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政治制度是什么

秦朝的政治制度是什么,第1张

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央设立三公九卿制

秦国的政治体制在战国时期已经基本形成,灭六国完成统一后,秦始皇嬴政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国家,历史上称为秦朝。

秦朝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它与之前的秦国制度有所不同,也为后世历朝沿袭,其监察制度与九卿制度甚至延续到中国的最后一个朝代—清朝。

秦朝中央官制的最大特征是皇权的至高无上。强大的君权以及对旧公族的特权的不断削弱,也是秦国最后取代在文化上优越的其他各国而统一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后来的汉朝官制也延续了秦朝官制这一特点。

秦王嬴政称始皇帝后,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九卿等组成的中央政府,辅佐皇帝管理全国军政事务。

1、基本制度——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萌芽于战国

内容:①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②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建立于秦朝

内容: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3)巩固于西汉

内容: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特点: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

(5)加强于北宋

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州,与通判互相牵制。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

特点:强干弱枝;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

(6)发展于元朝

内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特点: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7)强化于明清

内容: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朝制度,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特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8)结束于1912年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中央行政制度

(1)三公九卿制:它是秦始皇创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组成,其中丞相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

(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而创立的一种新的中央行政制度。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是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是尚书省的下设机构。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彼此相互监督和牵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体系,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元、明、清各朝官制均在此基础上稍加变化,实质情况变化不大

★古代宰相(丞相)制度的变革:秦在中央设三公九卿制,丞相为首,协助皇帝处理政事;西汉汉武帝改革官制,实行内外朝制度,削弱相权;东汉光武帝扩大尚书台权力;隋唐设三省六部制,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体现了皇权的加强;北宋在宰相下增设参政知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军权,设三司使分割财权,把宰相职权一分为三,便于皇帝总揽大权;元朝设中书省,置右、左丞相,行宰相职权,为最高行政机关,另设枢密使、御史台、宣政院分掌军事、监察和宗教事务;明朝废丞相,权分六部;永乐朝设内阁,实行“票拟”;清朝设军机处,丞相制残余荡然无存,反映出皇权已达到顶峰。从变化之中看到,皇帝对相权分割、削弱,一步步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君主专制。

3、地方行政制度

(1)分封制(目的、对象、内容、作用):西周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主政权,政治上实行分封诸侯的制度,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到春秋战国时逐步崩溃,被郡县制取代,在以后的某些朝代仍保留。

(2)郡县制:春秋战国时出现,秦朝在全国推行,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取代了分封制,大大削弱了地方政权的独立性,加强了中央集权,这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上一个划时代的改革,郡县制在我国被长期沿用下来,影响十分深远。

(3)郡国并行制:西汉初期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同时又有封国制。郡国并行,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具有分裂的危险。

(4)蕃汉分治制:在辽境内,居住很多民族,汉族与契丹等族在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人民的生活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异,为此实行“蕃汉分治”的政治制度,即“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它的特点是民族分治,实质是阶级统治而非民族压迫,作用是促进了契丹的发展,加速契丹封建化进程,也推动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5)猛安谋克制:金建立后,为了加强统治力量,阿骨打推行猛安谋克制,它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推进了女真族的封建化进程。

(6)行省制:元朝是当时地域空前辽阔的封建国家,为了对各地实行有效的管辖和统治,元政府建立了行省制度。它的确立,巩固了国家统一,使中央集权在体制上得以保障,是继秦朝郡县制后,我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元朝的行省制度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影响深远,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明清沿用此制,一直保留到今天。

(7)僧官制:明朝在西藏实行僧官制度,由于藏区人民信仰藏传佛教,明政府利用宗教来统治藏区人民,但规定各级僧官由朝廷任免,从而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

(8)八旗制:八旗制度是明朝后期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创建的一种制度,八旗制度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制起来,由贵族控制,具有军事征伐、行政管理、组织生产三项职能,是一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管理制度,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八旗军为清朝统一中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八旗军自身的腐败,其战斗力逐渐下降,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兴起的湘军、淮军,对其冲击很大,特别清朝编练“新军”的大规模进行,八旗军寿终正寝。

(9)土司制: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沿袭元朝的统治办法,在那里实行土司制度,这些由当地少数民族担任的土司官,对辖区内的行政有自主权,且可以世袭,拥有很大的权力,逐渐演变成一种割据势力。

(10)“改土归流”:形成与发展:明朝永乐年间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始取消土司衙门,改由政府派遣流官直接统治;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雍正帝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是我国政治发展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它不仅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改变了当地落后闭塞和纷争的状况,而且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认识:①历代封建统治者,通过一系列行政区划分与变革,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将地方权力集中中央,使多民族国家不断发展。②由分封制到郡县制,主要反映管理任用原则由宗法血缘关系到行政任命关系的变化,属于政治制度进步的表现。由郡县制到行省制的变化,主要反映行政区划分的变化,一般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区越划越小,越划越多。③地方官制的演变:秦商鞅变法设县,统一后推行郡县制,郡守为地方最高长官,掌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州刺史成为地方最高长官;唐玄宗设节度使,有行政、财政、军事等大权,演变为藩镇割据;北宋削减节度使节度使权力,派文臣任知州,设通判,集中地方财权与司法权(设转运使等);元设行中书省;明实行三司分权,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与都指挥使司互相牵制,开始改土归流;清在各省区设总督、巡抚、将军、办事大臣,进行管理,并大规模改土归流。

古代主要官衔简介

中国历史悠久,立官设守,肇始于夏同朝周,至秦朝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时已初具体制,而后历朝沿袭并发展,官职有所增减,同一官衔的品级有所差异,有的官职名称也有所不同。本文仅侧重于宋、元、明、清特别是明、清两朝的(七品以上)官衔举要简介。为方便查检,所选介官衔均首字笔画的顺序排列。

三画

千总明清两代正六品武官

大理寺卿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正三品。掌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

大学士、内阁大学士“学士”是唐代掌管文学著作的官,如果由宰相兼管“学士”,则宰相就称为“大学士”。宋代,“学士”中资望特别高的人,称为“大学士”。明代,设大学士若干人,替皇帝批答奏章,商承政务,官阶五品。如果兼任尚书、侍郎,则可以加官到一品,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俗称“阁老”。清代的大学士是内阁的主官,官阶为正一品,一般称为“中堂”。

工部尚书掌管全国水土工程的大臣,明代正二品,清代从一品。

工部侍部工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正二品。

广威将军元、明两代正四品武官。

四画

中奉大夫宋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从二品。

中散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中宪大夫元、明、清三代正四品文官。

中议大夫元、明两代四品文官。

中顺大夫元、明两代四品文官。

中书令唐代中书省的“中书令”、尚书省的“尚书令”与门下省的“寺中”,同称三省长官,共同掌管中央的机要。中书省决策机构,中书令实际上就是宰相,宋代由中书省与枢密院分管政务、军事。元代废除三省,中书令是惟一的最高国务长官司。明、清两代废除中书令的官名。

中书省左右丞相元代和明初,设中书省左右丞(或称国相),是丞相的副职。明洪武十二年以后不再有“丞相”、“平章”和“参政”等官名。

太守汉代掌管郡务的最高长官。三国以及隋炀帝、玄唐玄宗时期和五代,改州刺史为郡太守。此后太守已不是正式官名,习惯上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时期专用以称“知府”,从四品官。

太尉秦汉汉时期,太尉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后来历代也多沿用这个官衔,但逐渐变成加官的官衔,没有实权。到了宋徽宗时期,把戚太尉定为武官的最高一级官阶,其本身并不代表任何职务,一般用作武官的尊称,而不同其职务的大小。元代以后废除这个名称。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简称“三师”、“三少”,原是天子或太子左右最亲近的人。“师”是传授其知识的,“傅”是监督其行动的,“保”是照管其身体的,即分别是负责君主智育、德育、体育的人。隋唐以后,太子的师傅均以别的官衔任命,“三师”、“三少”公为加官赠官的官衔,没有职事。宋代“三师”是宰相、亲王的加官官衔。“三师”是正一品,“三少”是从一品。明、清两代,“三师”为从一品,“三少”是正二品。

太宰古代“太宰”为百官之长。宋徽宗时期,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一般通称吏部尚书为太宰。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

太常寺卿掌管宗庙祭祀之事的长官,正三品

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副长官,正四品。

太常博士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员,正七品。

太中大夫掌管议论的文官,唐、宋两代为从四品,元、明、清三代为从品。

太仆寺卿太仆寺长官,主管传达王命、侍从皇帝出入。车马等职事,正三品。

公、侯、伯、子、男这是皇帝授封的爵号。“公”是“王”以下最高爵号。唐、宋两代有国公、郡公、开国县、公等级别,所食之邑从4000户至3000户不等。明代仅封侯、伯。

户部尚书户部的最高长官,主管全国的财政监督、民政事务。明代为正二品官,清代为从一品官。

户部侍郎户部的副长官,明代为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文林郎从九品文官,元、明、清三代为正七品。

仆射“仆射”是主任或领班的意思。唐、宋两代“仆射”实际上就是宰相。

五画

左右参政、左右参议明代清初布政使的下属官员。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并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民等事,一般是正四品。

龙虎将军主簿是主管文书的意思。中央卿寺中的主簿是正规的事务官,唐代列为从七品,其他官署的主簿为八、九品,县主簿为九品。清代把主簿看做是杂职,并将它裁减。

礼部尚书主管朝廷中的礼仪、祭祀、宴餐、贡举的大臣,清代为从一品。

礼部侍郎礼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节度使唐、宋两代总管军民两政的地方长官,官阶二至五品不等。元代之后废除这个名称。

布政使明、清两代一省最高民政机构为布政司。布政使为布政司的主官,从二品,仅次于巡抚一级。为防止专权,明代与清初设左右布政使二人,清康熙年间以后不再分左右。

正奉大夫元、明两代从二品文官。

正议大夫唐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正三品。

六画

刑部尚书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

刑部侍郎刑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光禄大夫汉代掌管宫廷宿卫及侍从的长官。魏、晋以后有其名而无其职。唐、宋以后成为官阶的称号,从二品官。元、明为从一品,清为正一品,成为文臣最高的官阶。

同知府的副职称为同知,如一府的主管称为知府,而府的佐官称为同知。明、清时期,各府同知为正五品。

同平章事“同平章事”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简称。“平章”是商量处理国事的意思。位高时,“同平章事‘相当宰相的官衔;位低时,官衔也在五品以上。宋中叶以后废除同平章事的名称,元代时用时不用,官位较低。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选,是吏部的最高长官。唐、宋是正三品,明代是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通常称为天官、冢宰、太宰。

吏部侍郎吏部的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正二品

守备明、清两代正五品武官。

安抚使朝廷派往边疆重要地区统辖军民的官员。元代各路安抚使是各路的行政长官。明、清两代公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有此官。官阶一般是正三品,如原来官衔在二品以上,派出时则称安抚大使。

州牧

唐、宋京畿的地方长官称州牧,正六品官。清代知州已隆为与县略相等的地方长官,但文字上仍尊称知州为州牧,与知县并称牧令,正七品。

巡按明代派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区巡视,考核吏治,称为巡按,一般仅有六品官。官阶虽不高,但可以与省区行政偏分庭抗礼,知府以下要服从他的指使,事毕回京。

巡检巡检的官名始于宋代,昌边疆要地州县武职指挥官。元、明、清三代,巡检仅为九品官。

巡抚明代凡是文职官员奉命出朝,统称“巡抚”,这官职是临时性的。清代巡抚与总督同为封疆大臣,巡抚品级稍次于总督,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巡抚的职责随时随事随人而施。清代巡抚为从二品。

观察使唐代朝廷派遣分赴各道访察州县吏功过及民间疾苦的官员,官阶由原官职而定,

把总清代正七品武官。

兵部尚书统管全国军事行政的找官,明代正二品,清代从一品。

兵部侍郎兵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正二品。

怀运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员外郎“员外”是定额以外添派的人,唐代为六品,明、清为从五品。

八画

刺史刺史与都督在名分上分别掌管州府的民政和军政。元代废除刺史的名称。清代刺史往往作为知州的文字称呼。

奉直大夫元、明、两代从五品文官。

奉政大夫元、明、清三代正五品文官。

奉训大夫元、明两代从五品文官。

定国将军明代从二品武官。

定远将军明代从三品武。

明威将军明代正四品武官。

武功将军清代从三品武官。

武略将军元、明两代从五品武官。

武略骑尉清代正三品武官。

武义将军元、明两代从五品武官。

武义都尉清代正三品武官。

武节将军元、明两代正五品武官。

武德将军元、明两代正五品初授武官。

武德骑尉清代正五品武官。

武翼都尉清代从三品武官。

武显将军清代正三品武官。

知州州的长官,一般是六品或五品。

知府宋代知府职略高于知州。清代知府为从四品。

知县宋代县的最高长官。元代称县尹。明、清两代知县为正七品。

金紫光禄大夫唐、宋两代正三品文官,元代为从一品,明清两代不设此官衔。

国公唐、宋、元、明时期,“王”以下的公爵一级,以古国名称国公,如“鲁国公”等。

国子监祭酒古代公卿、大夫的子弟称作“国子”,“国子监祭酒”即国子太学的主民,从四品。

国子监丞唐代之后国子监丞均为国子监内部事务民。明、清时期监丞职能是学监的性质,正七品官。国子监博士唐代之后,在国子监中分管教学的官员称作国子监博士及助教

驸马“驸”就是“副”的意思。驸马都尉与奉车都尉都是奉陪皇帝乘车的近臣。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常授以驸马都尉,因此,驸马成为皇帝女婿的专门称号,而不是官职。明代沿用这个名称,清代没有这个称呼。

尚书令“尚书”是主管文书的意思。唐、宋两代尚书令实际上就是宰相。

经略安抚使唐代边疆地区设“经略使者”。“观察使者”还兼经略使。宋代沿边大将都兼“经略”。此后大多以经略安抚使统管军民。明代只称“经略”而不称“经略使”,官阶比总督略高。清代经略大臣在封疆将帅中居第一位,官阶一般为正二品或从一品。

枢密使“枢密”即中枢机密的意思。从唐代开始以宦官掌管枢密,宦官多以枢密使的名义干预朝政。唐昭宗之后改为士人任枢密使。宋代以枢密使为密院长官,与中书省的同平章事共同负责军国要政,并逐步由同平章事兼任枢密使。清代军机大臣也往往尊称为枢密,一般为一品官。

县令唐、宋两代县级主官,官阶自六品至从七品均有。宋代曾同时存在知县和县令的官衔,当时县令稍强于知县。

参将明代总兵之下设参将分守各地。清代参将是正三品武官,仅次于副将一级。

参领清代正三品官,副参领为正四品官。

参知政事简称参政,宋元两代是宰相的副职。

九画

钦差大臣明代由皇帝亲自派遣,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为钦差。清代由皇帝特命并颁布授关防的,称为钦差大臣。

总兵明代总兵阶无定制。清代正二品武官。

总督明、清两代具有节制地方文武官员权力的朝廷命官。明代还有管辖专门事务的总督,如漕运总督等,官阶自正二品至从一品不等。清代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管辖一省或数省。

显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荣禄大夫元明清三代从一品文官。

转远使唐代经理江淮、钱币、物资运输的官员。宋代称漕司,明、清两代称漕运总督,一般是二品官。

信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宣奉朗宋代七品文官。

宣德郎唐、宋两代正七品文官,明、清两代从六品、正七品文官。

宣抚使宋、元、明、清四代镇抚一方的军政长官,官阶由原官衔而定,一般是二、三品。

宣议郎唐宋两代从七品文官,明代正七品

宣慰使元、明、清三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世袭的“土司“中,宣慰使是最高的官职,从从三品官。

宣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宣武都尉清代从四品武官。

宣威将军元、明两代正四品武官。

建威将军明清两代从一品武官。

按察使宋、清两代掌管一省刑名按劾的长官,正三品。

给事中朝廷中经手章奏,稽察六部百司的官,正五品

昭信校尉元、明两代正六品武官。

昭武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昭武都尉清代正四品武官。

昭勇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昭毅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洗马洗马即前马,也是先驱的意思,是太子的侍从,一般为三品。

十画

振威将军清代从一品武官。

秘书郎唐代掌管四部书(经、史、子、集)的文官,从六品。

郎中在六部中仅次于侍郎的官,是部内各司的主管,正五品。

郡王隋、唐以后,郡王为次于亲王一等的爵名。清代郡王并不取郡名,而是取美名冠之,如顺承郡王等。

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唐、宋两代仅有八品官,明代为正七品,清代为从五品。

宰相、丞相“宰”是主持的意思,“相”是辅佐的意思。中国历史上有“太宰”和“丞相”名称,而并无“宰相”的官名。但人们习惯上把对君主负责总揽政重力势能人称为“宰相”。秦代和西汉以相同或丞相为宰相。东汉的司徒等于丞相,真正行使宰相权力的却是尚书令。从魏、晋至隋、唐,基本上是以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以及重要的将军等执政者为宰相。从唐玄宗开元年间至宋代,以同平章事为宰相。宋神宗时期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南宋时期改为左右丞相。元代至明初以丞相、平章政事为宰相。明永乐年间之后,以内阁大学士为宰相。清雍正年间之后,军机大臣事实上的宰相,而内阁大学士是名义上的宰相。

通判北宋初年设通判之时,职权几乎与知州相同,名为佐官,实际上是与知州共同负责,甚至还是知州、知府的监视者。到了南宋,知州职位较轻,通判职位就更轻了。明代知府以下设通判,事实上为六品官,实际上与同知没有区别。

通奉大夫元、明、清三代从二品散民。

通议大夫唐、宋两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正三品。

资政大夫元、明两代正二品文官。

资善大夫元、明两代正二品文官。

资德大夫元、明两代正二品文官。

十一画

谏议大夫唐代谏官,分为左右谏议大夫,宋代以后废除这个官名。

御史中丞汉代御史大夫之下有御史中丞官职,掌管中央档案馆及图书馆,处理直达皇帝的一切奏章,监督在外行使巡查权的各部刺史。东汉以后不设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御史的长官。唐枕头两代观察使大多具有御史中丞的职务,一般为正四品官。明代以后不再有御史中丞的名称。清代因巡抚兼右副都御史,因此称巡抚为中丞。

副将明、清两代副总兵改称为副将,仅次于总兵一级,为从二品武官。

鸿胪寺省卿“胪”是传的意思,“鸿胪”是大声传颂的意思。唐代鸿胪寺卿既管朝廷的待客,又管司仪。明清两代专管朝廷的朝会仪节,正四品。

御史大夫“御史”即君主左右的文书官。唐代“御史大夫”即御史之长,四品官。宋代多缺而不补,元代则虚存其名,明、清两代废去这个名称。

都指挥使明代各地设卫所,都指挥司是它的常设统帅机构,都指挥使是都指挥司的长官,与布政使、按察使分管地主的军政、民政和刑狱,正二品武官。

都指挥佥事都指挥使下属的武官,正三品。

辅国大将军唐、宋两代正二品武官,明、清两代在镇国将军之下设辅国将军。

十二画

游击为总兵总理军营事务,称为镇标中军游击。明代参将之下有游击将军;清代次于参将一级,为从三品武官。

道台道台是道员的别称。明、清两代省以下,府、州以上的高级行政长官,一般为正四品。

提督明代总兵上一级的武官。清乾隆以后提督固定为从一品。

朝列大夫元、明两代从四品文官。

朝奉大夫宋代正五品文官。

朝散大夫唐、宋两代从五品文官,元代为从四品。

朝请大夫唐、宋两代从五品文官,明、清两代为从四品。

朝议大夫唐、宋两代五品文官,明、清两代为从四品。

集贤殿侍读学士为宫内搜集整理图书,是皇帝的学识顾问。六品以下称直学士,五品以上为学士,领头的一般是宰相,则称大学士。

十三画

殿中侍御史唐代在京城监察非法事件的官,从五品,低于侍御史而高于监察御史。

詹事宫廷中太子的属官,正三品;少詹事为正四品。

十四画

嘉议大夫元、明两代正三品官。

骠骑大将军唐、宋两代从一品武官。

十六画

儒林郎唐、宋两代正九品文官,元、明、清三代为从六品。

儒学教授“教授”官职始于宋代,州设教授,县设教谕。清代府、厅、州、县均设儒学,儒学教授为正七品文官。

翰林学士唐、宋两代翰林学士是为内廷草拟文字的官。而元、明两代翰林掌管院学士则是翰林院的长官,从二品。

翰林院编修“翰林”的名称始于唐代,而“翰林院”则始于明代,掌管制诏、史册、文翰的事务。翰林学士以下有侍读、侍讲、编修、检讨等官衔,都是作为文学侍从之臣,通称翰林官,正六品。清代翰林官为闲散,官阶只有正七品,但在某些方面却享受五品以上待遇。

十八画

镇国将军明清两代从二品武官。

镇国大将军唐、宋两代从二品武官。

特点:

1、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袭。

2、分工明确,行政效率高。

3、丞相位高权重

4、新的较完备的官僚制度。

秦朝中央管制分为:三公和九卿以及列卿等,都各有自己的府寺,以处理日常事务。大事总汇于丞相,或最后请皇帝裁决。

扩展资料

秦朝中央官制的最大特征是皇权的至高无上。强大的君权以及对旧公族的特权的不断削弱,也是秦国最后取代在文化上优越的其他各国而统一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后来的汉朝官制也延续了秦朝官制这一特点。

秦王嬴政称始皇帝后,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九卿等组成的中央政府,辅佐皇帝管理全国军政事务。

九卿仰丞相政令,分掌国事。九卿之属有负责宗庙祭祀礼仪的如奉常,有负责国家刑法的如廷尉。九卿执掌各寺,统御诸事,由于先秦时期官职分化并不清晰,致使许多现在看来无用的官职在当时也是拥有极高的地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秦朝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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