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的特点有哪些

什么是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的特点有哪些,第1张

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技术诀窍”。是指不为外界所知的技术知识,如独特的设计、造型、配方、计算公式、软件包、制造工艺等工艺诀窍、技术秘密等。企业无形资产的一种。非专利技术与专利权一样,能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未来岁月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与专利权不同的是:非专利技术没有在专利机关登记注册,依靠保密手段进行垄断。

特点:非专利技术并不是专利法的保护对象,非专利技术用自我保密的方式来维持其独占性,具有经济性、机密性和动态性等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失效)第六条规定,非专利技术包括:

(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

(二)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三)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借:制造费用 2000。

贷:累计摊销 2000。

如同固定资产要单独核算累计折旧一样,无形资产同样设置了一个一级科目“累计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作为无形资产科目的备抵科目。

三、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②处置无形资产时,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摊销,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扩展资料: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录

问题一:什么是非专利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非专利技术包括:(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二)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三)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贰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有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规定授予专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包括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诀窍;

(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渠道直接获得;

(3)有实用价值,即能使所有人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4)拥有者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没有约定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将其提供给他人。”

企业的技术,只要具备上述几个特征,那么这项技术就是该企业的非专利技术。

问题二:什么是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它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出资人可以用非专利技术进行出资,在依法办理完产权登记的手续后,公司享有该项技术的所有权。需要经过相关机构进行评估。

问题三: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有什么区别? 专利技术是受保护的,你自己的专利技术,只有你自己或者是你允许别人使用,别人才能用。即使是别人自行研制出来的他也不能使用,除非是专利权人允许。非专利技术就是不受保护的技术,谁都可以拿来用。

问题四:专利权和非专利权区别,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区别? 5分 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它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非专利技术一般包括工业专有技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管理专有技术等。

而专利技术指申请过专利的技术,在没有得到专利人许可,别人是不能用的,有专利法提供保护专利人权益不受侵害。

问题五:例如什么属于非专利技术 比如专利的保障年限根据类型不同有不同年限,医药类是20年,电子类10年,文化类50年。过了这个期限就可以通用不用交专利费也不犯法。

问题六:“非专利技术”的技术有哪些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四十四条第(二)项“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扣除”之规定,你单位取得股东投入的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可按前述相关规定进行摊销,并将摊销费用在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

问题七:非专利技术出资有什么要求? 一项技术满足申请专利的条件,若申请了专利则为专利技术;但若因种种原因而未申请专利,则是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亦称专有技术,是指尚未公开和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某种产品或者某项工艺以及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高新技术成果即被纳入非专利技术成果的范畴。各国公司法均认可股东以非专利技术出资,我国公司法也以抽象概括的形式加以确认。

一、非专利技术出资的界定

(一)非专利技术的界定

非专利技术这一概念在实践中被广泛使用, 我国《公司法》在第三次修改建议中采用“非专利技术”的概念, 在2005 年第三次修改中删除了这一用法。非专利技术是一个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它是对专利形式以外所有技术的一种概括。非专利技术与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之间的概念有所重叠和交叉,容易产生混淆。“非专利技术”是一种财产,是出资人能够享有所有权的一类财产,是可以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因此,“非专利技术”不是公知技术(公知技术不是任何人的财产),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

与“非专利技术”相似的一个概念是“专有技术”,至于专有技术,是指享有专有权的技术,应该是更大的概念。依据专利技术与技术秘密都可能产生专有权,严格意义上,非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不是等同的概念,应从理论上加以区分。但在工商登记实践中,区分非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的意义不大。因此,本文从实践出发,认为“非专利技术”是特定的法律概念,有其特定的法律含义,可以作为所有权的客体,是与“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等值的概念,不是专利技术的对称,已经公开的技术不属于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是指未申请专利或未获得专利权的技术秘密以及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其属于技术成果的一部分。“非专利技术”的实质是“专有技术”,是“技术秘密”,因而具有财产的价值,可以作价出资。

(二)非专利技术出资的法律界定

1 《公司法》对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规定。《公司法》27条对非专利技术出资作出了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规定是目前我国对公司注册资本最根本要求。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在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形态中,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资合性与人合性的“特质”在实践中受到中小投资者的青睐,尤其在技术资本化的过程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另外,虽然有限责任公司中的非专利技术出资不像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技术出资那样涉及广泛的公众和债权人利益,但是有关出资中的基本问题和非专利技术出资人的基本权利义务都是相似的。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也可以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

2 外商投资企业法对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8条规定:“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

问题八:请问专利技术与非专利技术有什么区别 TRIPS协议统称为未披露过的信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业秘密,包括这两个部分。过去,国内将技术秘密称为非专利技术,是相对专利而言。后来合同法颁布后,用了专利技术与技术秘密的不同词汇,而不用非专利技术的称谓。

在法律意义上,过去的非专利技术就是指技术秘密,不构成技术秘密,就不能受到保护了。这就更明确划分了界限。在实践中,确有的将某些公知技术也误认为是非专利技术来转让。

问题九:非专利权技术为什么属于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章所指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非专利技术符合了这两点可辨性标准所以它也是属于无形资产

问题十:转销非专利技术分录是什么意思? 您好,您想查询的转销非专利技术相关专利信息可以进入该网页进行查询

1、百度“专利检索”会有许多检索网站 。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与查询。

2、在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网页后,进”中国专利查询系统“。

3、如果暂时没有电子申请帐号,进入公共查询。

4、点击“同意”,进入查询页面。

5、专利检索可以通过“专利号、专利名称、授权日期“等标准查询,如果要查重,就可以在专利名称输入关键字,比如以护腕为例,如果你要申请有关护腕的专利,就可以输入”护腕“,点击收索后会出现与护腕有关的专利,然后就需要很耐心的一个个看了,看是否有与你想法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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