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托运行李规定有哪些?
01
国内航班每件非托运行李重量不得超过10kg,体积不得超过20 times40 times55厘米.
超过100瓦时但小于160瓦时的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只能作为非托运行李携带。
液体物品应放在单个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
国内航班每件非托运行李重量不得超过10kg,体积不得超过20 times40 times55厘米.
持头等舱机票的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非托运行李;持商务舱或经济舱机票的乘客只能携带一件非托运行李。
大于100瓦时但小于160瓦时的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只能作为非托运行李携带;每位旅客只能携带两块上述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并采取符合民航局和东航安全运输要求的防护措施。
除上述随身行李限额外,携带婴儿的旅客可免费携带以下个人物品:婴儿在旅途中所需的食品、尿布等婴儿用品。
完全可折叠的婴儿车,可以放在机舱的行李架上。
婴儿摇篮或儿童/婴儿固定装置。
旅客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时,液态物品应当放在单个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
同时,装有液体物品的容器应放在最大容积小于1L的透明塑料袋中,并可重新密封。
每位旅客一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作为行李托运;乘客乘坐国内航班时,禁止携带液态物品。
个人在航行期间使用的化妆品空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牙膏和剃须膏每种只能携带,不能超过100g。
旅客在同一机场管制区内从国际和地区航班换乘国内航班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方可随身携带。
国内航班期间离开机场控制区的,必须将随身携带的免税液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航行中婴儿必需的液体乳制品空和航行中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必需的液体药品空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携带;旅客在机场控制区购买或获得的液态物品和航空器,在离开机场控制区前可以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