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上头”电子烟,人获刑

贩卖“上头”电子烟,人获刑,第1张

12月18日上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5起毒品犯罪案件。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至6000元。这包括欧、刘等人销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顶级”电子烟的案件。

试用地点

2021年8月,吸毒人员王某乙从被告人叶某飞处购买含大麻素的“顶级”电子烟,叶某飞随后与其上线联系。经过多方联系,终于找到了被告人欧。8月28日,被告人欧向被告人刘出售含有大麻类物质的“上头”牌电子烟一支。经过层层转手,被告人叶某飞最终在天心区某公寓酒店购买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并以25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王某艳。

“他们从头到尾就是一根电子烟,一层一层的卖。这款电子烟和普通电子烟不一样。顶上抽电子烟的多以年轻人为主,主要是法律意识淡薄。”天心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袁勇向记者介绍了案情。

庭审结束后,鉴于案情简单明了,审判长结合全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欧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刘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天心区人民法院还处理了姚某南贩毒案;、易、杨贩卖毒品案;、米贩毒案等4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体宣判。在宣判的5起案件中,均为涉毒犯罪,涉及销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顶级”电子烟。

试用地点

法官介绍,与普通电子烟不同,“顶级电子烟”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合成大麻素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与传统大麻相比,成本更低,但能产生更强的致幻效果,对人体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长期服用对大脑的伤害更大。今年7月1日起,18种合成大麻素和氟米松正式列入《非医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补充清单》,合成大麻素正式列入整类。

“不是所有的电子烟都是毒品。他们有一些合成大麻素,与普通的电子烟不同。我们今年已经有20多例这种情况了,一般特点是相对年轻,二是隐蔽交易,三是购买的年轻人好奇心强,法律意识弱。”天心区人民法院法官颜东说。

据法官介绍,在此类案件的交易过程中,嫌疑人通常会使用社交软件讨论细节。交易达成后,卖家通过“快递”、“闪送”、“跑腿”等方式将“尚头电子烟”发送给买家。由于“尚头电子烟”的外观与普通电子烟基本相同,极具迷惑性,配送员无法识别这种新型毒品,给了吸食者和销售者可乘之机。

“在这里,我也希望年轻人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吸毒不仅害人也害己。他们应该抵制诱惑,拒绝吸电子烟。”天心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袁勇说。

在集中宣判现场,天心区人民法院通过中国法院公开网直播该案庭审过程,邀请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旁听庭审,邀请媒体对集中宣判进行报道,组织法院干警和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全方位开展禁毒教育宣传活动 这不仅向全社会表明了国家法律对毒品犯罪绝不姑息的态度,也体现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意志和决心。

下一步,天心法院将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理念,继续推进案件审理与禁毒普及教育的深度融合,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毒品的危害和法律的威严。(记者:刘浩)

来源: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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