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学说的黄和老是什么意思

黄老学说的黄和老是什么意思,第1张

黄老学派

黄老学派产生于战国中期,是齐国稷下学宫的一个学派。黄老学派的代表作是《老子》,学说的核心是“无为而治”、与民休息。西汉王朝总结秦朝骤亡的教训,主张黄老学派的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将它运用到政治和法制实践中,并取得显著的成效。

黄老学派:先秦道家的一个派别。“黄”,指传说中的黄帝,“老”,指春秋末期的老聃;尊黄帝、老聃为学派的创始者,以“黄老之言”为学派的指导思想,故名黄老学派。

形成和发展 :黄老学派形成于战国时期,最初流行于齐国稷下学宫。它既讲道德,又主刑名;既尚无为,又崇法治;既以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又强调“道生法”,要求统治者“虚静谨听,以法为符”,不受任何干扰,一切均以法律为准绳。史籍载一些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如申不害、慎到、韩非等大都“学本黄老”,可见黄老学派带有明显的道、法结合的性质,而在法律思想上更多地倾向于先秦法家的主张。

黄老学派的进一步发展,是在战国末年到西汉初期的100多年间,特别是汉文帝和景帝统治的时期。汉初的新的封建统治者鉴于秦王朝“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以致被迅速推翻的教训,大都喜好“黄老之术”,“改秦之败”,实行与民休养生息的“无为”政治,以安定社会、恢复经济、缓和阶级矛盾和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一度造成了黄老之学盛极一时的局面。但这一时期的黄老之学具有新的特点。它强调清静无为,主逸臣劳,宽简刑政,除削烦苛,务德化民,恢弘礼义,顺乎民欲,应乎时变,等等,即根据当时政治社会的需要,对先秦的黄老之学进行改造,使它成为兼“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而以儒、道、法三者相互渗透为主的结合。

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 具有不同于初期黄老的明显特点,特别是在吸收先秦儒家法律思想方面所表现的若干特点: 主张“文武并用”,“德刑相济” 先秦黄老以道、法并提,重点在于法而不在于道,不谈儒家的“礼治”或“德治”。到了汉初,经过改造的黄老之学则既强调无为的道,力求“道胜”而“反于无为”,又在重视法的作用的同时,反复强调礼或德的功用,在德刑关系问题上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主张。例如在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十六经》中就有“春夏为德,秋冬为刑,先德后刑以齐生”的记载。《淮南子·泰族训》也说:“仁义者,治之本也”;“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义,廉耻不立”。而他们知道,只讲礼义也是不行的,所以说:“礼义独行,纲纪不立”,同样会招致“衰废”的结果。因而“法度”又是始终不能忽视的。但是“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法令只能“诛恶”而不能“劝善”,所以他们认为,要“正上下之仪,明父子之礼、君臣之义,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弃贪鄙之心,兴清洁之行”,必须设立各级学校,用“五经”、“六艺”来对人们施行教化。总之,德和刑的两手,各具用途,必须并重,使相济为用;而在天下罢于兵革,人们刚从秦王朝尚武恃力、苛政烦刑的统治下解脱出来的当时,尤其应当首先重视德治,把刑罚放在第二位,即所谓“积礼义”而不“积刑罚”。这些观点,基本上都是先秦儒家德刑关系理论的翻版。然而它却代表了西汉初期为巩固封建统治在政治法律上所采取的基本战略方针,使秦以来被贬抑的儒家思想,表现了新的活力。

强调“明具法令”,“进退循法” 汉初黄老对秦代的尚武恃力和专任刑罚持批判态度,但并不否认法律的重要性,认为法律是“天下之度量”,“人主之准绳”。统治者应“明法修身”以为治。“明法”就是立法要明,并且要明白宣达于天下。这样就可以达到“无为”的境界。如果立法不明,朝令夕改,赏罚失度,本末倒置,烦而寡要,都可以危害到国家的命运。如果已经制定的法律秘而不宣,不使人们了解,知所趋避,以致奸吏得以乘机乱法,生杀自恣,同样会造成严重的恶果。“明法”还要求执法要明,特别是要求国君“进退循法,动作合度”。因为,风俗的厚薄,世道的盛衰,取决于国君是否“口出善言,身行善道”。国君“持天地之政,操四海之纲”。他的一言一动,影响及于天下国家,尤其应该执法、守法。执行法律好的要奖赏,违背规定的要诛戮,尊贵的人犯了法不应稍加宽贷,卑贱的人犯了法也不应加重处刑。这样才算是伸张了“公道”,堵塞了“私道”。而这样做的关键,在于国君“不为丑美好憎,不为赏罚喜怒”。即诛赏予夺,一律要以法律为依据,不能听从皇帝一个人的决断。这些观点,和先秦法家的传统观点一样,只不过最后归结到“名各自名,类各自类,事犹自然,莫出于己”,要求做到“以无为为之”罢了。这正充分说明了汉初黄老所包含的先秦法家思想因素。

坚持“约法省禁”,“务在安民” 汉初黄老学派认为,秦代速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法令烦苛,刑罚暴虐,妄诛轻杀,“苦民伤众”。这和从前的“圣君贤臣”立法设刑在于“兴利除害,尊主安民”以“救暴乱”的宗旨截然相反,必须加以改变。因此他们指出:“为治之本,务在安民”。要安民,便必须依靠法律来“禁暴止邪”,以保护善良。只是法令必须简易,刑罚必须宽平,即所谓“治国之道,上无苛令,官无烦治”,不可像秦代那样“置天下于法令刑罚”之中。在他们看来,“事逾繁而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所谓“刑罚积则民怨背”,秦代一切“皆有法式”,结果酿成国破人亡的悲剧。他们认为,要使社会安定,就要像从前的“圣君贤臣”那样:一切求其“合于人情而后为之”,“漠然无为而无不为也,澹然无治而无不治也”,也就是返于自然。

要求“刑不厌轻”,“罚不患薄” 在刑罚的具体运用方面,汉初黄老所持的观点和先秦法学的重刑学说,尤其是发展到了极端的秦代重刑学说,是迥然不同的。他们反对李斯主张“深督轻罪”和所谓轻罪重判可以使“民不敢犯”的理论,认为“秦以刑罚为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重刑理论非但没有帮助秦代统治者治理好国家,徒然使“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积于市”,天下愁怨,群起反叛。古者“圣人”之治,“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患薄,布赏者不患厚”,这样便可以获得民心,“不言而信,不怒而威”。统治者执行诛赏,务必十分慎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于有罪”;切实消除“无罪见诛,有功无赏”的现象。汉文帝(前180~前157在位)“论议务在宽厚”,景帝(前157~前141在位)要求“治狱者务先宽”,并且先后命令废除肉刑、减轻笞刑等等,文帝在命令废除“收律”和“相坐法”时指出:“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犯罪的人既已论处,还把他的父母、妻子、兄弟及其他没有犯罪的人牵连进去受罪,这是法不正,罪不当,是“法反害于民,为暴者也”。晁错也强调要做到“罪大者罚重,罪小者罚轻”,才可以称为“平正”。这些都体现了当时在黄老之学指导下的刑罚思想。它立足于道家的“无为”,却和儒家的“仁政”观点有很多相通之处。

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起了特殊的作用:首先,它为两汉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刘汉王朝建立之后,在立法设刑方面,明确地以改变秦代暴政、要求宽简刑罚、除削烦苛的思想为指导。其次,它为由秦王朝的法家法律思想的统治转变为西汉中期及以后儒家法律思想的统治,发挥了过渡性的桥梁作用,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创造了前提。因而深入探索和发掘黄老学派,特别是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对于中国封建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 西汉开国之初,满目疮痍,城乡破碎,土地荒芜,民生凋敝,饿殍载道,整个国家挣扎在死亡线上。广大人民群众亟需和平安定,休养生息。要想巩固统治,建 立正常的社会秩序,必须安定民心,休养民力。秦因横征暴敛、严刑峻法而导致灭亡的教训也给新的统治者以深刻的教育,促使他们寻求稳妥的统治方略。严酷事实 的本身要求最高决策者尽快制定包括经济在内的较为宽松的政策,偃武修文,实施正常的统治秩序,迅速修复与改善破败纷乱的局面,否则,就会使人心不安,社会 不安,刚刚建立起来的西汉王朝就无法维持。在这种社会条件下,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正能满足汉初封建统治者的需要,所以黄老之学很快流行起来。> >黄老之学是指“黄帝之学”与“之学”相结合的一种理论学说,它在先秦以“稷下学派”为主要代表。它有两个来源:一个是《老子》;一个是战国时期伪托 “黄帝言”的诸书。黄老之学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也是支配世界万物的总规律,在各种事物中普遍地起着作用,具有客观必然性。在分析社会矛盾时,它用 阴阳观念论证刑德,以阳为德、阴为刑,认为“刑德相养,逆顺若成”,“先德而后刑,顺于天”。主张把德政与法治有机统一起来,以德为主,以刑为辅。这些思 想是对《老子》消极无为思想的积极改造,为汉初黄老之学的勃兴提供了理论根据。> > 鉴于西汉初期的社会状况,文武兼备、刑德并用,讲求无 为而治的黄老之学可谓正适应这一环境,所以,黄老之学成为汉初统治者的指导思想,得到了社会的共鸣而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在汉初,无论是上层统治者,还是 一般老百姓,朝野上下很多人都信奉黄老学说,较为典型者有、、窦太后、曹参、、王生、田叔、黄生等。汉文帝崇尚黄老之学,史料记载文帝 “本好刑名之言”。在汉文帝统治之时,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废除酷刑,以及亲躬籍田、崇尚节俭等,这一切都体现出黄老思想学说的一面。而汉景帝自小就 是在文帝和窦太后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所以,景帝继承了文帝的政策,举事无所变更。应当说,在推行黄老思想、执行黄老政策方面,最具代表性的还应是窦太 后。她通过汉文帝和汉景帝施加强大的影响,把国家大政方针都纳入黄老思想指导之下,她几次打击和排斥,批判法家,使黄老思想独尊于朝廷,为汉初黄老思 想的推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 总体而言,黄老之学对于汉初政治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当时形成了一种时代思潮,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根据余 光明先生的研究成果,略总结如下:首先,黄老学说所主张的文武并用、刑德兼行的思想,为制定王霸杂之的汉家统治术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黄老学说中的法治 思想,不仅对汉初定法、立法和执法影响至深,也与汉初定法、执法的情形基本相符。第三,黄老学说中的无执无处、无为而治的思想,在西汉初年也为统治者全盘 接受,并成为现实。第四,黄老学说中的“以民为本”的保民、养民和爱民的思想,是与其无为而治的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第五,黄老学说所阐述和提倡的崇尚 节俭和朴实的道德思想,在汉初的名臣将相中,也曾产生积极的影响,使西汉初年的官僚多具廉洁奉公的良好作风,在官场中造就了一种清廉的气氛。总之,西汉初 期实行的方针政策,多是在黄老学说指导下制定的。这些政策使西汉前期社会得以稳定,也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强大的西汉帝国奠定了基础。> >统一天下的成功,宣告了法家学说的胜利,断绝了儒学跻身政治舞台的道路,尤其是焚书坑儒的劫难,更使儒学遭受到致命的打击。但秦王朝的迅速崩溃, 给了儒学的机会。汉初虽然由于统治需要而采用黄老思想,但儒学也在积蓄力量,不断发展,逐渐复兴起来,成为汉初显学。黄老之学是兼收儒、法,汇合 阴阳之说的产物,本身具有包容性。汉初崇尚黄老,并未实行一种思想上的专制,因此,儒家、法家等思想仍然活跃在思想和政治舞台上,并对社会施加着影响。儒 家在汉初黄老盛行的情况下,能够复兴,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汉初黄老思想统治下的宽松学术环境为儒学的复兴创造了客观条 件。汉初崇尚黄老之学,而黄老之学反对人为的干涉和纠正,当然更不主张用行政手段去禁止其他学派的发展,所以汉初在思想领域又出现了诸子并存的局面,在政 治上各自发挥着影响。汉初当政者虽然崇尚黄老之学,但儒学在汉初仍处于“显学”地位。特别是前191年,汉惠帝正式废除秦代制定的“挟书之律”,开放了民 间学术文化活动,此后,儒家经籍的研究和传授也开展起来,出现了一批经学大师。汉初儒家经学虽然和其他学派一样处于民间传授的地位,但其学术活动的规模及 传授教学内容的重要性,都是其他学派所无法比拟的。汉初儒学教育的兴盛为儒家复兴并登上独尊地位奠定了社会政治基础。> > 第二,对儒 学态度的转变为儒学的复兴提供了方便。如前所述,汉高祖刘邦出身于布衣,没有受过多少教育,文化素质较低,是一个“不修文学”、近乎文盲的乡间无赖。他对 那些思想学说并不感兴趣。对黄老之学和儒学同样是,这使他对各种思想学说没有任何偏爱,皆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儒家学者极力 向刘邦推介儒学对巩固封建统治所起的积极作用,使刘邦对儒家学说有了一定的认识。西汉王朝建立之后,他利用儒家博士叔孙通订朝仪,充分显示出封建帝王之尊 严。尝到儒家礼仪的甜头后,他开始对儒家另眼看待,对儒学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转变,从“不好儒”发展到“好儒”。刘邦之后汉统治者的崇儒术、重儒生,实际 上是刘邦崇儒、重儒思想的发展。统治者对儒学态度的转变使儒学得到转机,儒家学者抓住机会,使儒家学说灵活变通,在汉代初期站稳脚跟,逐渐复兴起来。> >第三,黄老思想统治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为儒学的复兴创造了机会。任何正确的施政方针都应该张弛适度、宽猛相济。黄老之学主张顺应自然,清静无为,特别适应 社会休养生息的需要。但它也有自身不可克服的弱点,就是缺乏进取精神,缺乏将全社会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全面建功立业的恢弘气势。在社会的上层,诸侯王势力 膨胀,产生离心倾向,构成对中央政权的威胁;在社会下层,豪强兼并,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了干扰。对少数民族的侵扰,缺乏强有力的对抗措施。这些负面效应, 说明黄老学说不利于中央政权的巩固和国家的稳定。事实证明儒学确实“可与守成”,这为它走上政治舞台创造了机会。> > 此外汉初儒家知识分 子的不懈努力,是儒学在汉初复兴的内因。汉初儒学复兴,主要靠几个人物,其一是叔孙通。在刘邦即位伊始,叔孙通就主动劝说刘邦征用儒生,起草朝仪,并且根 据汉初统治集团人士多小吏出身和武将少习文化的特点,既部分袭用旧仪,使等秦时故吏能顺利接受;又遵循简易可行的原则,使粗鲁无文的武将们容易做 到,更充分考虑到当时“死者未葬,伤者未起”的社会现实,使朝仪在整体框架上既能为文武群臣所认可,又能为国家经济实力所允许。然而叔孙通毕竟只是一位通 晓儒家礼仪的博士,他只能通过一些具体的实践行为来为儒生在新政权里争得一席之地。同样,他也只能借助诸如制订朝仪及宗庙仪法等具体事务来证明儒学并非像 法家所说的那样毫无用处。儒学要复兴,上升为新政权的指导思想,必须从思想上转变最高统治者对儒学的偏见,从理论上证明以儒学治国安民的必要性,并以思想 体系的完善和实用,让统治者相信只有儒学才会使长治久安的理想变成现实。这一任务自然不是只熟悉礼仪的叔孙通所能完成的,历史的重任落到了汉初另一位儒学 中兴人物陆贾身上。> > 陆贾利用和刘邦贴身的机会,“时时前说称《诗》、《书》”,以期对刘邦潜移默化,转变他对儒学的态度。虽然这位自恃居马上而得天下的汉家天子常以大骂作为回答,但陆贾在比较前朝兴亡原因的基础上,指出“逆取”和“顺守”的不同,使刘邦心服口服。> >陆贾作为新时期力倡以儒学治国的第一位思想家,以其特有的身份、实用的主张,不仅扩大了儒学的影响,而且促进了儒学与现实政治,特别是与官方权力的结 合。陆贾的努力虽未能使儒学全面振兴,但终究为日后儒学的大行于世创造了条件。部分儒生先后走进汉初的朝廷,使儒学在黄老学说走红之时也占有一席之地。> >汉初经过三十余年的休养生息,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政治上却出现了严重的危机,社会风气也每况愈下。这时,儒家学者贾谊在坚持原始儒学的基本精神前 提下,根据当时的实际需要,提出某些切实致用的政治原则。他把实行礼治作为,同时不忽视仁义,把仁与礼结合起来。贾谊对政治的实质和仁义作用的理 解较之他的前辈要现实得多。他的思想充分表明儒学是最适宜治国安邦的。贾谊加速了儒学的政治化进程。> > 在这些儒家学者的努力下,儒学在 汉初虽未能成为统治思想,却也复兴起来成为显学,使统治者对其不能等闲视之。直到时,一代鸿儒董仲舒在综合了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根据现实政治的需 要,提出了一系列新儒学思想,得到汉武帝的认可,最终使儒家登上了“独尊”的地位,成为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 > 回顾汉初儒学的发展历 史,从叔孙通到董仲舒,既坚持了一以贯之的传统,又注意面对现实,不断修正自己的学说。特别是善于把握时代的脉搏,融进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新观念,还勇于 吸收他家之长,弃己之短,以保持本学说必要的张力和活力,这是儒学在汉初黄老思想盛行下得以复兴,并产生由在野到在官的历史性转变的根本原因。

黄老之学继承、改造了老子“道”的思想,认为“道”作为客观必然性,“虚同为一,恒一而止”,“人皆用之,莫见其形”。在社会政治领域,黄老之学强调“道生法”,主张“是非有分,以法断 黄老之学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认为君主应“无为而治”,“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上述主张在汉初产生了一定影响,出现了“文景之治”。东汉时黄老之学与谶纬迷信相结合,演变为自然长生之道,对原始道教的形成产生了一定影响。 究竟什么是“黄老之学”它到底又体现了一种怎样的思想概貌学术界目前或以新道家名之,或以道家统而称之。但对于这个所谓的“黄老学派”有着怎样的一种思想内涵,尽茫茫然。笔者因此而斗胆怀疑起这个学派的是否存在。我认为,这是中国思想史上必须搞清楚的一个问题,而只有搞清楚这个问题,才有可能正确认识战国秦汉以来的思想融合,也才有可能正确评价道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图在此问题上,谈谈自己的几点不成熟的看法。当否,尚祈方家指正。 编辑本段黄老之学的产生历史的根据关于黄老之学的形成和发展的问题,学术界还有争论。我们认为黄老之学形成于齐国的稷下学宫,时间在战国中期。黄老之学主要是由稷下先生们从老子学说进一步发展而来的。他们把老子学说从消极导向积极,把老子的唯心主义改造为唯物主义。虽然他们基本上站在道家的立场,但是又倾向法治,成为了道家的左翼。稷下黄老之学一开始就受到齐国封建统治者的支持和利用,它在稷下学宫中居于主导地位。这是因为齐国的田氏政权是取代姜氏而成立的新政权,它需要对其合理性进行辩护,以巩固统治地位。那么,这种学说是怎样建立的呢?因为老子是陈国人,而田氏的祖先公子完正是在春秋中期齐桓公时由陈国避乱逃到齐国的。所以,田氏政权选择了来自南方陈国的老子学说,同时又抬出传说比尧、舜、禹、神农更早的黄帝来。一方面是要以此压倒儒、墨、农等家,更重要的是齐威王把黄帝作为田氏的始祖,确是下了一番苦心琢磨出来的。因为田氏是黄帝的后裔,而姜氏是炎帝的后裔。黄帝战胜炎帝而有天下的传说,就为"田氏代齐"的合法性找到了历史的根据。 建立霸业同时又打着黄帝的旗号来建立霸业,甚至统一六国。古器物铭文《陈侯因敦》记载:"其唯因,扬皇考昭统,高祖黄帝,迩嗣桓文。"大意是齐威王(因即因齐)要发扬他父亲桓公午的光荣传统,远要以黄帝为祖宗,近要继承齐桓公、晋文公的霸业。齐威王把黄帝作为田氏的始祖,此说是有历史根据的。齐威王在铭文中宣扬田氏的祖先是黄帝,又把黄帝与老子的学说结合起来形成黄老之学,以此作为稷下学宫的主体,为田氏建立的政权进行辩护,造成"田氏代齐"的合理观念。在这样政治背景下,黄老之学在齐国的稷下学宫形成了。因此,郭沫若说:"黄老之术。。。事实上是培植于齐、发育于齐,而昌盛于齐的。"①这话是很有道理的。 黄老之学是继儒、墨、杨、法之后兴起于齐国的学派,因其有田齐政权的支持,它在齐国的势力相当大。《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慎到,赵人。田骈、接子,齐人。环渊,楚人。皆学黄老道德之术。"而且著作也很多,"慎到著十二论,环渊著上下篇,而田骈、接子皆有著焉"。稷下黄老之学按郭沫若的意见,分为三派:一派是宋钘、尹文;一派是田骈、慎到;一派是环渊。《老子》一书是环渊整理出来的,这一派较多的保留了老子的虚静无为思想;田骈、慎到一派,则提出"以道变法",①比较接近法家。而刘尉华、苗润田《稷下学史》认为《黄老帛书》可能是环渊的著作。②这种意见比较谨慎,又照顾到《黄老帛书》多楚语,其作者应是楚人,而环渊正是楚人,同时又是稷下先生,属于稷下黄老之学的创始人之一。因此,说他著《黄老帛书》应当是有道理的。战国时期有名的黄老学者还有申不害、鹖冠子、文子等,而在思想史上地位更为重要的则是宋钘、尹文一派。 1973 年长沙马王堆3 号汉墓出土的《老子》乙本卷前有《经法》、《十六经》、《称》、《道原》4 篇古佚书,共一万一千多字。唐兰《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卷前佚书的研究》一文中认为,这4 篇古佚书就是《汉书·艺文志》里所说的《黄帝四经》(《考古学报》1975 年第一期),这4 篇古佚书与《老子》合在一起,应是黄老之学的主要经典之一。人们又把它叫做《黄老帛书》。据《史记·乐毅列传》介绍汉初治黄老之学的有名学者盖公的师承关系,一直上朔到战国中期赵国的河上丈人。因此,有人推测,《黄老帛书》的作者即是河上丈人。③又有人认为河上丈人是齐闵王后期稷下诸子各分散时,隐居在齐之高密一带的稷下黄老学者。④《黄老帛书》的发现,为研究黄老之学提供了宝贵的材料。但学术界对它的研究,意见分歧较大,这里不再详细介绍。 除《黄老帛书》之外,黄老之学的代表著作,主要是《管子》中的《心术》上、下,《白心》、《内业》、《宙合》、《枢言》等篇。近年来,有的学者提出,过去认为是伪书的《尹文子》、《鹖冠子》,其实不伪,①也属于黄老之学的著作。另外,在《吕氏春秋》中也保留了不少黄老之学的篇章。

所谓黄老者,黄帝老子之学也。黄帝之学,汉后不显,大概与庄老在魏晋时代为显学有关,解放后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黄帝四经,可见黄老思想的大概,近年考古学大有收获,资料想必更多。上边的帖子说的大致不错,但是我以为黄老之学也不必分开讲,实际上司马迁的史记中就认为老子之学与法家有联系,老子说无为无不为,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方面是哲学,另一面说的是政治学:在上者无为,而又能无不为,只有靠法,既是以人之法仿天之大道,汉代号称信黄老,实际上是与汉武提倡儒道一个意思,都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政治学。而魏晋的老庄并提,则是伦理学的转向。二者虽着眼点不同,但以老子之道为皈依和理论出发点却是一致的。

《黄帝四经》大致成书于战国,东汉时亡佚,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包含《经法》、《十大经》、《称经》、《道原经》四部份。它不仅是一部道家的经典之作,而且融合了儒家、法家、墨家、兵家、阴阳家、名家的精粹。所谓黄老之学,实际上是黄帝之学和老子之学的合称。黄帝之学是古人托黄帝之名渐进发展而成的一个学派。

“道”是人对现实世界的认识。春秋以前一脉相承,之后百家争鸣各执一端,未能贯通。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由其求学无常师的经历当明了,孔子继承的是黄老学说。孔子又言:吾从周。故唐以后前人有倡三教同源之说。今天我们常说中国文化一脉相承即此缘由。汉代,黄帝以前无史料可据,为阐明文化的源流,仅追溯至有史可考的黄帝,因此司马迁《史记》称为黄老。其书之旨当为中国文化承前启后之作,以明文化的传承源流,启示后学贯通之。

汉初,由于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统治阶级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恢复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因此,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经济上实行轻徭薄赋。在思想上,主张清静无为和刑名之学的黄老学说受到重视。武帝即位时,社会经济已得到很大的恢复和发展。武帝依靠文、景两代积累的财富,大事兴作。与此同时,随着地主阶级及其国家力量的强大,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也逐渐加重,农民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逐渐加剧。因此,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进一步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已成为封建统治者的迫切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足上述政治需要,更与汉武帝的好大喜功相抵触;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于是,在思想领域,儒家终于取代了道家而居于统治地位。

黄老道是道教史前道派。是方仙思想与黄老之学的结合。

黄老道起名于古代学术上一个主要流派——黄老学,“黄”指黄帝,代表古代“神仙家”和“阴阳家”的思想,“老”指老子,代表道家的思想。“黄老道”一名最早见于《后汉书 王涣传》:“延熹(公元158—166)中,桓帝事黄老道,悉废诸房祀”。但黄老学的根源,可追溯到更早之前的春秋战国时的齐国稷下学派,他们都言黄帝,学黄老道德之术,并将传说中的黄帝与老子相配,同尊为道家创始人。至战国秦汉之际,黄帝在社会上的影响已非常大,“世之所高,莫若黄帝”、学术界也“百家言黄帝”。黄老学约发展至东汉,成为黄老道。

黄老学说是中国道教的理论基础,黄老道是早期道教的开端。但是,黄老道,并没有什么组织,没有系统的教义,也没有太多的宗教色彩,只是在崇奉黄帝、老子的前提下公认老子是理想的教祖。 它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应该说,黄老道只是道教的前身。

黄老道是道教史前道派。是方仙思想与黄老之学的结合。

黄老道起名于古代学术上一个主要流派——黄老学,“黄”指黄帝,代表古代“神仙家”和“阴阳家”的思想,“老”指老子,代表道家的思想。“黄老道”一名最早见于《后汉书 王涣传》:“延熹(公元158—166)中,桓帝事黄老道,悉废诸房祀”。但黄老学的根源,可追溯到更早之前的春秋战国时的齐国稷下学派,他们都言黄帝,学黄老道德之术,并将传说中的黄帝与老子相配,同尊为道家创始人。至战国秦汉之际,黄帝在社会上的影响已非常大,“世之所高,莫若黄帝”、学术界也“百家言黄帝”。黄老学约发展至东汉,成为黄老道。

黄老学说是中国道教的理论基础,黄老道是早期道教的开端。但是,黄老道,并没有什么组织,没有系统的教义,也没有太多的宗教色彩,只是在崇奉黄帝、老子的前提下公认老子是理想的教祖。 它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应该说,黄老道只是道教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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