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改委有几个处

广东省发改委有几个处,第1张

广州发改委一共有23个处。广东省发改委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政策法规处、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改革处、投资与重点项目处、创新发展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区域经济处、农村经济处、产业发展处、服务业发展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财金发展处、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价格管理处、对口支援一处、对口支援二处、信用建设协调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省综合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与广东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含综合办、规划办,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1、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广东省政府部门和总行级行政单位。其内部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战略与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体制改革综合司,固定资产投资事业部,开放事业部,区域经济划分,农村经济分工,基础设施开发事业部,铁路工程建设协调办公室,产业发展司,创新与高新技术开发事业部。

2、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管理着两个副厅级机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能源局。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设七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军粮供应办公室)、粮食储备与调控司、物资储备司、安全储存与科技司、监督检查司、机关党委(人事部),还包括两个直属机构:广东省食品质量安全中心和广东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省能源局下设综合司、电力司、油气司、新能源与节能司、安监司五个部门,下辖广东省节能中心和广东省两个直属机构。电力应急指挥中心。

3、广东省发改委还设有6个直属机构,包括:广东省投资信贷服务中心、广东省发展改革研究院(广东省产业发展研究院)、广东省价格认定中心、广东省价格成本调查组、广东省价格监测中心、广东省物价政府服务中心等。广东省发改委内部机构还比较少,江苏省比较多。仅部门级内设机构、管理机构和直属机构就有33个。可见其功能强大,人员众多,机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本规定。它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总行。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接受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动、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领导的工作部署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组,协调推进省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相关工作。

发改委项目概算批复项目概算控制的难度较大,故加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概算控制的研究已迫在眉睫。下文是发改委项目概算批复,欢迎阅读!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进行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概算审查的请示》(成地铁〔2017〕37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件流水号:XXXXX)及其附件收悉。该项目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报告(川发改基础〔2014〕102号),市建委对工程初步设计组织了审查(成建函〔2016〕549号),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了《关于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概算的评审报告》(成评审概算〔2016〕65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一、建筑规模和内容(一)工程范围: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分为东、西延线两部分。西延线起于温江大学城站,出站后沿南熏大道和光华大道,由西向东敷设至一期工程起点。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大学城站、杨柳河站、凤溪站、南熏大道站、光华公园站、西部新城西站、凤凰大街站、西部新城站。东延线起于一期工程终点,向东北下穿沙河进入成洛路,沿成洛路继续向东敷设至终点十陵站。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万年场站、东三环站、蜀王大道站、十陵站。(二)线路方案:本工程线路全长约17617千米,全部为地下线,其中东延线长约6684千米,西沿线长约10933千米。共设车站12座,其中东延线4座,西延线8座;换乘站4座,东、西延线各2座,分别与地铁7、9号线等4条轨道交通线路衔接换乘。最大站间距为2362923米(凤凰大街站;西部新城站),最小站间距为841米(凤溪站;南熏大道站),平均站间距为1356千米;最小曲线半径300米(南熏大道站两端)。(三)车辆选型:采用地铁B型车,DC1500V接触网授电,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固定编组(4M2T),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80千米/时。(四)设计运能:远期高峰小时运能设计为28对/时。预留系统最大设计运能30对/时、最大运输能力可达438万人次/时。

(五)车辆停车场:实施文家场车辆段预留的4条停车/列检线(每线存放2列位),设西河停车场一座(22列位)及出入段线,占地面积约1142公顷,用地在2020年成都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六)主变电所:4号线二期全线新建大学城主变电所一座。二、项目总概算项目投资概算为983603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5030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34929万元(含土地费用2727610万元),预备费3856898万元,专项费用17365495万元。请接此批复后,抓紧项目实施,待项目完工后按照《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等有关规定,抓紧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固定资产移交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确保国家财产和资金的安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2月24日发改委项目概算批复二近日,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项目总概算获市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总投资为495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湿地水处理系统、绿化工程、配套工程、水土保持及交通疏解工程等。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位于观澜河清湖段西岸,处于规划完善的城市路网中心,东临观澜河清湖人工湿地一期工程,西临观澜大道,北部为中小型企业厂区,南部为机荷高速。本工程设计范围从排入观澜河的龙华污水处理厂二期紫外消毒渠至湿地的引水管、湿地前处理系统、湿地处理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到处理后的出水排至一期人工湿地的生命之泉为止,工程占地54700m2,片区地势低洼,视野开阔,交通便利。本工程主要是扩建清湖人工湿地一期的处理规模,增加污水深度处理量25万m3/d,扩大湿地水力负荷,提高湿地处理龙华污水厂出水水质达标率和河道补水水质安全性。项目建成后,湿地区域将成为一个景观娱乐性的亲水体验区,成为观澜河沿线的水务工程亮点,极大的提升了人居环境,为深圳市民提供了一个社区活动空间和休闲场所。同时对于改善观澜河干流水质、发挥水务工程生态科普宣传功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改委项目概算批复三市城乡建设局: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常建〔2017〕9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该工程已由我委以常发改〔2009〕511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鉴于该项目资金来源等发生变化,原则同意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二、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仍为49696万元,其中:地块南侧临棕榈路公共绿地建设费260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由常州雨润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费26447万元,资金来源由钟楼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其余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及国有土地地上拆迁费由21994万元调整为2173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工程投资1255万元,资金来源由各管线单位筹措解决。三、其它事项按常发改〔2009〕511号文执行。(项目编码:XXXXX)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4月26日猜您感兴趣:1发改委概算批复2发改委立项的批复3同意项目调整批复模板4发改局立项批复的程序5发改局立项批复6发改委概算批复7发改委对湖北铁路批复8发改委发出的立项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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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项目概算批复

发改委项目概算批复

项目概算控制的难度较大,故加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概算控制的研究已迫在眉睫。下文是发改委项目概算批复,欢迎阅读!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进行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概算审查的请示》(成地铁〔2017〕37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件流水号:XXXXX)及其附件收悉。该项目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报告(川发改基础〔2014〕102号),市建委对工程初步设计组织了审查(成建函〔2016〕549号),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了《关于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概算的评审报告》(成评审概算〔2016〕65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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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规模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分为东、西延线两部分。西延线起于温江大学城站,出站后沿南熏大道和光华大道,由西向东敷设至一期工程起点。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大学城站、杨柳河站、凤溪站、南熏大道站、光华公园站、西部新城西站、凤凰大街站、西部新城站。东延线起于一期工程终点,向东北下穿沙河进入成洛路,沿成洛路继续向东敷设至终点十陵站。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万年场站、东三环站、蜀王大道站、十陵站。

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3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事务、会议组织、文电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提案建议承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访、目标责任制管理、督办等机关日常政务;承担机关财务、部门预算、资产管理、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重要政策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工作;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提出全省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

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省发展改革委系统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拟订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承担省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省武汉城市圈综改办改革试验综合处)。

研究全省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承担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策划;负责综合配套改革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论证;负责综合配套改革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研究省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省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全省财政性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七)服务业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省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并检查、监督项目实施情况;承担省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对外经济处(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外贸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负责组织安排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和申报;组织安排和监督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商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省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负责指导和监督计划的实施。承担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地区经济处。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协调与周边省市的区域合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预防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或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承担省“数字湖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我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鄂西地区大开发的战略、规划、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布局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并协调实施;争取国家相应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负责我省与中部地区省份的联络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处。

研究提出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编制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水利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提出调控措施和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二)能源一处。

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电力及新能源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和电网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十三)能源二处。

拟订全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含管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全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含管道)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全省石油、天然气(含管道)的行业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和煤矿安全改造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协调能源储备工作。

(十四)综合交通处(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衔接项目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有关交通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全省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参与研究、审核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拟订全省有关国防交通规定;规划全省国防交通网路布局;拟订全省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全省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组织全省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全省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国防交通建设的有关问题。

(十六)工业处。

提出全省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合资项目)审核、审批、核准、备案;组织协调全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拟订全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转型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十八)高技术产业处(省技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承担省技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物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显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省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省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应对气候变化处。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省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社会发展处(省鄂西圈办综合处)。

综合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高校和中专招生年度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情况;组织拟订和审核各类学校总规模、高等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高等学校的审核报批、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管理;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省财政性建设投资。承担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总体规划、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对外宣传、信息收集发布和综合性会务准备等工作。

(二十二)财金贸易处。

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建议,参与重要价格制定;牵头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研究提出全省物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物流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负责全省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和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三)重点项目管理处(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审核,参与省级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及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工作;承担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的标准定额工作。承担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十五)开发区管理处(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拟订和督促落实全省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拟订和审核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承担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人事处。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

(二十七)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各地和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八)省武汉城市圈综改办改革试验协调处。

负责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专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及改革实施方案等的衔接工作;负责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负责“五个一体化”的推进协调工作。

(二十九)省武汉城市圈综改办改革试验督办处。

负责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关于试验区建设决定事项、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执行情况的督办工作;负责试验区重大政策、部省合作机制、一体化推进工作的衔接落实;负责改革试验项目资金组织安排及改革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督办落实;负责组织综合性和重大改革试点的综合评估工作。

(三十)省鄂西圈办协调处。

负责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市(州、林区)及其县(市)级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组织方案等衔接落实工作;负责“三库五场”等相关资源整合的推进协调工作。

(三十一)省鄂西圈办督办处。

负责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关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督办落实;负责综合性政策和重大改革试点的综合评估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会。

铁路的修改是由于经济发展及社会发展的需要,会考虑到更新改造铁路的必要性,以满足当地人民的出行需求。此外,技术发展也会对铁路的修改产生影响,会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对铁路进行修改,以提高铁路的运营效率。

省发改委是指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它是一个从事发展和改革的专门部门,负责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投资决策、经济技术改革、结构调整、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政府与社会其他部门之间对话和协商,并以示范引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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