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鹅因虚假宣传被罚45万元

加拿大鹅因虚假宣传被罚45万元,第1张

有“羽绒服界的爱马仕”的加拿大鹅摊登场。

据央视财经报道,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高端羽绒服品牌加拿大鹅的关联公司西吉(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处罚原因是利用广告虚假宣传商品或者服务,欺骗、误导消费者,罚款45万元。责令其公开更正并停止出版。

加拿大的鹅羽绒服一度在中国消费者中掀起热潮。今年年初,上海的加拿大鹅被疯狂抢购。旗舰店排队时间从一个小时到三个小时不等,售价近万元的羽绒服几乎售罄。

相关消息发布后,#加拿大鹅因虚假宣传被罚45万#登上微博热搜。

鸭绒的比例远高于鹅绒。

加拿大鹅因虚假宣传被罚45万元。

那么,为什么加拿大鹅会受到惩罚呢?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希吉(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加拿大鹅”牌羽绒服的销售。自2018年9月起,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加拿大鹅官方旗舰店”,并委托上海博多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及产品发布。同月起,网站发布了“我们所有的羽绒混纺都含有赫特利特羽绒,是最好最温暖的加拿大羽绒”的文字。

发现赫特人羽毛指的是从加拿大北部赫特人社区养殖区采集的鸭和鹅的羽毛。据中国羽绒协会和上海服装行业协会的调查人员了解,羽绒的保暖性能与羽绒的蓬松度和含绒量有直接关系。这两个指标受鹅和鸭的生长周期影响。生长周期越长,羽绒成熟度越高,保温性越强。大型成熟鸟的羽绒质量最好。

所以,同品种的鸟,羽绒的质量与鸟的成熟度有关,与产地和气候无关。强调“赫特丽特”的产地来展现羽绒的温暖没有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构成虚假广告行为。

此外,调查还发现,当事人销售的190件羽绒服装中,鹅绒产品约占16.8%,鸭绒产品约占83.2%。也就是说,其销售的羽绒服大多不是保暖性能较好的高蓬松鹅绒,而是蓬松度较低的鸭绒。所以,当事人说自己产品用的羽绒是“上等的,最保暖的”并不成立。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伊森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诱导消费者。本案中,加拿大鹅的经营者在产品介绍中声称,来自某产地的鸭绒是加拿大最温暖的鸭绒。这种描述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规制。

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加拿大鹅官方天猫旗舰店在《退款说明》中发出“涉及已损坏或使用过的商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款,必要时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加拿大鹅质量部门鉴定,加拿大鹅保留最终判断权。”

该条款内容任意扩大其对产品的判断权,排除消费者因产品质量缺陷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随后,加拿大鹅旗舰店修改了这一条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加拿大鹅天猫旗舰店网站点击量达1.81亿次,销售额达1.67亿元人民币。涉案广告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处以4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央视称,记者多次电话联系西吉(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均未得到回应。

经济日报:

只要在中国经营,就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日报8日发表了《抓住说谎的加拿大鹅》的标题!“评论文章。文章称,主要填充物是普通鸭绒,但动辄上万元。加拿大鹅羽绒服卖保暖还是智商税?

文章指出,监制查阅加拿大羽绒协会海外官网,发现一种蓬松度1000的羽绒,是加拿大有测试以来质量最高的羽绒。我们也查了加拿大鹅绒供应商的海外官网,确认他们知道有蓬松度1000的羽绒,而加拿大鹅购买的羽绒蓬松度最高只有800。

加拿大鹅店的时尚女式羽绒服

文章称,加拿大鹅可能没有认真学习中国广告法,也忽略了中国市场的变化。它最初是因为使用了《广告法》禁止的“最高级”术语而被提交的。用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是这次被处罚的主要原因。同时,监管部门也督促其纠正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希望所有企业,无论是中资还是外资,只要在中国经营,都要以此为戒,遵守中国的法律。

文章说,外国的月亮不圆,外国的羽绒服不暖。无论是给自己起个洋名,换个外国产地,还是搞洋品牌溢价甚至虚假宣传,都不是正道。企业要以产品和服务取胜。近年来,消费者不再迷信洋品牌,中国品牌正在崛起,这让我以使用国货为荣。中国企业应抓住机遇,强化RD,优化管理,以民族正气与国外品牌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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