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法应作如是观什么意思

一切有为法应作如是观什么意思,第1张

一切有为法,应作如是观的意思是:一切依靠因缘而生的法,我们要无时不刻地这样看待这个世间的一切,不要执着它,而被它束缚我们本来解脱自在的体性。

这句话出自《金刚经》(鸠摩罗什译)偈子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金刚经》全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最早的译者是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

由于该经长短适宜,5000多字的经文易于持诵,更重要的是持诵该经功德显著,唐以后诸朝代都有名僧大德推崇此经。

首先这两句出自著名的《金刚经》“一切有为方法”中""法"指的是在这世间的所有现象。里面的"有为"指的是由原因(缘由)组成的。

“如梦幻泡影”中“如”就是好像的意思。“梦幻泡影”指短暂的美好,想象中的,不真实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在这世间所发生的事情,现象都是由因缘构成的,一切都是转瞬即逝,如同幻影一般不真实。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这句话出自《金刚经》。原句为:”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金刚经》里面这四句话简单解释一下就是说:世间的所有东西,都好似美好的想象,镜中的泡影,像清晨的露水很快消失,也好似雷雨天气的闪电转瞬即逝,看待世间的一切,都应该抱有这种心态。

应作如是观意思是都应是抱这样的看法。

作如是观造句:

1、丁托列托的画,就是表达女性身体之美而已,许多裸体画都可以作如是观。

2、同样的理由,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必须作如是观。

3、倘作如是观,经济法总论的理想模式与现实状况的差距之比较,便形成了对经济法学总论研究未来进路的基本判断。

4、可巴人却不作如是观,他认为:杂文的存废,不在于杂文的体裁、风格与笔调,如果,这世上不缺乏战士,则总会随兴所至,拿起这杂文的武器来。

5、世界伦理也当作如是观,不可将之绝对化,否则立致恶果,佛教的历史可为明鉴。

6、最后,从民主制度的基础这一角度说,废弃它乃标志着一种进步,至少对废除选举权上的纳税条件可以作如是观。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的意思是:所有由因缘而生的世间法,都像梦幻一般,如同泡沫中的影子,如露水与闪电一般,我们应该像这样看待世界的一切。

赏析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句话强调世间所有表相都是由因缘聚散而生而灭,变幻莫测,不存在着实在的东西。我们要看透表象,认清表象的实质,持着这种态度来看待世界。

一切有为法是佛学术语,包含一切事物、物质、意识、精神,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世间的一切如同梦幻一样空虚,如泡沫中的影子一样无常,像露珠一样短暂,又如同闪电一样的快速变化,应该按照这样的看法来观看世间的一切。

一切有为法原意作“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出自《金刚经》,《金刚经》全称《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又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此经主张世上一切事物空幻不实,“实相者则是非相”,认为应“离一切诸相”而“无所住”,即对于现实世界不应执著或留恋。

这是金刚经的最后一句,世尊讲的太了不起了。彻底的看破身心不实在,彻底放下,就是这一句,就是关键。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世尊、释迦牟尼佛,恐怕我们一直死执这个身心,叫我们彻底的看破,这一句就是叫你彻底看破,把生到死收摄在这一念。记住!一切有为的生灭法,跟做梦一样,我们人生、宇宙,统统在做梦,梦幻、水泡,水中泡,砰!没了,砰!没有,表示生命的脆弱。影像不实在,梦是不实在,泡,很脆弱,影像是不实在。如露亦如电,就像早上的朝露,太阳一出来,朝露就消失了,表示生死无常,刹那消失。“电”就是闪电。像闪电,没了!生命就是这样,这么短暂。意思就是:你要珍惜人身啊!要好好的修行,在这么短暂的生命里面,这么快速的无常里面,你总要找到清净自性,要不然,就要彻底的赶快念佛。何以故?一切有为的生灭法,就像梦幻泡影一样不实在;就像露、朝露,太阳一照就没有了;就像闪电一样,一闪就过了,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短暂,如此的无常,赶快修行啊!应作如是观,内心要有心理准备。

一切有为法者。生老病死。贫富贵贱。士农工商。赤白青黄。馨香臭秽。有无虚实。深浅高低。皆是妄心起灭。因为那个都是相,所有的相都是陷阱。记住!见所有的相,统统放下,见所有的相,都知道那是陷阱,不要落入进去,不要掉进相的陷阱里面,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不要掉进去,不要落入观念,不要在相上建立观念,拼死命的执著,没有这种东西。有为之法也。

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者。一切有为之法。即是世间万事。皆如梦幻泡影。不得久长。

梦者。妄想也。幻者。幻化也。泡者。如水上之泡。易生易灭也。影者。如身之影无所捉撮也。“撮”就是取。我们身体,光线一照,后面的影子你捉不到,那不是实在的。灯光一照,后面的影子,你抓那个影子,怎么抓得到呢?人生、宇宙就是心性的影现,没有实在的东西,赶快看开、放下。

露者。雾露之露。不得久停也。电者。闪电,雷电之电。顷刻之光也。刹那的闪电,生命是这样脆弱的。所以用这个臭秽的色身,无常的色身,想要追求永恒的快乐,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应作如是观者。有为无为皆由自己。心常空寂。湛然清净。无纤毫停留罣碍。自然无心。如如不动。应作如是观也。

这是《金刚经》中的一首偈子。

字面意思:一切因缘和合而生的事物,都是不真实的、不永恒的存在。如梦,如幻,如露,如电,应当这样去体会、观察、了解这个世界。

深层次意思: 一切人、事、物、境界等等都是法。凡是有生有灭的法,都是有为法。比如人有生、死、病、老,植物有生、住、异、灭,矿物乃至星球有成、住、坏、空。你找不到一个不生不灭的东西。接下来佛连用梦境、幻术、水泡、影子、露水、闪电这六种我们熟悉的事物来形容有为法,告诉我们应该像看这六种事物一样来看待世间的一切。常常这样观想,看破真相,放下对一切人事物的执著,放下有为法,才能证得无为法,最终达到不生不灭的境界,回归到自己的佛性,圆满成佛,方才究竟

扩展资料: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来自印度的初期大乘佛教。因其包含根本般若的重要思想,在般若系大乘经中可视为一个略本;本经说“无相”而不说“空”,保持了原始般若的古风。本经六种译本中,通常流通的是鸠摩罗什的初译。如印顺法师所说,此后的五译是同一唯识系的诵本,比如菩提流支、达摩笈多等,都是依无著、世亲的释本译出;只有罗什所译为中观家(般若系)的诵本。又如吕澄说,罗什传龙树的般若学,所以能“心知其意”;到玄奘新译般若经,《金刚经》其实已“面目全非”了。

《金刚经》在印度有唯识家(无著、世亲)的论释。传入中国,三论、天台、贤首、唯识各宗都有注疏;然而中国佛教深受真常唯心一系大乘的影响,各宗表面上阐扬《金刚经》,实际上阐扬常住佛性和如来藏。又在三教合流环境下,明清以来,三教九流都来注解《金刚经》,杂合浓厚的真常理论和儒道信仰。又受密教影响,《金刚经》被附加密咒形成读诵仪轨。此外,民间还出现各种离奇的灵验感应录。般若经典《金刚经》被真常化、儒道化、迷信化之中,在中国特别的盛行起来。

本经文义次第的艰深为古印度学者所公认,如无著说:“金刚难坏句义聚,一切圣人不能入”。依龙树所示《般若经》的“两番嘱累”,《金刚经》的“初问初答”即宣说“般若道”,“再问再答”宣说“方便道”。本经侧重广观万法(《心经》则侧重观身心五蕴),阐扬发菩提心,行无我的大乘菩萨道;彻始彻终归宗於般若无住的离相法门,以此明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刚经

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偈诵的解释!

因一切有为事相,皆是缘聚则生,缘散则灭。变化靡常,执捉不住。如梦、幻、泡、影、露、电然,似有似无,

应于一切有为法,作如梦、幻、泡、影、露、电观。知其当体即空,不生贪著,乃能不取也。

如上所说,本科大旨已明,兹再详细说之。

当知如如不动,是真实性。亦即所谓不生不灭之无为法。前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今不令观无为法如如不动之真性,而令观有为法缘生无实之幻相,何也?此我世尊深知凡夫之病,特为巧开方便也。此中有二要义:

(一)凡夫之所以为凡夫者,无他。背觉合尘,向外驰求耳。何故向外驰求?无他。分别幻相,贪著幻相耳。何故分别贪著?无他。误认一切有为法为真实耳。由是之故,愈迷愈深,不肯回头,永被轮转矣。故今入门初步,先须令其深观一切有为之法,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电,莫非虚假,一切皆空,到底一无所得。所得,唯一苦味而已。且其苦无穷,说亦说不出。所谓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是也。果能常作如是观,洞明皆空之理。庶几不再受骗,而能死心蹋地回光返照乎!此所以欲观无为之真性,应先观有为之幻相也。此第一要义,必应了知者。

(二)一切凡夫性光,早被无明隐覆。有如一轮杲日,尽被乌云遮盖。光明全暗。太阳看不见了。此亦如是。妄念纷动,未曾暂停。今欲观之,而能观所观,莫非无明妄识。何能观见本性?此与满天黑云看不见日光,看来看去,无非昏扰扰相,是一个道理。故圆觉经曰:“以轮回心,生轮回见,入于如来大寂灭海,终不能至。”

轮回者,生灭之意。寂者,无声。谓真如非可以言诠也;灭者,无形。谓真如非可以相显也。竖穷三际,横遍十方,曰大。体备万德,用赅万有,曰海。如来大寂灭海,即谓如如不动之本性也。可怜凡夫,全是生灭心。即发心作观,亦是生灭见。今欲以此生灭心,生灭见,观不生灭之圆觉性海,全然反背。故曰不能至。不能至者,言其南辕北辙也。

然则修圆觉者,欲觉照如如不动之性,岂非竟无下手处乎?我世尊大慈,今语之曰:勿忧,有妙法在。其法云何?宜观诸法缘生,自有入处矣。此意,无异曰:初不必强息妄念。虽欲息之,亦不可得也。

但当向有造作,有对待之一切有为法上,观察其变化无常,如同梦幻泡影露电一样。使此心洞明一切诸法,不过缘会时,现有生起之幻相耳。实则生即无生。从此可知,表面虽万象森罗,而其底里,全然乌有。时时处处,如是观察觉照,便有不可思议功德。

何谓功德不可思议?当知观诸法缘生之理,若领会得一切法当体是空,便能契入诸法空相。相空则性自显。何以故?有相,则诸法千差万别,相空,则诸法一如故。诸法一如,即是性光显现故。性光显现,即是无明已明故。虽无明未必遽断,未必遽与如如不动冥合,而智理冥合,实基于此。何以故?妄念从此日薄故。对境遇缘,不易为其所转故。由是言之。观诸法缘生,无异观诸法空相。观诸法空相,无异观如如不动也。换言之。观生灭之有为法,如梦如幻。便不知不觉引入不生不灭之无为法矣。功德何可思议哉!此第二要义,为吾人更应了知者。

合上说两重要义,可见作如是观,譬如用起重机,四两可以提千斤,毫不吃力。轻轻巧巧,拨云雾而见青天。真善巧方便也。

一部甚深经典,归到极平淡,极切近,四句偈中。一切众生,无论利钝,皆可随顺而入。此之谓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此之谓真实义。

此与序分所序穿衣吃饭等事,同一趣味。皆是指示道不远人,即在寻常日用中。须于寻常日用中,看得透,把得定。成佛、成菩萨,便在里许。所有自度度他等行愿,乃至礼佛诵经诸事,当视同寻常日用,造次颠沛弗离。而又行所无事。庶乎其近道矣!

故得此四句偈,不但全经在握,一切佛法在握,而成佛、成菩萨,亦在握矣。所谓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者。今乃知诸佛及法,皆从于一切有为法,作如是如是梦幻泡影露电等观出耳。

佛经中所说有为法之譬喻甚多。梦幻等喻之外,如乾闼婆城、水月、树橛、绳蛇、空花、兔角、龟毛、等等。其大旨,无非显示万法皆空之理。警告凡夫,不可认以为实。以破其分别执著,引令出迷耳。魏译金刚经,其喻有九。曰:一切有为法,如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应作如是观。秦译则约之为六。多少虽殊,理则一也。

人人皆知水中之泡,极其脆薄,最易坏灭。殊不知世界亦然。勿谓江山千古也。虽整个世界,未遽坏灭。然而陵谷山丘,桑田沧海,时起变化。足证时时在成坏中。此年事稍多者,所常经验之事。原非理想之谈。

且楞严又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有漏微尘国,有漏,明其必坏。微尘,明其其细已甚也。三有,谓三界也。此段经文,是说晦昧之虚空,在大圆觉海中,如海上之一泡。沤,即泡也。而微尘国土,更是依附海泡之物。泡若灭时,且无晦昧之虚空,何况三界耶!一切学人,常当观照此理。所认之虚空,尚是晦昧的昏扰扰相。尚且渺小如泡。何况世界,何况此身,何足算哉。岂可遗弃包含虚空,囊括三界之真实圆明性海。而认一渺小脆薄,成坏无常之浮沤乎。

至于影者,望之似有,考实则无。此身亦然,虚妄现有,考实则无。譬如镜中人影,因照则现。肥瘦长短,纤毫不爽。此身亦然,因心造业,循业而现。寿夭好丑,因果难逃。南岳思大师曰:净心如镜,凡圣如像。此明身之可见,因净心本具见性。犹如像之可见,因明镜本具照性。岂可因其可见,遂误认为实有!且净心之见性中,本无此身。不过见性发现之影耳。亦犹明镜之照性中,本无此像。不过照性发现之影耳。以上所说,犹是以幻身望于净心,明其为净心所现之影。若约幻身当体说之,亦复如影。何以故?除五蕴外,了不可得故。而且五蕴中之色,即是四大。四大既如浮沤。其余受想行识四蕴,又莫非虚妄。(名曰妄想,故是虚妄。)然则即五蕴本身,已了不可得矣。何况五蕴假合之幻身,其为似有实无可知。了不可得者,言其有即非有也。正如影然,但昡惑人眼耳。其实本空也。

一切凡夫所最执著以为实有者。识心、世界,及其自身也。今一一破其惑曰:识心如幻,(前言世间即是戏场,一切众生即是戏埸中脚色,莫非识心业缘之所变现,故曰如幻。)世界如泡,此身如影。身、心、世界,尚且虚妄非实。则其余一切有为法相可知矣。然而迷途众生,虽知身心世界非实。或犹因循怠忽,不能勤作如梦如幻如泡如影之观。因又警策之曰:如露如电。露则日出而晞,留不多时。电则旋生旋灭,刹那而过。所谓生命在呼吸间。当加紧用功,如救头然也。合此如幻等五喻观之。即是观于万事如梦,有即非有。故曰:如幻等五观,是别。如梦观,是总。

观此六喻,虽是观诸法空相。即是观如如之性。以性相本来融通故也。故观缘生,即可契入如如不动。故无为法性,从观有为法相如梦幻入手,便是两边不著,合乎中道。此义前已详谈。

今再以三性三无性说之六喻中随拈一喻,皆可明三性三无性之理。兹且约总喻如梦说。余可例知。

三性三无性,见于楞伽经,及法相宗各经论。此为相宗精要之义。佛说法相,原为明此。若不知注重,但向琐细处剖晰。虽将一切法相,剖之极详。未免入海算沙,失其所宗。当知三性三无性之义,学性宗者,亦应通晓。因此义贯通性相。若知此义,则于缘起性空,更能彻了。修持观行,更易得力。盖上来所说如梦观,尚是总观大旨。若依三性三无性之理观之,则更入深微矣。

何谓三性?(一)遍计执性,(二)依他起性,(三)圆成实性。遍计执者,谓普遍计较执著也。即性宗常说之分别、执著、攀缘、无明、妄心、妄想等。性宗亦谓之分别性。此是妄想,云何称之为性耶?意在明其虽是无明妄想,然为真心之所变现,非离真实性而别有也。但相宗名为遍计执性,是单约凡位说;性宗名曰分别性,则兼约凡圣说。圣位之分别性,是明其应缘示现,对机说法,丝毫不爽。似有分别,盖约众生边望之云然耳,非谓圣位尚起念分别也。当如是知。

总而言之。一部金刚般若,无住妙旨,全在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上。而欲达到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全在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上。一切学人,当从此观,随顺而入。此观,正是金刚慧剑,无坚不摧,无无明烦恼而不破也。故应如是演说,如是受持。永永流通此绍隆佛种之无上大法也

意思是:一切依靠因缘而生的法,都如梦幻,如泡沫中的影子,如雾霭一样的不可琢磨,无常变幻。同时又如同闪电一样的快速变化。我们要无时不刻地这样看待这个世间的一切,不要执着它而被它束缚我们本来解脱自在的体性。

其中一切有为法,泛指一切有作为、有造作的因缘所生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有为法是无常之法。“作如是观”是一个成语,读音是zuò rú shì guān,泛指对某一事物作如此的看法。

这是佛学术语,出自于《金刚经》(鸠摩罗什译)偈子。

扩展资料:

如是观,见《金刚经》结尾“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意思是说,佛教徒应持这样的观点:所有事物现象,都是空幻的,生灭无常的。“如是”是指示代词,犹言如此,是这样。

在佛经中,“如是”往往特指佛说的教义。过去注经者或谓当理为“如”,无非为“是”;或谓“真空”为“如”,“妙有”为“是”。

应作如是观,教化于人,对于世间的一切事物,都要以如同梦幻和闪电一样虚幻和短暂的来看待。不要执着它实有而紧握不放,不要渴望它永远不会变动。要这样想才可以解脱,没有痛苦。 这是持诵《金刚经》的最高境界)的感受,证得这种境界(感受)后,才不会把虚幻的大千世界认作是真实的。因为外在的一切都是心的变现,都是不实的;同时,境又决定了心,佛教说“心本无生因境有,”这是绝对的真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切有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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