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亿元大案宣判

电信诈骗亿元大案宣判,第1张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查看四川记者张廷明

12月28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2月27日上午,72名被告人、5851人被骗,涉案金额1415万元的电信诈骗案在绵阳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根据各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主观恶性、非法所得及认罪态度,法院一审分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14人5-10年有期徒刑;30人3-5年有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25人;对72名被告人共计罚款1042.5万元,责令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1198.6万元。

据悉,这是绵阳市法院截至目前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的电信诈骗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6月,被告人张某在网上学习电信网络诈骗后,向被告人杨某借款作为原始资金,并与被告人刘某、王某杰签订协议,开发制作“新基建”APP。

APP主要有领取项目工资(即投资返利)、推荐提成、投资保证金、提现等功能,王某杰负责技术维护和服务器迁移。

江油市绵阳人民法院供图

2020年7月中下旬,王某杰将“新基建”APP交付张某使用后,张某以邀约的方式召集杨某、包某玲等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并与被告人林某强、黄某英、彭某森商议,确定由林某强等人负责安排人员提供张某实施诈骗所使用的银行卡,套出银行卡内的资金。随后,林某强联系被告人秦,秦联系被告人黄……就这样,共召集46名被告人参与套现,15名被告人提供了用于过账和取现的银行卡。

在诈骗过程中,张某组织领导该团伙,杨某负责审核被害人信息、接应团伙成员,李负责记录被害人投资情况,包某玲负责记账、为投资用户制作返利,包某元、负责联系套现人员。该团伙通过建立“新基础设施”微信群,通过发布大量虚假新闻公告,宣称“新基础设施”项目为国家重点支持项目,涵盖信息基础设施、集成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大领域,并通过未来增值、鼓动投资人对公安机关保密项目,进而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骗取受害人资金等方式,必将取得受害人的信任。据统计,从2020年8月2日至8月28日12时在柳州被警方抓获,该团伙利用“新基建”APP,在广州、佛山、珠海、柳州等地诈骗5851人投资1415万元,其中返利216.4万元,诈骗1198.6万元。

江油市绵阳人民法院供图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通过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林某强等3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事先合谋,帮助套现并提供作案场所或工具等帮助,9人均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秦等46人明知资金为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帮助其套现,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刘某、王某杰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实施犯罪提供帮助,开发制作APP。被告人黄等15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向其提供用于过账、取现的银行卡。17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法院综合各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主观恶意、违法所得、有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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