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朝兵制

1、唐朝兵制,第1张

皇帝掌握着最高的军政权力,宣战权、调兵权、将帅任免权以及军队建设权都掌握在皇帝手中,这些权力的行使都以皇帝敕令的形式来体现。 >中央具体负责军政事务的机构是兵部,所有武职的考选、军籍、马政、兵器、关津等事务都由兵部掌管,兵部下分4个司:兵部司、驾部司、职方司和库部司。前期实行府兵制,这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一种兵制。府兵每3年挑选一次,叫“简点”。挑选的对象是六品官以下的子孙以及平民,21岁应征,60岁 免役。府兵服役期间可以免除自身的徭役,但是府兵的负担还是很重的,他们要自备衣服、粮食和部分武器。府兵的军籍隶折冲府,户籍隶所在州县,他们平常在家 生产,每年十一月农闲时由所在折冲府组织训练。府兵的经常性任务是轮流到京城宿卫或到边地戍守,叫做“番上”。如有战事,则要出征打仗。 >唐代府兵的组织贞观十年(636),把军府的名称统一为折冲府,折冲府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府1200人,中府1000人,下府800人。每折冲府设折冲都尉1 员,是长官,左右果毅都尉各1员,是副长官。以300人为团,置校尉;50人为队,有队正;10人为火,有火长。全国共有折冲府630多个,分别隶属于中 央的十二卫,即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每卫设大将军1人,将军2人。 >唐代府兵的分布 >630多个折冲府有261个分布在关中一带(约占百分之四十),其他地区特别是江南很少,这就形成内重外轻的局势,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府兵制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府兵负担很重,后来还常被将官奴役,所以府兵逐渐逃散,到开元后期,府兵制基本瓦解。 >天宝以后折冲府无兵可交,唐 只得改行募兵制。唐朝后期招募之兵大致有:第一,中央禁军。唐代宿卫皇帝的禁军称为北衙,常置的北衙禁军有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合称北衙六军。后来又增 加了左右神策军,神策军从唐德宗以后由宦官控制,成为禁军的主力。唐肃宗时还设立左右英武军,德宗时改称左右神威军。以上北衙六军与左右神策、左右神威合 称北衙十军。 >第二,方镇兵。地方各方镇的军队多由节度使自行招募,由国家供给士兵衣粮,称为“官健”。方镇兵又可分为牙兵、牙外兵、外镇兵等。其中牙兵负责守卫节度使衙门,地位最重要,是方镇兵的主力。 >第三,团结兵。这是州县组织的地方武装,多召集当地农民组成,士兵不登入军籍,平时在家生产,农闲时训练,主要负责守卫乡里,服役期间发给口粮和酱菜。

中国古代兵制

兵农合一制。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六韬·农器

兵制

篇》)。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是铁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所谓授甲、授兵。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但是,当敌人打过来时,总不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吧?所以就有《六韬》之说,教其以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

全民皆兵制。到了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春秋时,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至战国时,却阬降斩级,动以万计。此等记载,必不能全属子虚,新增的兵,从何处来呢?我们看《左氏》成公二年,记齐顷公鞍战败北逃回去的时候,“见保者曰:勉之,齐师败矣,”可见其时正式的军队虽败于外,各地方守御之兵仍在。而《战国策》载苏秦说齐宣王之言,说“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竟不守;战而不胜,国以危亡随其后;”可见各地方守御之兵,都已调出去,充作正式军队了。这是战国时兵数骤增之由。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全国皆兵的,怕莫此时若了。所以战国后期,秦楚皆带甲百万,而其他五国军队人数也在30-50万之间。 征兵制。秦朝、西汉时期的主要兵制。秦朝、西汉全国军队规模都在百万以上,而要保持这么一支大规模的军队,主要靠的就是征兵制。到了汉武帝时期,开始部分实行募兵制和谪发制。

谪发制

汉自武帝初年以前,用郡国兵之时多,武帝中年以后,亦多用谪发。此其原因,乃为免得扰动平民起见。其实用罪人为兵的谪发制并不是始于西汉,秦朝二世年间,为镇压农民起义军,秦朝大将章邯亦将骊山徒免刑以击之。

募兵制

以募兵制完全取代征兵制,形式上是在东汉光武帝时期。建武六年,罢郡国都尉官。七年,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自此各郡国遂无所谓兵备了。此一直接后果就是造成地方兵力空虚,一些豪强不得不私自组建个人武装。而当黄巾之乱爆发后,朝廷明文允许各州郡自行募军时,造成地方势力渐强,逐渐形成割据之势。宋朝时实行的募兵制,主要是招募流民、无赖为主,一是扩大军队规模,二是为了社会稳定。

府兵制

府兵之制起于西魏。籍民为兵,蠲其租调,而令刺史以农隙教练。分为百府,每府以一郎将主之,而分属于

兵制

24 军。当时以一柱国主二大将,一将军统二开府,开府各领一军。其众合计不满5万。隋,唐皆沿其制,而分属于诸卫将军。唐制,诸府皆称折冲府。各置折冲都尉,而以左右果毅校尉副之。上府兵1200 人,中府千人,下府800 人。人民年20 服兵役,60 而免。全国634府,在关中的有261 府,以为强干弱枝之计。府兵之制:平时耕以自养。战时调集,命将统之。师还则将上所佩印,兵各还其府。

府兵制的特点:(一)无养兵之费,而有多兵之用。(二)兵皆有业之民,无无家可归之弊。(三)将帅又不能拥兵自重。 兵之精强,在于训练。主兵者之能勤于训练,则在豫期其军队之有用。若时值承平,上下都不以军事为意,则精神不能不懈弛;精神一懈弛,训练自然随之而废了。所以唐代府兵制度的废坏,和唐初时局的承平,及唐代外攘,不甚调发大兵,都有关系。高宗、武后时,业已名存实亡。到玄宗时,就竟不能给宿卫了。所以玄宗时的宰相张说,知其无法整顿,于是建议改为募兵制。

团结兵制

在武后时期,地方上出现了团结兵制度。首先在河南、河北道实行,后又扩展到关内道,其大意是挑选丁户殷赡、身体强壮者充任团结兵,免其征赋,平常要练习弓矢。到代宗时更明确地规定,春夏归农,秋冬集合,并由官府发给兵器、资粮。团结兵是地方兵,主要负责地方治安等事务。

民兵制

宋朝王安石变法时实行的兵制。王安石民兵之法,是和保伍之制连带的。他立保甲之法,以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五百家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副。家有两丁的,以其一为保丁。其初日轮若干人儆盗。后乃教以武艺,籍为民兵。

军户制

元朝兵制以压制政策为主。其兵出于本部族的,谓之蒙古军。出于诸部族的,谓之探马赤军。既入中原后,取汉人为军,谓之汉军。其取兵之法,有以户论的,亦有以丁论的。兵事已定之后,曾经当过兵的人,即定入兵籍,子孙世代为兵。其贫穷的,将几户合并应役。甚贫或无后的人,则落其兵籍,别以民补。其灭南宋所得的兵,谓之新附军。

卫所制

明代的卫所制和元朝的军户制大体相同,兵籍也是可以世袭的。明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什伍之长,历代都即在其什伍之人数内,明朝则在其外。每一百户所,有总旗二人,小旗十人,所以共为一百十二人。卫设都指挥使,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兵的来路有三种:第(一)种从征,是开国时固有的兵。第(二)种归附,是敌国兵投降的。第(三)种谪发,则是刑法上罚令当兵的,俗话谓之“充军”。从征和归附,固然是世代为兵,谪发亦然。身死之后,要调其继承人,继承人绝掉,还要调其亲族去补充的,谓之“句丁”。这明是以元朝的兵籍法为本,而加以补充的。五军都督府,多用明初勋臣的子孙,也是模仿元朝军官世袭之制。

八旗绿营制

清代的兵制前期中期以八旗和绿营为主。清朝驻防的旗兵,和汉人分城而居。清代的汉兵,谓之绿旗,亦称绿营。清代中叶以前的用兵,是外征以八旗为主,内乱以绿营为主的。八旗兵在关外时,战斗之力颇强,但是入关后腐败亦颇速。三藩之乱时,八旗兵已不足用了。而到太平天国时期,绿营兵也已不堪使用。太平天国之后,清军主力以湘军、淮军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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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包括兵农合一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军户制、团结兵制、民兵制、募兵制、卫所制、八旗绿营制等等。

兵农合一制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六韬·农器篇》)。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是铁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所谓授甲、授兵。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但是,当敌人打过来时,总不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吧?所以就有《六韬》之说,教其以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

全民皆兵制

到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春秋时,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至战国时,却阬降斩级,动以万计。此等记载,必不能全属子虚,新增的兵,从何处来呢?我们看《左氏》成公二年,记齐顷公鞍战败北逃回去的时候,“见保者曰:勉之,齐师败矣,”可见其时正式的军队虽败于外,各地方守御之兵仍在。而《战国策》载苏秦说齐宣王之言,说“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竟不守;战而不胜,国以危亡随其后;”可见各地方守御之兵,都已调出去,充作正式军队了。这是战国时兵数骤增之由。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全国皆兵的,怕莫此时若了。所以战国后期,秦楚皆带兵百万,而其他五国军队人数也在30-50万之间。

征兵制

即征招义务兵。征兵制在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几首各朝都有,比较明显的三代、春秋、战国、秦、汉、三国。

西周建立后,正式组织了六军和八师(笔者以前在军盟发表守相关文章),但六军和八师是平时生产,战时打仗的半常备军,而且六军基本由关中的周人,八师基本由被周迁到洛阳附近的殷人组成,还带有落后兵的痕迹。早在西周,诸侯就拥有了一旅(500人)到三军(37500人)的武装,到了春秋又有扩大,但基本和西周差不多,只是部落兵痕迹慢慢消退。

到了战国,战争规模扩大,达到双方十几万到几十万人参战,战争时间延长,次数频繁且间隔短,加上从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过渡逐渐完成,原来基本不能作为兵源的奴隶成为农民,成为了兵源,所以大规模的征兵制形成,如秦赵长平之战,秦军将赵军包围在长平,为了取得这一决定性战役的胜利,秦王亲自赶到河内郡,征发所有成年男子支援前线。秦建立以后,秦始皇又征发大量的人力守长城、征河套、岭南等地,过重的兵役是秦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这一时期的征兵在簋大程度上还带有临时性,制度化的普遍兵役制度还没有建立。

到了汉代,中央政府基本建立了普及义务兵役制度,但复原制度还不健全,所以有了汉乐府中所说的“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的现象。三国时期由于战争频繁,征兵的数量更大,如曹操曾一次“收青州黄巾百万,择其精壮三十万号为青州兵”,吴国还迫使山越出山为兵,见于史书的就有十几万。

三国以后的各个朝代有的实行军户制,有的实行募兵,但征兵制一直存在,特别是在发生大规模战争时,为满足战争需要,朝廷都为大量征兵,如隋炀帝为征高丽“在山东增置军府,扫地为兵”;杜甫诗中写到“夜宿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再把中男行”,都说明唐政府为平安史之乱,连老人和十四五岁的少年都不放过。

军户制

所谓军户制,就是把军籍与民籍分开,列入军户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当兵,而民户则只纳租调,不用服兵役。中国历史上采用这一制度的大体上是南北朝、隋、唐、明。

从西晋时的羌人起义开始,大量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并先后在中国北方建立了一些政权,这些政权实行汉胡分治,北朝皇帝曾对汉人说,“北人为汝客,得汝一斛粟,为汝击贼”,对本族人说“汉人为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为了防治汉人的反抗,基本不以汉人为兵,而世代为兵的北方民族逐渐成为军户,当然北魏孝武帝所也有汉人为军户的。在南朝,从北府兵开始,以北方流亡到南方的人民为主,也逐步形成了世代为兵的情况。这种情况的进一步发展便形成了军户制。

军户在多数朝代不用向政府交纳租税,有的朝工还分给军户土地,而他们所要负担的就是兵役。木兰诗中的“昨日见军贴,可汗大点兵……卷卷有爷名”说明其家很可能是军户。军户制度最大的好处就是兵农合一,平时生产,战时打仗,节省了封建王朝的军费开支,又避免了征兵制增加农民负担及妨碍农业生产。唐朝中前期的强盛,与较好地执行了府兵制(也就是笔者说的军户制)不无关系。

军户的来源很多,有本身为军被指为军户的,有因战争被俘或被掠为军户的,有因犯罪被没入军户的。在各朝称谓也不同,隋唐府兵帛,隋设折冲府、鹰扬府等,唐设六卫,又分左右,各设大将军,为十二位大将军。在明为卫所,全国卫所成百上千,卫所有军田,军队自给自足。抗倭民将戚继光家就是世袭登州卫都指挥佥事。

军户制主要缺点有两个,一是容易废驰,国家一旦长年没有战事,军户就会因为军官奴役、掠夺军户妻女、政府加派杂差等产生逃亡,久之就会变得老弱而不能战,有的军官隐瞒逃亡或绝嗣军户不报,私占其土地。到唐的后期,由于府兵制的破坏,唐政府为可战之兵,只能听认藩镇割据。明代更是如此,中期以后卫所兵不能战,不得不大量募兵,参加东南沿海抗倭的部队就包括广西狼兵、湖北乡兵以及烟兵、漕兵等雇来的募兵,有名的“戚家军”也是募兵。

另一缺点,从北朝开始,府兵中产生的军事贵族势力抬头,而南朝宋、齐、梁、陈都由军事政变建立,唐高祖李渊祖父为西魏八柱国之一,参加瓦岗军的李密也是关陇军事贵族,这一状况到唐代,终于演变为以“安史之乱”为起点的延续到北宋的藩镇割据局面,造成了五代十国的空前分裂,世袭府兵养出了一批难治的骄兵悍将。

团结兵制

在武后时期,地方上出现了团结兵制度。首先在河南、河北道实行,后又扩展到关内道,其大意是挑选丁户殷赡、身体强壮者充任团结兵,免其征赋,平常要练习弓矢。到代宗时更明确地规定,春夏归农,秋冬集合,并由官府发给兵器、资粮。团结兵是地方兵,主要负责地方治安等事务。

民兵制

宋朝王安石变法时实行的兵制。王安石民兵之法,是和保伍之制连带的。他立保甲之法,以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五百家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副。家有两丁的,以其一为保丁。其初日轮若干人儆盗。后乃教以武艺,籍为民兵。

募兵制

募兵制也就是雇拥兵役制度,我国历史上实行募兵制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宋、南宋以及元、清。

宋代的募兵制,在簋大程度上是为了使兵无常将,将无常兵,目的是不再出藩镇割据的局面,而且为了防止人民反抗,在发生灾荒的地方,把灾民募为兵。然而募兵大大加重的宋政府的负担,而且应幕的多是泼皮无赖,没有组织纪律性,而灾民为兵又老弱无战斗力,这也就难怪为什么北宋对外战争负多胜少了。到了南宋,情况更坏,军队座食而不能战还侵扰百姓,军官吃空额当本钱做生意,可说是中国历史上武备最废驰的时期了。

元朝的情况又有不同,元朝的军队主力是蒙古、色目军,主要任务就是镇压汉人、南人,他们长期驻扎繁华大城市,政府靠残酷剥削人民给他们以优厚待遇,结果几十年下来,造成了贵族军官没见过作战,历载他们“以飞杯为飞炮,肉阵为军阵,颂歌为凯歌”,当红巾军起义时,六千名体形高大的阿速军(由西北民族阿速人组成)全合汉军进攻刘富通领导的农民军,结果还没有开战,蒙古指挥官看到义军人数众多,就高喊“阿扑,阿扑”(快跑,快跑)逃走了。

清代的情况比较特别,满洲八旗,是世代为兵,国家按人头给月例,象是军户制。但从康熙开始,旗营不再由旗主掌握,而是兵部调配,旗人也不是个个为兵,只是挑选其中一部分作为常备军,平进训练而不生产,所以笔者认为也应归入募兵,而且到了清中期以后,旗兵战斗力下降,作战主要靠汉军绿营,那就完全是募兵了。到了晚清,绿营也废驰不能战了,为镇压太平军,曾国藩首创了湘军,以营官自招为基础,全营自服从营官,全军只服从曾国藩,开了中国近代军阀的先河,由此而形成的募兵沿袭到了后来李鸿章的淮军、各系北洋军以至国民党军队,都是雇佣关系,红军在成立之初的三湾改编中,为了体现与旧军队的区别,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废除雇佣关系。

卫所制

明代的卫所制和元朝的军户制大体相同,兵籍也是可以世袭的。明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什伍之长,历代都即在其什伍之人数内,明朝则在其外。每一百户所,有总旗二人,小旗十人,所以共为一百十二人。卫设都指挥使,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兵的来路有三种:第一种从征,是开国时固有的兵。第二种归附,是敌国兵投降的。第三种谪发,则是刑法上罚令当兵的,俗话谓之“充军”。从征和归附,固然是世代为兵,谪发亦然。身死之后,要调其继承人,继承人绝掉,还要调其亲族去补充的,谓之“句丁”。这明是以元朝的兵籍法为本,而加以补充的。五军都督府,多用明初勋臣的子孙,也是模仿元朝军官世袭之制。

八旗绿营制

清代的兵制前期中期以八旗和绿营为主。清朝驻防的旗兵,和汉人分城而居。清代的汉兵,谓之绿旗,亦称绿营。清代中叶以前的用兵,是外征以八旗为主,内乱以绿营为主的。八旗兵在关外时,战斗之力颇强,但是入关后腐败亦颇速。三藩之乱时,八旗兵已不足用了。而到太平天国时期,绿营兵也已不堪使用。太平天国之后,清军主力以湘军、淮军为主。

纵观中国古代兵制,征兵、军户、募兵相继出现,又互相渗杂,总的说来,征兵帛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不能满足封建国家的需要;军户制,因为兵农合一,不用政府出钱养兵而受推崇较多,但他容易废驰破坏的毛病无法根除;北、南宋的募兵则最为失败,因为花了钱又养不出能战之兵,清朝的募兵制相对成功一些,清代普通百姓几乎没有兵役负担,生产得到发展,人口大量增加,然而募兵帛的顽症吃空饷则一直从清延续到新中国成立。

从兼职兵到职业兵;从有钱有地位当兵,到穷逼破落户当兵;从募兵到府兵再到征兵,最后到自主当兵;军权的集中与分散。

历代兵制演变大抵是这么个进程。当兵这种事正式成为职业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本来就是贵族和平民参加战争,奴隶和女人都是没资格上战场的,所以商纣王强拉奴隶去打仗,所以败得稀里哗啦。那时的贵族都是站在战车上的,哪怕战死都不愿意走下战车,因为那代表了他高于车后平民步卒的物理地位。

战国之后随着各国奴隶阶级获得解放,平民兵的数量增加了,战争形式也发生了变化,春秋时代的致师礼战也不讲究了,为了打胜无所不用其极,最明显的就是步兵数量的增加,春秋时代的普遍上中下三军编制,都变成至少上下左右中五军的阵型。然后为了这种需要,大量平民把征召,既所谓的税赋里的赋役。长平之战赵军被坑杀四十万,之后邯郸之战妇乳老人都去守城,征兵和募兵以及拉壮丁都是在战国开始的。然后有武士阶层与包衣家奴武装转变而来的职业兵,成为了之后府兵与卫所的世袭兵制度。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此后军权的集中与分散,就成了历代王朝繁荣与衰落的标志旗,军权集中于中央的时候,基本都是王朝繁盛的向上期,反之则是衰落时,因为中央已经自己养不起那么多军队了,所以地方军阀才开始坐大,割据一方。

唐前期主要实行府兵制条件下的征兵制。府兵从军府州21~60岁的成丁中征发,3年或6年选点一次。

一旦确定军名,即成为府兵,隶属于折冲府,定期上番服役,冬季农闲参加军事训练。府兵服径自备衣粮、驮马、部分轻武器。兵募,名义上为招募,实质上是强制征发。

高宗、武后以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被破坏.失地的农民无力承担自备戊具、资粮,兵士逃亡日多。

开元二产五年(737),庸玄宗诏令各道节度使,招募自愿长驻镇、戊的健儿,并允许家口随军,官给田地屋宅。天宝八年(749)玄宗宣亦停止折冲府上下鱼书,府兵制遂废止,兵募也大致同时结束。

扩展资料

主要种类

1、兵农合一制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也是铜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即所谓授甲、授兵。

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但是,当敌人打过来时,又不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所以《六韬》中说,教民将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

2、全民皆兵制

到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春秋时,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至战国时,却阬降斩级,动以万计。根据《左传·成公二年》记载,齐顷公鞍战败北逃回去的时候的情形可知,其时正式的军队虽败于外,各地方守御之兵仍在。

而《战国策》载苏秦说齐宣王之言,说“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竟不守;战而不胜,国以危亡随其后;”可见各地方守御之兵,都已调出去,充作正式军队了,这是战国时兵数骤增的原因。

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全国皆兵的,怕莫若此时了。所以战国后期,秦楚皆带兵百万,而其他五国军队人数也在30-50万之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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