以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比重较低,而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代表的间接税比重较高。目前,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约为3:7。

史说,间接税主要是附加在商品价格上,最终是由消费者负担。穷人和富人在商品消费上的税负是一样的,但是因为富人收入高,实际负担低,而穷人收入低,实际负担高,加剧了贫富差距。因此,间接税比重过高不利于收入分配的调节。要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这也是当前国家税制改革的方向。间接税比重降低也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明确提出,要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直接税制度,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

个人所得税作为收入分配调节中最重要的税种,在收入分配调节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2019年实施的个税改革首次引入综合所得税制,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将综合所得起征点定为每月5000元,扩大了中低收入者的税率,引入了子女教育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这明显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强了收入分配的调节。

石表示,个税改革后,低收入者基本不用缴税,未来的改革也不再单纯提高起征点,因为实际上高收入者受益更明显。目前,劳动所得的税负(高达45%)明显高于资本所得的税负(一般为20%)。未来的改革应该进一步降低劳动所得的税负,平衡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的税负。

此前,财政部部长刘昆公开表示,“十四五”期间将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和修订,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完善吸引海外高端人才的政策体系。

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分析,综合所得范围的扩大将使个税制度更加公平,强化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专项扣除项目的进一步完善将有助于减轻普通民众的负担。比如,中央已经明确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的护理费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上述会议提出,鼓励勤劳、创新和致富。石认为,目前劳动所得最高45%的边际税率定得过高,多适用于科技人才和专业人才。促进共同富裕,还需要依靠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可以考虑适当降低个税最高边际税率,更好地鼓励这些人才创新。

加快房地产税,考虑设立遗产税。

石说,目前,许多中国人的财富体现在拥有多套房子。下一步应该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进程,尽快开征房地产税。一般来说,只有一两套房子的人可能不用交房地产税,对普通人影响不大。而房子多、价格贵的富人需要承担更多的房地产税,所以房地产税可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起到调节房价的作用。

目前,“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今年6月,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召开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听取了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对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据多位财税专家对CBN的分析,继重庆、上海之后,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望扩大,为房地产税立法探路,积累经验。

我国目前没有遗产税,也没有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

石建议,可以考虑研究开征遗产税。遗产税是对超高收入富人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征收的一种税。税率很高,有的国家最高边际税率超过50%,对调节财富分配有重要作用,鼓励年轻人自食其力。同时,高额遗产税也迫使富人做慈善,这也可以促进慈善等社会事业在收入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降低增值税比例,提高消费税。

降低间接税比重的关键是降低最大税种国内增值税收入的比重。近年来,增值税改革不断深化,通过降低税率、增加进项抵扣等方式减轻了市场主体的增值税税负。

石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改革力度,降低增值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比如增值税税率可以分为三档两档,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负。

在此之前,国务院已经明确,增值税税率要分三档两档。然而,由于一些技术原因和中间问题,这项改革尚未实施。

近年来,消费税制度不断完善,如对超豪华车征收10%的消费税,可以进一步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专家建议,未来消费税可以继续扩大奢侈品的征税范围,提高相关产品的税率。

强化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调节功能。

史认为,由于很多税种需要注重公平和统一,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不是万能的,需要依靠财政支出来促进社会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是让每个人都有公平的起点和平等的机会,包括教育公平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至关重要。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达到8.3万亿元。这笔钱大部分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欠发达地区,用于支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扶贫等民生保障领域,促进了区域均衡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财政部部长助理欧公开表示,“十四五”期间,将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促进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反贫困的基本制度安排,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手段之一。

石说,社会保障覆盖了全社会的公平底线,也对收入分配有调节作用,让每个人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目前,中国正在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未来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促进共同富裕。更重要的是,共同富裕不是养懒人,充分就业也是重要路径之一。促进金融充分就业也是促进共同富裕。

比如,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短板。着力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快补齐农村流通短板,促进扩大居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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