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轻刑罚墨刑 在犯人脸上刻字染墨作为标志侮辱

古代最轻刑罚墨刑 在犯人脸上刻字染墨作为标志侮辱,第1张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刑罚是是非常残酷的,因为咋旧社会时期人与人之间的地位是非常不平等的,所以对于那些地位低下的人们来说,命运就掌控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们手中。古代出现的众多刑罚真是惨不忍睹,下面我要说的这种就是墨刑,什么是墨刑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中国古代刑罚墨刑

说起中国古代刑罚中的墨刑,又被称为是黥刑、黥面,据说还是古代最轻的一种刑罚,虽然比起那些古代女子刑罚要轻得多,但是犯人同时也受到了很大的侮辱,所谓的墨刑简单的来说,就是在犯人脸上刻字。

在监犯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墨刑对监犯的身体状态现实影响不大,但脸上的刺青会令监犯失去尊严。既是刻人肌肤的详细刑,又是使受刑人遭受羞耻、使之区别于凡人的一种羞耻刑,但却是仆从制五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

虽然这种墨刑的刑罚很轻,但是却是奇耻大辱,在犯人的脸上刻了字,这个是永远也抹去不掉的,就算你的刑期已满被释放,这个字也不会掉的。目的就是让你时刻知道自己是个囚犯,使人产生巨大的精神羞辱,要改过自新。它在满清十大酷刑中最轻,算是小刑,比起蒸刑都要轻很多。

其实墨刑在最初规定为刑罚的时候,施行时用刀,而不是后世才采用的针刺。人的面部神经是极其敏感的,犯人在被黥刑时的疼痛之状可想而知。由于伤口感染,有的犯人也会因黥刑而致死,不过这也是占少数的。 上一页 0 /2 下一页

在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会建立许多的监察部门,同时也会创造一些残酷的刑罚,用来对付那些触犯法律的人,每个朝代的刑罚有所区别,有些刑罚是肉体上折磨,有的是在犯人的思想和心理进行打击,总之只有一个目的,维护统治者的权利地位

当我们所听说过的刑罚有很多,比如商朝纣王发明的“炮烙”,秦汉时期的“车裂”,还有宫廷剧经常出镜的“打板子”。这些刑罚更多的是用于肉体上的伤害。有人可能觉得打板子比起车裂和炮烙是非常轻的处罚,还真不是这样,古代的宫廷里打人的板子可是特殊改造过的,上面有许多小钉,往人身上打的时候,只要执行的人心肠狠毒点,在打下去的地方横着拉一下,被打的地方立马就血肉模糊。这也就是为什么宫廷剧里面很多人打板子被打死。而且打板子在人身上留下的创伤可是永久的,这真的不比炮烙和车裂带给人痛苦逊色。

可是还有一种刑罚,对于男人女人来说,都是一辈子的耻辱。在当时只要是被用了这种刑罚,在人前永远都抬不起头来,走到哪都会被人议论和远离。

这个刑罚就是墨刑,墨刑类似现在的纹身,主要是在犯人的脸上或者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上墨,作为受过刑的标记。对墨刑最早的记录是在秦汉时期,当时墨刑叫“黥刑”当时英布就受过黥刑,所以英布也叫黥布。

所以在当时,一旦被使用墨刑,就相当于被钉上了耻辱柱,一辈子都需要受人嘲讽,永远都低人一等。就算用特殊的办法去除了墨迹,但是疤痕也还是会留下来。

在唐朝武则天在位时,有一位非常受宠爱的女官,这位女官就是上官婉儿。可是因为上官婉儿的祖父曾经得罪武则天,在武则天上位以后。上官婉儿的整个家族都被牵连,可能上官婉儿的幸运值比较高,武则天选择留下她。武则天的眼光还是非常毒辣的,少女时期的上官婉儿生的眉清目秀,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而且上官婉儿在官宦之家长大,跟普通的女子不同,她从小接受了很好的教育,加上母亲对她的教导,她也受到社会上的一些人的注意。成为武则天的近侍女官,也接触到了武则天身边的一些人。

在武则天掌权后,从民间找来许多英俊的年轻男人来服侍自己。尽管这些男宠因为武则天的权势而不得顺从,但是时间久了以后,武则天身边的男宠也吸引到了上官婉儿的目光,而正直青春年盛的上官婉儿跟其中的一名男宠张易好上了,武则天知道后很生气,她不人心惩罚自己的男宠,就惩罚上官婉儿。

但她没有杀上官婉儿,毕竟是自己最宠爱的女官,最后决定给上官婉儿赐墨刑,既不伤她性命也能让她长记性!

上官婉儿也知道武则天的想法,看着脸上的墨刑印记,上官婉儿忍着心中的耻辱,对着镜子用胭脂和颜料在印记上做了些修饰,这让这个印记看起来像是一朵梅花,这样一看反而更加衬托上官婉儿的美貌。

后来整个皇宫的开始流行起这样的装扮,直到现在许多的年轻人在身上也会纹上许多不同的图案来装饰自己,但效果却是没有上官婉儿的好。

西周时,刑法规定“墨罪五百”,即列举应处以墨刑的罪状就有五百条之多。《尚书·吕刑》篇也云:“墨罚之属千。”可见,当时的刑罚是很严厉的,百姓稍有小过,就要被黥面。周代,奴隶主贵族常用黥面者做守门人(《周礼·掌戮》)。因为这些人的脸上带有标记,走到哪里都会被认出来,所以他们一般都不会逃跑。而且受过墨刑者的四肢是健全的,不影响劳作。春秋战国时,墨刑的使用仍比较普遍,且黥有了不同的种类。如《秦简·法律答问》有对奴妾“黥颜颓”之刑。颜,指眉目之间,即面额中央。杝,也作頄,頄即颧。颓即面之颧部。黥颜杝就是在人面额中间及颧部刺墨。当时各国常使用黥面的囚徒去做各种苦役。秦商鞅变法时用法极严酷,有一次太子犯法,不便加刑,商鞅就把太子的师傅公孙贾黥面,以示惩戒。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奏请焚烧《诗》《书》等儒家经典,规定说,如果命令下达之后三十天内不烧者,要“黥为城旦”。《秦简·法律答问》也有“城旦黥”的记载,当为对城旦所施加的特种黥刑。城旦是一大早就起来修护城墙的苦役工。当时“黥为城旦”成为一种比较固定的处罚犯人的措施,这样的犯人遍布全国各地。秦末农民大起义的队伍中,就有许多受过黥刑的囚徒。例如被高祖封为淮南王的英布,年轻时也曾因罪受过黥刑,因此《史记》《汉书》为他作传就称为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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