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苗族的蛊

云南苗族的蛊,第1张

令人生威的蛊蛊,音同古,相传是一种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传说放蛊是我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过去,在中国的南方乡村中,曾经闹得非常厉害,谈蛊色变。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有其事;一部分的医药家,也以其为真,记下一些治蛊之法。 制蛊法:多于端午日制之,乘其阳气极盛时以制药,是以致人于病、死。又多用蛇、蛊、蜈蚣之属来制,一触便可杀生。 蛊之种类有十一种:蛇蛊、金蚕蛊、篾片蛊、石头蛊、泥鳅蛊、中害神、疳蛊、肿蛊、癫蛊、阴蛇蛊、生蛇蛊。 其余有些特殊的,分说如下: 癫蛊:传说多是壮族所为,把蛇埋土中,取菌以害人。 疳蛊:又谓之“放疳”、“放蜂”。据说,两粤的人,多善为此。方法是:端午日,取蜈蚣和小蛇,蚂蚁、蝉、蚯蚓、蚰蛊、头发等研末为粉,置于房内或箱内所刻的五瘟神像前,供奉久之,便成为毒药了。 泥鳅蛊:用竹叶和蛊药放水中浸之,即变有毒的泥鳅。 石头蛊:用随便的石头,施以蛊药而成的。 篾片蛊:将竹片施以蛊药后便成。 金蚕蛊:据说这种蛊不畏火枪,最难除灭;而且金蚕蛊还能以金银等物嫁之别人。《岭南卫生方》云:制蛊之法,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它们自相残食,经年后,视其独存的,便可为蛊害人。 蛊在苗族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寄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有苗族学者调查后认为,苗族几乎全民族笃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他们认为除上述一些突发症外,一些较难治的长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体消瘦等,以及内脏不适、肠鸣腹胀、食欲不振等症状为主的慢性疾病,都是着了蛊。属于突发性的,可用喊寨的方式让所谓放蛊的人自行将蛊收回就好了;属于慢性患者,就要请巫师作法“驱毒”了。 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的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害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蛊,音同古,相传是一种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传说放蛊是我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湖南湘中及湘西一带的梅山教蛊术传得非常厉害,谈蛊色变。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有其事;一部分的医药家,也以其为真,记下一些治蛊之法。

1古书描述

蛊,病名。

①泛指由虫毒结聚,络脉瘀滞而致胀满、积块的疾患。《赤水玄珠·虫蛊》:“蛊以三虫为首。”“彼蛊证者,中实有物,积聚已久,湿热生虫。”《证治汇补》卷六:“胀满既久,气血结聚不能释散,俗名曰蛊。”参见虫臌条。

②少腹热痛,溺白浊的病证。《素问·玉机真藏论》:“腹冤热而痛,出白,一名曰蛊。”

③指房事过度成疾。见《左传·昭公元年》:“晋侯求医于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蛊。”“何谓蛊?对曰,*溺惑乱之所生也。在《周易》,妇惑男,风落山谓之蛊。”

④古代用毒虫所制的一种毒药。《诸病源候论·蛊毒候》:“多取虫蛇之类,以器皿盛贮,任其自相啖食,唯有一物独在者,即谓之为蛊,便能变惑,随逐酒食,为人患祸。”

2传说

制蛊法:多于端午日制之,乘其阳气极盛时以制药,是以致人于病、死。又多用蛇、蛊、蜈蚣之属来制,一触便可杀生。

蛊之种类有十二种:螭蛊、蛇蛊、金蚕蛊、篾片蛊、石头蛊、泥鳅蛊、中害神、疳蛊、肿蛊、癫蛊、阴蛇蛊、生蛇蛊。

其余有些特殊的,分说如下:

癫蛊:传说多是壮族所为,把蛇埋土中,取菌以害人。

疳蛊:又谓之“放疳”、“放蜂”。据说,两粤的人,多善为此。方法是:端午日,取蜈蚣和小蛇,蚂蚁、蝉、蚯蚓、蚰蛊、头发等研末为粉,置于房内或箱内所刻的五瘟神像前,供奉久之,便成为毒药了。

泥鳅蛊:用竹叶和蛊药放水中浸之,即变有毒的泥鳅。

石头蛊:用随便的石头,施以蛊药而成的。

篾片蛊:将竹片施以蛊药后便成。

金蚕蛊:据说这种蛊不畏火枪,最难除灭;而且金蚕蛊还能以金银等物嫁之别人。《岭南卫生方》云:制蛊之法,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它们自相残食,经年后,视其独存的,便可为蛊害人。

3制作方法

殷墟甲骨文用观物取象的思维方式已对蛊毒的制作,作了 象形的“图示”,即在一“皿”形容器中放有多种毒虫。

后世的造蛊之法,多与此相类似。综合典籍及民间流传的方法,蛊毒的制作方法有下面几种。

取诸毒虫密闭于容器中,让它们当中的一个把其余的都吃掉,然后,就把活着的这个虫称为蛊,并从它身上提取毒素。如《隋书·地理志》谓:“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 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

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虫四部”集解引唐代的陈藏器原话说:“……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

宋代的郑樵《通志》也记载说:“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

同一时代的严用和《济生方》中也记载说:“经书所载蛊毒有数种,广中山间人造作之,以虫蛇之类,用器皿盛贮,听其互相食啖,有一物独存者,则谓之蛊。”

宋以后的史载,凡记载有蛊毒的,多袭用了此说,如明代的楼英在《医学纲目》中所谓“两广山间人以蛇虺、蜈蚣、蜒蚰、虾蟆等百虫,同器蓄之,使其自相食啖,胜者为灵以祀之,取其毒杂以菜果饮食之类以害人妄意要福,以图富贵,人或中之,证状万端,或年岁间人多死。”

及在《赤雅》卷下所记壮妇畜蛊的情形和陆次云《峒溪纤志》所记仲苗遗蛊的情形,金蚕蛊术在宋代尤为盛行。宋蔡绦说:“金蚕毒始蜀中, 近及湖广闽粤浸多。”

清张泓《滇南新语》也云:“蜀中多畜蛊毒,以金蚕为最,能戕人之生,摄其魂而役以盗财帛,富而遣之,谓之嫁金蚕。”传说金蚕蛊形状像蚕,通体金色灿烂。唐代人认为金蚕蛊“屈如指环,食故绯锦,如蚕之食叶”,故又称之为“食锦虫”。

4防范措施

中毒后的辨认之法蛊或有形或无形,中毒极易,但辨认之法,是应该万分注意的。

中毒后的辨认之法:

1.以生黄豆(黑豆也可以)食之,入口不闻腥臭,是中毒。

2.以灸甘草一寸嚼之,咽汁随之吐出的,是中毒。

3.插银针于一已熟的鸭蛋内,含入口内,一小时后取出视之,如蛋白俱黑者,是中毒。蛊毒非常厉害,能使人惹病丧生,虽有方法医治,也不应轻易去尝试。

据说预防之法有:

1.凡房屋整洁,无灰尘蛛网的,是藏蛊之家,切勿与之往来。

2.凡食茶、水、菜、饭等物之先,须用筷子向杯碗上敲动的,是在施毒,急须向主人问道:“食内,莫非有毒吗?”一经问破,可免受毒。

3.携同大蒜头出行,每饭,先食大蒜头,有蛊必吐,不吐则死,主人怕受连累,当然不敢下蛊。

4.大荸荠,不拘多少,切片晒干为末,每早空心白滚汤送下(以二钱为度),纵入蛊家,也可免害。

5.蛊之由饭酒中毒的,分外难治,故出外宜以不饮酒为原则。解除毒蛊的方法,最普通的,是用雄黄、蒜子、菖蒲三味用开水吞服,使之泻去恶毒。金蚕,最畏头嘴似鼠,身有刺毛似蚝猪箭的刺猬,故刺猬是专治金蚕蛊的特殊药品。其他如蜈蚣、蚯蚓,每每也可以治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蛊>

苗族的巫术属于楚巫文化!苗族的巫术分黑和白两种。“湘西赶尸”术是一种是巫楚文化的一种,属于白巫术,也是流行在湘西一带的一种神秘传说,著名苗族作家沈从文在他的一篇文章里写道: “经过辰州(今沅陵),那地方出辰砂,且有人会赶尸。若眼福好,必有机会看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近身时,还知道避让在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

赶尸揭密

所谓“赶尸”,其实就是“背尸”而已。赶尸匠找人将尸体分尸,然后在残肢上喷特制药水,防止尸体的残肢腐烂。一个人背上残肢,套在既长且大的黑袍里,头戴大草帽,将整个头部覆盖无余,连面部的轮廓也难叫人看得清楚。另一个人扮成“赶尸术士”在前面扔黄纸,摇铃铛,给背尸人指引方向。两人还故意造出恐怖气氛使人不敢与之接近。如果路途遥远两人的角色就一日一换。

到目的地两三天前,事先通知死者家属,准备好衣衾棺材,等“死人”一到,立刻将将尸体的残肢拼起来,将寿衣帽寿鞋给死人穿戴齐备,装进寿木。这种入殓过程,全由“赶尸”者承担,绝对不允许旁人插和旁观,正如出发时将尸体“扶出棺材”不允许窥视一样。说是在这些关键时刻,生人一接近尸体,便会有“惊尸”的危险,而入殓过程,必须在三更半夜。一切安排就绪,就是说将死者装殓以后,丧家才去认领。

关于赶尸的起源,无从考证。据有关文献记载,湘西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凡被砍头的、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在尸体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返回故里。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因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用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召回来。

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到靖州,向西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老司赶不动那些僵尸了。赶尸的方法是:红衣老司念咒语,点朱砂,贴神符。

关于赶尸匠

湘西民间,自古就有赶尸这一行业,学这行业的,必须具备有两个条件:一胆子大,二是身体好。而且,必须拜师。赶尸匠从不乱收徒弟。学徒由家长先立字据,接着赶尸匠必须面试。一般来讲,要看满16岁,身高17米以上,同时还有一个十分特殊的条件,相貌要长得丑一点。

赶尸匠先让应试者望着当空的太阳,然后旋转,接着突然停下,要你马上分辨东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则不能录用。因为你此时不分东西南北,就说明你夜晚赶尸分不出方向,不能赶尸。接着,赶尸匠要你找东西、挑担子。因为尸体毕竟不是活人,遇上较陡之高坡,尸体爬不上去。赶尸匠就得一个一个往高坡上背和扛。最后,还有一项面试,这就是赶尸匠将一片桐树叶放在深山的坟山上,黑夜里让你一个人去取回来,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你有胜任赶尸匠的胆量。这三关顺利通过了,你便取得了当赶尸匠学徒的可能。

赶尸的真实性

事实上,如果我们从科学的角度去看“赶尸”,不过是古时搬运尸体的一种形式罢了。赶尸和赶尸匠在过去那个特殊的时代是真实存在的,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古老的行当已经濒临失传了,所以,现在湘西一带,50岁以下的人对“赶尸”多半是半信半疑的,也正是这种原因,使得这种古老的“蛊术”越发神秘。

相关资料

中央电视台《走近科学》曾经有一辑《行走的尸体》就是介绍湘西赶尸的。

蛊的传说由来已久。在众多充满神秘色彩的传说中,放蛊者大都是苗人。从武侠小说到**电视,从正史、地方志到边地游记。蛊到底是怎么回事?多数材料上讲述的放蛊事实是不可信的,其中很多内容有相互传抄的嫌疑。因此,我倾向于认为巫蛊不过是某种汉人的类似鬼怪的传说,与苗人事实上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更不可能是一种释放毒物的技术。研究苗人的巫蛊问题的理论意义在于:第一,对巫蛊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巫术想象在建构族群之间和族群内部权力关系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第二,对苗人巫蛊的研究,有助于澄清问题,避免没有证据的想象和猜测。对于苗人社会中的巫蛊信仰背后存在的妒忌、社会排斥和利益冲突的说明,有助于揭示巫蛊谣言希望构建和改变的社会权力关系。就现实需要而言,此项研究至少有如下意义:首先,此研究有助于增加人们对巫蛊谣言的认识。人类学并不是摇椅上的学术,它长期以来的学术传统是面向社会面向现实的,不管其服务对象和对实际生活的影响怎样,人类学对我们增加对他乡社会现象的认识功不可没。我希望本文能增加人们对巫蛊谣言的认识。其次,此项研究有助于我们消除对于巫蛊及其类似内容误解和偏激想象,更加理智或则更加宽容地对待他人,而不是身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于我的很多被指认为有蛊苗族同胞来说这更为重要,他们遭受到太多的不公正的待遇。由于“巫蛊”问题在苗人社会里隐蔽存在,它又不能公开谈论,更说不上争辩,不幸被想象和谣言中伤的人们有苦说不出。我们不能保持沉默,应当有人为他们说话。相关回顾尽管中国历史上关于巫蛊的记载众多,然而长期没有专门的研究。对蛊进行研究是在二十世纪之后才开始的,而且有西方学术的影响。巫蛊问题真正引起国内学术关注是抗战时期,由于大量汉人迁移到西南地区,关于少数民族的研究在这一时期得到重视。内迁至贵阳的大夏大学社会研究部的陈国钧在《苗族的放蛊》一文记述了与古籍资料相似的苗人防蛊的传说和防治之法。作者记述到许多汉人坚信苗人会放蛊,但是作者认为传言中不可思议的地方很多,所谓的“中蛊”可能是由于不卫生条件下的偶然中毒。陈国钧注意到汉人因为和苗人太隔阂又欺凌他们,因而惧怕苗人用蛊毒报复。作者没有与苗人交谈过。陈国钧开启了这方面的研究,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此后,李植人在《社会研究》第23期的《苗族放蛊的故事》。李植人通过对放蛊故事分析认为“蛊”的可能是人们对自然疾病的解释。作者指出长期轻视苗夷的观念存在,使得汉人故意夸张形容,将蛊传为一种苗族奇闻。李植人认为所谓苗人放“蛊”只是一种迷信。二者后来都收入了文通书局的《贵州苗夷社会研究》。它们都指出所谓苗人放蛊是汉人社会的迷信或传闻,而中蛊可能是人们对不卫生的条件所造成的一些疾病的解释。另外,他们的研究基本上没有明确地表明苗人的态度和观念。1960年《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九期刊发了李卉的《说蛊毒与巫术》一文。由于两岸分割,作者只能从历史文献的出发,以对文献资料的分析阐发了对巫蛊问题的看法。作者认为一些汉人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交往患上寄生虫病,又目睹西南民族的毒药制作,并耳闻那里的黑巫术之风,以致他们将这三者牵扯到一起,变成了书籍文字多有记载的巫蛊传说。李卉认为对西南少数民族使用毒药和黑巫术的恐惧,使得蛊被用以解释汉人遭受的寄生虫病。李卉认为所谓的巫蛊是对黑巫术的特定想象。黛曼(Norma Diamond )在1988年指出由于苗人与汉人间在宗教实践、婚姻、家庭组织或者生态等方面不可调和的文化的不同造成了汉族对苗族的怪异想象。也就是说,巫蛊是汉人针对苗人的一种谣言和想象。显然,黛曼深化了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1]但是,也有认为苗人的放蛊有可能存在。凌纯声、芮逸夫在《湘西苗族调查报告》报告了巫蛊传说和一个巫蛊案件,没有什么分析。当年协助二人调查的石启贵在后来编著的《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中“巫蛊辟谬”一节对凌纯声、芮逸夫作了批评。他认为由于苗人过于迷信,人们相信巫蛊谣言并对巫蛊感到恐惧。他指出,“今者社会,众口云云,该以愚多智少,寡不胜众,以故便成一人传虚,百人传是。”[2]石启贵先生注意巫蛊谣言的传播在形成巫蛊信仰中发挥的作用。张紫晨在《中国巫术》一书,高国藩在《中国巫术史》一书,邓启耀在《中国巫蛊考察》一书,袁定基在《论放蛊和防蛊治蛊习俗》一文中,都将巫蛊看成是一种巫术。其中,高国藩注意到“蛊道巫术”在历史上的传承和变化。而邓启耀实际上看到了巫蛊的想象性,即它仅仅是一种信仰——或则说是迷信,它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并形成社会内部的分隔。但是,由于他没有将巫术与巫蛊区分开来。因而不能摆脱巫术理论的影响。詹鄞鑫在《心智的误区》一书、黄世杰在《蛊毒:财富和权力的幻觉》一书中相信巫蛊是一种实在的巫术技术。但是,除了收集许多神奇的传说之外,他们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

回楼主,我没有见过,但是中国蛮荒一带,自古就笼罩一层神秘面纱,魑魅魍魉四处游走,瘴气蕴绕山林。存在着各式奇风异俗,其中养蛊这种神秘巫术一直为人称奇,谈蛊色变。我们在这里介绍几种较为特殊的蛊之制法,以及其施术方式、症状。

金蚕蛊

利用十二种虫类埋在十字路口,经过几日后,取出奉在香炉中,能使人中毒即为金蚕,造成胸腹纹痛、肿胀,最后七孔流血而死。

泥鳅蛊

将泥鳅浸在放有竹叶和蛊药的水中,即成有毒的泥鳅。让客人食煮过的毒泥鳅,食后,腹部内会觉得有三、五条泥鳅窜动,有时下达肛门、有时上冲喉头。如果不医治,只有死路一条。

蔑片蛊

将竹片施以蛊药后即成。将长约十公分的竹蔑,趁人不注意时放在路上,行人走过,蔑就跳上其脚腿,使人疼痛异常,过些时日,蔑又跳进膝盖,使其脚小如鹤膝,此人活不过四、五年。

石头蛊

将一块石头放在路上,此块石头能够行动、呜啼,使人便秘消瘦,而且又能飞入人的双手双脚,此人不出三、五年,便会一命呜呼。

疳蛊

两粤的人,在端午日取小蛇、蜈蚣、蝉、蚂蚁、蚯蚓、蚰虫、头发等研磨成粉末,置于箱内或房内所刻的五瘟神,长期供奉后就成为毒药,将疳蛊放在酒、肉、饭、菜内给人食用,或者是放在路上,路过者踏着即入身,药粉会粘在肠脏上,使人腹部胀痛难捱,极欲上吐下泻。癫蛊:大部份是僮人所为,把蛇埋人土中,取其菌以毒人。取蛇菌毒人后,会使人晕眩、笑无常,一饮酒,药毒即发,凶狠怒,如同癫子。

肿蛊

僮人俗称放「肿」,中毒后会使人腹部胀、肚鸣、大便秘结,甚至一耳常塞。

中害蛊

中毒后会使人神昏、性躁、頍焦、口腥,而产生视、听幻觉,看见鬼影,听见鬼声,如临大敌,不时想要自尽。

生蛇蛊

中毒情形和阴蛇蛊类似,进入体内能成形为蛇,四处乱咬,造成头痛,夜间更为刻烈。

再来了解一下

苗族-蛊毒

偏远的苗族聚居地区,如果小孩不小心嘴里起了血泡,做母亲的便一边慌忙找针把血泡扎破,一边愤愤地骂道:“着蛊了,着蛊了。挨刀砍脑壳的,谁放的蛊我已知道了。她不赶快收回去,我是不饶她的!”要是吃鱼不慎,鱼骨卡在了喉咙,母亲就会叫孩子不加咀嚼地吞咽几大口饭,将鱼刺一股脑儿地吞下肚里。随后叫小孩到大门口默念着某某人(被认为有蛊者)的名字,高声喊叫:“某某家有蛊啊,她放盅着我,我知道了,她不赶快收回去,我是不饶她的:哪天我要抬粪淋她家门,拣石砸她家的屋顶,让大家都知道她家有蛊,有儿娶不来,有女嫁不去哩!”喊声中充满了愤怒和仇恨。据说通过这种喊寨的方式,“放蛊”的人听见了,心里害怕,就会自动将“蛊”收回去。

蛊在苗族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寄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有苗族学者调查后认为,苗族几乎全民族笃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他们认为除上述一些突发症外,一些较难治的长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体消瘦等,以及内脏不适、肠鸣腹胀、食欲不振等症状为主的慢性疾病,都是着了蛊。属于突发性的,可用喊寨的方式让所谓放蛊的人自行将蛊收回就好了;属于慢性患者,就要请巫师作法“驱毒”了。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的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害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传说中制造毒蛊的方法,一般是将多种带有剧毒的毒虫如蛇蝎、晰蝎等放进同一器物内,使其互相啮食、残杀,最后剩下的唯一存活的毒虫便是蛊。蛊的种类极多,影响较大的有蛇蛊、犬蛊、猫鬼蛊、蝎蛊、蛤蟆蛊、虫蛊、飞蛊等。虽然蛊表面上看是有形之物,但自古以来,蛊就被认为是能飞游、变幻、发光,像鬼怪一样来去无踪的神秘之物。造蛊者可用法术遥控蛊虫给施术对象带来各种疾病甚至将其害死。对于毒蛊致病的法术,古人深信不疑,宋仁宗于庆历八年(1048年)曾颁行介绍治蛊方法的《庆历善治方》一书,就连《诸病而侯论》、《千金方》、《本草纲目》等医书中都有对中蛊症状的细致分析和治疗的医方。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毛虫蛊、麻雀蛊、乌龟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衍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蛊主)进攻,索取食物,蛊主难受,就将蛊放出去危害他人。放蛊时,蛊主在意念中说:“去向某人找吃去,不要尽缠我!”蛊就会自动地去找那个人。或者在几十米开外,手指头暗暗一弹,蛊就会飞向那人。甚至有人说蛊看中了谁,即爱上了谁,就叫它的主人放蛊给谁。不然,蛊就要它主人的命。所以有蛊者不得不放。苗族民间就流传这样一则放蛊的故事:从前有位有盅的母亲,盅看上了她的儿子,做母亲的当然不愿意她的儿子。但是,盅把她啮得很凶,没有办法,她才答应放蛊害儿子。当这位母亲同她的盅说这些话的时候,正巧被儿媳妇在外面听见了。儿媳妇赶紧跑到村边,等待她丈夫割草回来时,把这事告诉了他,并说妈妈炒的那一碗留给他的鸡蛋,回去后千万不要吃。说完后,儿媳妇就先回家去,烧了一大锅开水。等一会儿子回到家来,他妈妈拿那碗鸡蛋叫他吃。儿媳妇说,鸡蛋冷了,等热一热再吃。说着把锅盖揭开,将那碗炒鸡蛋倒进滚沸的开水锅里去,盖上锅盖并紧紧地压住,只听锅里有什么东西在挣扎和摆动。过一会没动静了,揭开锅盖来看,只见烫死的是一条大蛇。

这些所谓的放蛊方式当然是无稽之谈。至于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有见过,当然更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了。

虽说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但苗族的一些妇女却深受这种观念的诬害。人们认为“蛊”只有妇女才有,只能寄附在妇女身上,传给下一代女性,而不传给男性。比如某男青年“游方”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有蛊”姑娘而未征得父母的同意就娶来,那么他们的下一代,凡属女性,均要从她母亲那里将蛊承传下来,并代代相传。在汉文典籍中,放蛊者并不仅限于女性,为什么苗族认为只有妇女才有蛊呢?这与汉、苗两族的社会文化传统有关。在汉族的巫术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没有性别的对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数民族中,在母权制被父权制取代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性别对立遗存要强烈得多,这种对立表现在巫术信仰中,就是占据正统地位的男性巫师成了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方.而在母系社会曾经居统治地位的女巫则成了秩序的破坏者,被诬为黑巫术的传承者。一切男性巫师无法解释或禳解的天灾人祸,统统被扣在了女巫的头上。于是,妇女有蛊的荒谬结论就这样被推理了出来。

由于放蛊被认为是谋财害命的严重犯罪活动,历史上一直将它列为严厉打击对象。《汉律》中就有“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的条文;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蛊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处以极刑。官府对所谓施蛊者的处罚极其残忍。明人邝露说,壮族地区的“峒官“提陀潜抓到施蛊妇女后,将其身体埋在地下,只露出头部在外,再在蛊妇头上浇上蜡汁点火焚烧。在苗族地区,被诬为有蛊的妇女,尽管不会都有性命之忧,但被诬者名誉扫地,受人歧视非难,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甚至含冤而死。那些被认为有蛊的人家,受尽歧视和羞辱,连亲友也害怕与之往来。不论谁家有人病了,只要巫师说中了蛊,那么有病人家就指桑骂槐地大骂,骂的是谁,人们心照不宣,而被骂者自己也明白,就像本文开头的喊寨。有蛊的人家也只好忍气吞声,因为一申辩,无异于公开自己家里有所谓的蛊,所以只好凭白遭受这等羞辱。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民国时期湘西有位汉人,曾在军队中做过官,有权有势。他得了腹部膨胀的怪病,每当膨胀时,似乎觉得腹中有物在游走,由于请的几位医生医术不高,吃药无效,便归咎于被邻居苗妇施蛊。经过巫师多次作法仍然毫无起色,这位汉官一怒之下把邻居苗妇捆绑后吊起来,百般辱骂,施以非刑,差点将其折磨而死。苗妇的丈夫慑于汉官的权势,敢怒不敢言,只能在一旁束手旁观。后来过了一年多,经人介绍,这位汉官延请一位高明的医生诊治,该医生看后,说是某种鼓胀病,并不是什么蛊毒。果然一剂药吃下之后病就好了。可怜苗妇无故含冤,差点殒命。经过该医生的证实,这位苗妇才恢复了清白的名誉。而那些一辈子不得洗去冤屈的苗妇不知又有多少!

在苗族地区,以盅婆名称骂人或泄私忿进行报复,会惹出纠纷。苗族“谈蛊色变”,尤其是在婚姻上最忌讳。儿女要开亲的话,双方父母都要暗地里对对方进行严格审查(俗称“清针线”),看其家庭及亲戚干净与否,即有没有蛊。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干净的嫌疑,就借口婉言拒绝,因此造成不少婚嫁上的悲剧。有些青年妇女,被人怀疑有蛊,只能嫁给有缺陷的或家境贫寒的男子;有的青年妇女甚至为此自杀。由于害怕与有蛊人家结亲,造成有的苗族地区基本上单线开亲,在自己的亲戚之间相互开亲,导致血亲越来越近,人的素质越来越低下。

鉴于蛊术陋俗对苗族社会的严重危害,许多苗族学者感到对蛊的迷信到了非铲除不可的地步,大声疾呼,呼吁移风易俗,革除陋俗。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在苗族地区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小。

提到“巫蛊”,大多数时候我们能想到的就是苗族巫蛊术,因为在很多的文学、影视、游戏等作品当中,总是会把巫蛊术与苗族联系在一起,久而久之就给人形成了一种固定的印象,认为只有苗族才拥有这种邪门的巫蛊之术,而且还会有不少人用巫蛊术去害人,而恐怕最常见的就是女子下在心上人身上的所谓“情蛊”了吧。但是这苗族的巫蛊之术难道是真的存在的吗,历史上究竟有没有这些东西呢

1“常见”的巫蛊术

蛊术,应该是在一些有神奇色彩的小说或者电视剧中经常使用的桥段,它们不会向大家解释巫蛊是怎么做成的,只会说,这是一件很厉害很可怕的东西,没有办法解除,除非去做一件什么事情,要么就是等死。然后为了寻找破解办法,主人公就会踏上寻找解决办法的路,再遇到一些奇遇,最终功德圆满。而这些作品中也有很多常见的巫蛊术,一种是祸害,一种是束缚。

祸害人的有“扎小人”,将要诅咒的对象做成一个小人,写上生辰八字,再拿针扎,也有给对方下“子母蛊”的,可以远程操控,还有直接下毒蛊的,定期发作,到了一定时限没有解药就会死去。另一种限制型的,一般都是年轻女子下在自己心上人身上的,如果他离开了,或者喜欢上别人了,蛊毒就会发作,逼得他不能离开自己,这样做的人一般都是故事里面的反派人物。

2历史上有没有巫蛊术

实际上,历史上的确是存在巫蛊之术的,只不过并非绝对与苗族有什么关系。巫蛊在古代属于一种信仰民俗,目的没有别的,就是害人。在原始社会,诅咒是非常盛行的,那个时候的人们认为,通过这种办法,可以让自己的仇敌,不管是一个人也好,还是一个部落一个国家也好,可以让他们毁灭,不需要出动自己的力量,军队的力量,所以这种巫术其实一直都存在。

有些朝代对于何种害人的东西,一直都是保持打击的态度的,奈何总还是没有办法斩草除根,比如在唐朝时期,饲养蛊虫的人,如果蛊虫还没有成形,那饲养着就会被流放,如果已经成形,那就直接杀头。其实蛊毒的原理就是毒虫的毒素,现在我们解释起来是很简单的,但这些在古人看来并没有那么简单,他们会把这些和巫术联系在一起,就形成了巫蛊之术。

3巫蛊的危害

那巫蛊之术有什么危害在这里我们要说的,是巫蛊这件事情的危害,而并非是这件东西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汉武帝晚年时期,曾经爆发过一次“巫蛊之祸”,奸臣江充欺骗汉武帝说他的病是因为有人用巫蛊在背后捣鬼,又用事先准备好的人偶陷害太子,牵连到皇后卫子夫,最终导致数万人都被牵扯进来,自己还差一点没了继承人,尽管后来汉武帝下罪己诏,可是死去的人是没法挽回的。

而至于为什么很多人认为苗族有巫蛊术,因为这些曾经在南方一些乡村中闹得很大,人人都害怕,而那些知道一星半点的文人又喜欢夸张描写,时间一长,就给人一种巫术的确是很可怕,而且在苗族很流行的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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