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主要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主要区别,第1张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主要区别,第2张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种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发出邀请的邀请人撤回邀请时,只要不对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就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含量的具体测定;

(2)它表明,如果要约人接受这一意向表示,要约人将受其约束。(《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

《民法典》第472条规定,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含量的具体测定;

(2)它表明,如果要约人接受这一意向表示,要约人将受其约束。(《民法典》生效日期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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