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的五个法则

形式美的五个法则,第1张

形式美的五个法则:比例、平衡、韵律、视错、强调。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变化统一。

1、比例

比例的概念来自数学黄金分割比,在服装设计中往往指的是服装各部分的尺寸比、不同色彩的面积比或不同部件的体积比等,如服装的褶皱疏密的对比,厚重的外衣面料与薄如蝉沙的内衣面料的面积比。服装设计的比例会随潮流的改变而变化,不一定绝对符合黄金分割比,但一定遵循美的原则。

2、平衡

平衡是指物体或系统的一种相对稳定和谐的状态,在不同的科学领域涵义也不同。服装设计中的平衡更强调的是人们视觉和心理的感受,有对称和不对称两种形式。对称是平衡最简单直接的一种形式,表现为对比的各方在面积、大小、质料等方面保持相等状态的平衡,传达一种严谨、端庄、安定的感受,但有时未免显得呆板无趣,常应用在军服、制服的设计中。不对称平衡指对比的各方以不失重心为原则,在色彩、尺寸、款式等方面互相补充,保持整体的均衡统一。相较前者,不对称平衡更活泼,多应用于现代服装设计中。

3、节奏、韵律

节奏、韵律本是音乐的术语,指音乐中音的连续,音与音之间的高低以及间隔长短在连续奏鸣下反映出的感受。在视觉艺术中点、线、面、体以一定的间隔、方向按规律排列,并由于连续反复之运动也就产生了韵律。这种重复变化的形式有三种,有规律的重复、无规律的重复和等级性的重复。这三种韵律的旋律和节奏不同,在视觉感受上也各有特点。在设计过程中要结合服装风格,巧妙应用以取得独特的韵律美感。

4、视错

由于光的折射及物体的反射关系或由于人的视角不同、距离方向不同以及人的视觉器官感受能力的差异等原因会造成视觉上的错误判断,这种现象称为视错。

5、强调

服装须有强调才能生动而引人注目。所谓强调因素是整体中最醒目的部分,它虽然面积不大,但却有“特异”效能,具有吸引人视觉的强大优势,起到画龙点睛的功效。在服装设计中可加以强调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位置方向的强调,材质机理的强调,量感的强调等等,通过强调能使服装更具魅力。

广义地说,它是客观事物外观形式的美,狭义地说,它是大量具体美的形式提炼、概括出来那种抽象形式所具有的美。它是相对独立的外部形式诸因素的美,即点线面、色彩、空间、构图、质材等形式因素的组合构成的美术作品的形式之美。

内容与形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形式受内容支配,但反过来又影响内容的表现。一切美的内容必须由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一定的形式美也不能脱离内容而存在。就是抽象的形式美,也要通过人的生理机能引起人的情感活动。美术作品的美应是形式与内容有机统一,并随时代的变化而发展。

我们知道,艺术是以审美为特征而发挥其功能的,作为造型艺术,它所表现的线条、形体、色彩、材质等,在时间、空间上的搭配、排列、组合,怎样才是美的,同样有着共同的特点和规律,因为都是表现在形式上,所以称作“形式美”。

形式美与时尚的关系,体现在时尚必须以形式美的方式来实现,而形式美通过时尚而获得流行,被大众认可。

对于美和时尚的判定,其实有一定不确定性。有时候,大众传统认可的美不一定会成为时尚,而很多小众美学思维通过包装宣传,又可能成为一个时期的时尚。所以,形式美以及时尚并没有固定的格式。能消除人们视觉疲劳的东西,很可能就会成为时尚。

形式美与美的形式之间的区别:

首先,它们所体现的内容不同。美的形式所体现的是它所表现的那种事物本身的美的内容,是确定的、个别的、特定的、具体的,并且美的形式与其内容的关系是对立统一,不可分离的。

而形式美则不然,形式美所体现的是形式本身所包容的内容,它与美的形式所要表现的那种事物美的内容是相脱离的,而单独呈现出形式所蕴有的朦胧、宽泛的意味。

其次,形式美和美的形式存在方式不同。美的形式是美的有机统一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美的感性外观形态,而不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形式美是独立存在的审美对象,具有独立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法则包括:变化与统一;对比与和谐;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其中最高法则便是变化与统一。审美关系的构成正是体现了这一原则。过于追求变化就破坏统一关系,使其显得杂乱无章;而过于追求统一就会显得单调、平庸而空洞。所以形式美的法则就是在统一的前提下尽量制造变化,内容丰富而不失主题。这一关系用辩证法原理加以理解最合适不过,任何适用于辩证法的实例都可以用来解释形式美的法则。典型的实例便是道家的黑白阴阳图,外边的圆线及对称式结构体现了统一的秩序感,这是大前提,然后在圆中制造变化---本来黑白是两个不相容的两极,又处于面积等分状态,可谓是追求变化的极致了。但是阴阳鱼用S型曲线缓冲了黑白等分面积的强烈对比,又用白点和黑点相互渗透到对方,使白中有黑,黑中有白,加强了黑白之间的联系和形式上的统一。

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单纯齐一这是构成中最基本、最和谐的一种表现形式。即在整体形态中没有明显的差异和对立因素,通过将复杂的结构归纳为简洁的人的视觉心理比较容易接受的形态,通过突出、强调主要部分来引人注目,增强视觉效果,简洁的形态也可以蕴含丰富的内在信息。重复是表达单纯美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是指某一个单元有规律性的反复或逐次出现,形成的一种富有秩序性节奏的统一效果,或是通过对同一形式的反复达到整齐划一的效果,体现一定的节奏感。对称均衡对称是指整体的各部分依实际的或假想的对称轴或对称点两侧形成同等的体量对应关系,它具有稳定与统一的美感。均衡是从运动规律中升华出来的美的形式法则,轴线或支点两侧形成不等形但是心理上均等的重力上的稳定。均衡具有变化的活泼感,均衡的法则使作品形式于稳定中富于变化,因而显得生动活泼。对称均衡所体现出来的都是一种平衡美,我们强调这种法则,一方面是为了视觉上的平衡感,另一方面是人的心理总是自觉的追求一种稳定而安全的感觉。对比调和对比就是应用变化原理,使一些可比成分的对立特征更加明显,更加强烈,让不同的因素在对抗矛盾中相互吸引、相互衬托,这种现象会在人的心理产生强烈的刺激美感。艺术形式中的对比因素很多,如大小、曲直、方向、黑白、明暗、色调、疏密、虚实、开合等,都可以形成对比。调和就是各个部分或因素之间相互协调,就是指可比因素存在某种共性,也就是同一性、近似性或调和的配比关系。对比与调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对比就没有调和,它们是一对不可分割的矛盾统一体。比例尺度任何艺术作品的形式结构中都包含着比例与尺度。有关比例美的法则,目前公认古希腊时所发明的黄金比率1:1618具有标准的美的感觉,我们将近似这个比例关系的2:3、3:5、5:8都认为是符合黄金比,是能够在心理上产生比例美感的比例。我们人体也具有这种美的比例关系,如雕塑《维纳斯》的上下身比例,古希腊建筑《帕特农神庙》的建筑平面与正立面的长、宽之比,都是接近黄金比的。美术大师达芬奇在他的著作《芬奇论绘画》中明确说到:“美感应完全建立在各部分之间神圣的比例关系之上。”节奏韵律节奏存在于我们现实的许多事物当中,比如人的呼吸、心脏跳动、四季与昼夜的交替等等,节奏本来是表示时间上有秩序的连续重现,如音乐的节奏。在艺术作品中,它指一些形态要素的有条理、有规律的反复呈现,使人在视觉上感受到动态的连续性,从而在心理上产生节奏感。韵律是节奏的变化形式。它变节奏的等距间隔为几何级数的变化间隔,赋予重复的音节或图形以强弱起伏、抑扬顿挫的规律变化,产生优美的律动感。节奏与韵律往往互相依存,一般认为节奏带有一定程度的机械美,而韵律又在节奏变化中产生无穷的情趣,如植物枝叶的对生、轮生、互生,各种物象由大到小,由粗到细,由疏到密,不仅体现了节奏变化的伸展,也是韵律关系在物象变化中的升华。多样统一变化和统一是一种最为普遍使用的基本形式美法则,我们的自然万物乃至整个宇宙都是被这一法则包含着的丰富多彩而又有变化统一的整体。在艺术作品中,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形象变的丰富而有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必须要达到高度的统一,使其统一于一个中心或主体部分,这样才能构成一种有机整体的形式,变化中带有对比,统一中含有协调。美是多种数量比例关系和对立因素和谐统一的结果,即所谓“寓变化于整体”。多样统一的法则是对对称、均衡、整齐、比例、对比、节奏、虚实、从主、参差、变幻等形式美法则的集中概括,它是各种艺术门类必须共同遵循的形式美法则,是形式美法则的高级形式。多样统一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辨证法对立统一规律在审美活动中的表现,是所有艺术领域中的一个总原理。联想意境联想是思维的延伸,它由一事物引领思维延伸到另外的事物上,是一种观念和心理上的再造; 意境是联想的一种结果,是人们接受到的外在表象与个人经验记忆之间的交融,是一种情感需要,我国传统艺术中就较多的使用联想意境的形式美法则,例如古典园林、书画艺术等等。艺术作品中联想与意境的运用会使得作品更具表现力和感染力

形式美来源的说法有格式塔说,积淀说,有意味的形式说,纯粹形式说。形式美是客观事物外观形式的美。包括线、形、色、光、声、质等外形因素和将这些因素按一定规律组合起来,以表现内容的结构等。从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到亚里士多德,再到黑格尔、荷迦兹等都对形式美做了探讨,但都存在割裂内容与形式的倾向。

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 形式美的法则在美的创造中的意义有: 1、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我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 2、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我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运用形式美的法则应注意: 3、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进行创造时,首先要透彻领会不同形式美的法则的特定表现功能和审美意义,明确欲求的形式效果,之后再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适用的形式法则,从而构成适合需要的形式美。 4、式美的法则不是凝固不变的,随着美的事物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端发展,因此,在美的创造中,既要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又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生搬硬套某一种形式美法则,而要根据内容的不同,灵活运用形式美法则,在形式美中体现创造性特点。 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那么,它的意义何在呢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相通的共识。 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在设计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 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和谐 宇宙万物,尽管形态千变万化,但它们都各按照一定的规律而存在,大到日月运行、星球活动,小到原子结构的组成和运动,都有各自的规律。爱因斯坦指出:宇宙本身就是和谐的。和谐的广义解释是:判断两种以上的要素,或部分与部分的相互关系时,各部分所给我们的感受和意识是一种整体协调的关系。和谐的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单调或杂乱无章。单独的一种颜色、单独的一根线条无所谓和谐,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称为和谐。比如一组协调的色块,一些排列有序的近似图形等。和谐的组合也保持部分的差异性,但当差异性表现为强烈和显著时,和谐的格局就向对比的格局转化。 对比与统一 对比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视觉形象色调的明暗、冷暖,色彩的饱和与不饱和,色相的迥异,形状的大小、粗细、长短、曲直、高矮、凹凸、宽窄、厚薄,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位置的上下、左右、高低、远近,形态的虚实、黑白、轻重、动静、隐现、软硬、干湿等多方面的对立因素来达到的。它体现了哲学上矛盾统一的世界观。对比法则广泛应用在现代设计当中,具有很大的实用效果。 对称 自然界中到处可见对称的形式,如鸟类的羽翼、花木的叶子等。所以,对称的形态在视觉上有自然、安定、均匀、协调、整齐、典雅、庄重、完美的朴素美感,符合人们的视觉习惯。平面构图中的对称可分为点对称和轴对称。假定在某一图形的中央设一条直线,将图形划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如果两部分的形状完全相等,这个图形就是轴对称的图形,这条直线称为对称轴。假定针对某一图形,存在一个中心点,以此点为中心通过旋转得到相同的图形,即称为点对称。点对称又有向心的“求心对称”,离心的“发射对称”,旋转式的“旋转对称”,逆向组合的“逆对称”,以及自圆心逐层扩大的“同心圆对称”等等。在平面构图中运用对称法则要避免由于过分的绝对对称而产生单调、呆板的感觉,有的时候,在整体对称的格局中加入一些不对称的因素,反而能增加构图版面的生动性和美感,避免了单调和呆板 衡器 在衡器上两端承受的重量由一个支点支持,当双方获得力学上的平衡状态时,称为平衡。在平面构成设计上的平衡并非实际重量×力矩的均等关系,而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平面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如图。在实际生活中,平衡是动态的特征,如人体运动、鸟的飞翔、野兽的奔驰、风吹草动、流水激浪等都是平衡的形式,因而平衡的构成具有动态 比例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它是精确详密的比率概念。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比如早在古希腊就已被发现的至今为止全世界公认的黄金分割比1:1.618正是人眼的高宽视域之比。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重心 重心在物理学上是指物体内部各部分所受重力的合力的作用点,对一般物体求重心的常用方法是:用线悬挂物体,平衡时,重心一定在悬挂线或悬挂线的延长线上;然后握悬挂线的另一点,平衡后,重心也必定在新悬挂线或新悬挂线的延长线上,前后两线的交点即物体的重心位置。在平面构图中,任何形体的重心位置都和视觉的安定有紧密的关系。人的视觉安定与造形的形式美的关系比较复杂,人的视线接触画面,视线常常迅速由左上角到左下角,再通过中心部分至右上角经右下角,然后回到以画面最吸引视线的中心视圈停留下来,这个中心点就是视觉的重心。但画面轮廓的变化,图形的聚散,色彩或明暗的分布等都可对视觉重心产生影响。因此,画面重心的处理是平面构图探讨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在平面广告设计中,一幅广告所要表达的主题或重要的内容信息往往不应偏离视觉重心太远。 节奏与韵律 节奏本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节奏这个具有时间感的用语在构成设计上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感。 韵律原指音乐(诗歌)的声韵和节奏。诗歌中音的高低、轻重、长短的组合,匀称的间歇或停顿,一定地位上相同音色的反复及句末、行末利用同韵同调的音相加以加强诗歌的音乐性和节奏感,就是韵律的运用。平面构成中单纯的单元组合重复易于单调,由有规则变化的形象或色群间以数比、等比处理排列,使之产生音乐、诗歌的旋律感,称为韵律。有韵律的构成具有积极的生气,有加强魅力的能量穿针引线 联想与意境 平面构图的画面通过视觉传达而产生联想,达到某种意境。联想是思维的延伸,它由一种事物延伸到另外一种事物上。例如图形的色彩:红色使人感到温暖、热情、喜庆等;绿色则使人联想到大自然、生命、春天,从而使人产生平静感、生机感、春意等等。各种视觉形象及其要素都会产生不同的联想与意境,由此而产生的图形的象征意义作为一种视觉语义的表达方法被广泛地运用在平面设计构图中。 随着科技文化的发展,对美的形式法则的认识将不断深化。形式美法则不是僵死的教条,要灵活体会,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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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美是指生活、自然中各种形式因素(色彩、线条、形体、声音等)的有规律的组合。

•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色彩、形状、声音。

构成形式美的形式规律: 单纯齐一、对称均衡 、调和对比 、比例 、节奏韵律 、多样统一

艺术中的形式

•原始艺术中形式的观念处在不自觉阶段。

•古典艺术阶段,再现成为艺术的基本倾向。

•现代主义阶段,艺术的表现性被凸现。

艺术中的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是一种美学思潮,它特别强调形式在艺术表现中的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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