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
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
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
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其中还有投降清朝的土司官职由明朝直接承袭下来的指挥使司,长官为指挥使,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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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服制度:
清代文武百官品服有朝冠、吉服冠、朝服、补服、蟒袍等。品秩差别主要看冠服顶子、蟒袍以及补服的纹饰。朝冠顶珠见上表;吉服冠与朝冠大体相同,冠后插有翎枝,其制六品以下用蓝翎,五品以上用花翎。
百官蟒袍,一品至三品绣五爪九蟒,四品至六品绣四爪八蟒,七品至九品绣四爪五蟒;补服,自亲王以下皆有补服,其色石青,前后缀有补子,文禽武兽。贝子以上王亲用圆形补子,其余用方补。
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及科道、侍卫等职,均需悬挂朝珠,朝珠共108颗,旁附小珠三串(一边一串,一边二串),名位“记念”。戴法男女有别,两串在左为男,两串在右为女。另有一串垂于背,名“背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官制
(西安市虽然是省会城市,但你所说的不是陕西省教育厅,而是西安市教育局,所以我可以将其理解成为一个地级市。)
第一、地级市教育局局长 一般为正处级,
第二、一般中、小学的校长级别不会高于正处级。绝对不会。
第三、如果是地方高等院校(大学),则不会属于地方教育局管,是直属于省教育厅直辖、或者中央教育部直辖。
第四、高校中教授、管理人员等升职会比地方行政单位快很多,但是仍然属于省或中央的行政人员管辖。高校职工是很难进入行政体系的,除非有极强、极硬的关系,否则几乎不可能。不然那些行政上的全都跑高校混职称去了。
在很多影视剧中,经常出现知县大人的身影,似乎知县大人负责全县的所有问题。其实在真实的历史中,除了知县大人,全县还有很多官员,但加在一起,有品级的官员不超过10位。分别是:知县、县丞、主薄、巡检、教谕等等,那么,依靠这么几位官员如何管理全县几十万人口呢?其实,古代的人口没有那么多,而且官员们有自己的办法。
一、中国古代的县没有那么大,只有现在的一半目前,我国很多县的人口能够达到几十万,那些人口稠密的县甚至能超过100万人。例如河南省的唐河县,全县总人口140多万。但是古代的人口没有这么多,一般来说,总人口超过10万人已经属于上等县了。至于中等县和下等县,只有几万人口。在明清时期,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当然了,江南富庶地区的人口稠密,吴江县当年的人口达到了好几十万。除了人口稀少,古代大部分县的管辖区都比现在的县要小一些。例如河南省著名的兰考县,就是兰封县和考城县合并而来的。至于荥阳县,是成皋县、汜水县等3个县合并而成的。由此可见,古代县的管辖区比较小,再加上人口有限,人口总数自然不如现代县。除了人口,古代的县城面积也不大。
山西省的平遥古城是保留比较完好的县城之一,占地面积也就是2平方公里左右。按照平遥古城进行推测,古代中西部地区的县城应该都是这样的类型,江南地区的县城可能会略微大一点。现在社会中,一些比较大的乡镇面积都超过了2平方公里。由此可见,古代的县城面积不是很大,和现在的乡镇差不多。当时,一般有3种人居住在县城里。第一就是在县衙工作的小吏和衙役们,为了工作方便,需要居住在城里。第二则是在县城做生意的商人,县城是全县的货物中转流通中心,适合商人们做生意。最后一种则是各乡镇的乡绅们,由于担心土匪的侵扰,一些乡绅喜欢居住在县城。在古代社会一直是这样的模式,因此县城的占地面积始终没有扩大。
二、一个县通常只有几位有品级的官员在一个县里,有品级的官员不超过10个,我们慢慢讲。首先是七品知县大人,知县是一个县的正堂官,掌握一个县的所有权力。因此出现了“破家知县,灭门府尹”的说法,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知县大人是绝对不能惹的。此外就是八品县丞和九品主薄,这两位官员也在县衙办公。由于知县是主官,这两个官员属于副职,其实没有什么事情,被戏称为“摇头老爷。”每个县都会设立3个巡检司,主要设立在交通要道上。巡检属于九品武官,隶属于兵部,不归知县管理。因此,巡检虽然品级不高,但权力不小。在孔孟之道的时代,每个县都有县学,县学的当家人就是教谕。教谕也是九品官,负责全县的教谕工作。明朝著名的海瑞,就曾经做过教谕。
除了上述官员之外,每个县都有驿丞、税课大使、县仓大使和河泊大使等官职。但这些官职很模糊,那些资历老的可能是九品官,那种资历尚浅的只能是吏,根本就没有品级。因此,每个县真正拥有品级的官员,基本上都在10个以下。至于县衙的衙役、小吏们,都没有品级,在吏部也没有备案,属于临时性人员。衙役和小吏可以世袭,因此对于本地人的诱惑力很大。在明清时期,县衙里的办事人员,基本上都是乡绅们的亲戚。每个办事员的背后,都能找到靠山。因此,虽然知县大人高高在上,但不会轻易开除县衙的任何人。其实,想治理好一个地方,作为外来户的知县,必须依靠县衙的办事员和乡绅们。
三、县衙在很多问题上都依靠各地乡绅一个县衙总计只有几十个人,依靠这些人根本无法管理到每一个村子。因此,知县属于最低一级的行政官员,知县治理地方基本上依靠各地的乡绅。在每个乡镇都会有那种德高望重的乡绅型人物,村民之间出现了纠纷,只要不是大案,一般都不会去县衙,而是会去找乡绅论理。至于征收钱粮,知县大人更是需要依靠乡绅。因此,一个新知县上任之后,乡绅们都会举行欢迎宴会,知县也趁这个机会认一下人。在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文风很盛,出现了很多高官。知县上任以后,需要打听一下,在自己的辖区里有没有高官家庭。如果有,知县大人会立刻主动拜访。尤其是京城的京官,在吏部、兵部等要害衙门工作的官员,这样的家庭不是知县能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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