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先生:「 ”贤贤易色”要怎么理解圣人是不会违反人情的

南怀瑾先生:「 ”贤贤易色”要怎么理解圣人是不会违反人情的,第1张

饮食男女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这几句话,是接着证明了学问的目的,不是文学、不是知识,是作人做事。子夏比孔子少四十四岁,他的名字叫卜商。孔子死后,在战国开始的初期,他讲学河西,在战国时期一般对时代有影响的大学者,蒙受他的影响很大。所以这也是我们大家要注意的。领导历史、领导国家社会的,到底还是学问思想。 现在引用子夏的话,证明学问是什么。我们看原文「 ”贤贤易色”,两个贤字,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因为中国文字有时候是假借的。第二个贤字是名词,指贤人——学问修养好的人。「 ”易色”,古人如宋儒他们,是怎么解释的呢?他们对「 ”色”字解作「 ”女色”、「 ”女人”、「 ”男女之色”了。(孔子被人叫打倒,就是这样受冤的。)「 ”贤贤易色”就是看到贤人——有学问道德的人,马上跟他学了。「 ”易色”,女色都不要了,太太都不要了,在恋爱中的,把女朋友都丢掉了。如是女方,男朋友也不要了。如果真如宋儒的说法,我认为孔夫子不是圣人了。因为圣人,是不会违反人情的。孔子在《礼记》里讲「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确是孔子对于人生的看法——形而下的,不讲形而上的。凡是人的生命,不离两件大事:饮食、男女。一个性的问题,一个生活的问题。所谓饮食,等于民生问题。男女属于康乐问题,人生就离不开这两件事。有时候看到有关中国文化的文章说「 ”食色性也”是孔子说的,错了,这句话不是孔子说的,是与孟子同时的告子说的。以后引用文章,不要将错就错,一错再错。 这个性的问题,究竟先天的性或后天的性呢?以后再讨论。但宋儒解释「 ”贤贤易色”,为了作学问,都可以把自己的妻女或丈夫丢开,这是不通的。 这个「 ”色”字,很简单,就是态度、形色,下面还有证明,所谓「 ”态色”就是态度。「 ”贤贤易色”意思是:我们看到一个人,学问好,修养好,本事很大,的确很行,看到他就肃然起敬,态度也自然随之而转。这是很明白,很平实的,是人的普通心理,不管一个如何坏的人,看到一个好人,总会不自觉地对这好人比较友善,这是人之常情。 「 ”事父母能竭其力”是讲孝道。这句话有一个问题产生了,子夏为什么提到「 ”竭其力”呢?重点在这个「 ”竭”字。过去一般人讲到对父母的孝顺,是「 ”非孝不可”。其实孝道也要量力而为,孝要竭其力,不要过分了。前一两年,有个年轻人基于天生的(不是教育的)孝心,为了孝养父母,去做了小偷,犯了法,对于这样行孝的人,在心理道德上,我们觉得这个人「 ”非其罪”也,因为他为了孝顺,为了医母亲的病,结果偷了钱,犯了法,这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在学问修养上看,对他的批评是「 ”这个人没有受良好的教养”。在道理上来讲,这个青年是好心,但是好心要学识来培植它,使他知道要「 ”竭其力”而不要做过分的事。中国古人有两句话综合起来的一副对联说:「 ”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万恶*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少完人。”其「 ”原心不原迹”就只看他的心孝不孝。比如一个人很穷,想买一罐奶粉给父母吃,但实在没有钱,买不起,因此心里很痛苦,只有希望慢慢积蓄点钱再去买。只要有这个心,只要他这份情感是真的,我们就不能说他不孝。「 ”原迹贫家无孝子”,如果一定要在事实上有表现,那穷人家里就没得孝子了。这个道理非常清楚,我们用这个道理来解释,就是说明「 ”事父母能竭其力”是尽自己的心力做到了就是孝。 「 ”事君能致其身”这个「 ”君”字,成为过去打倒孔家店的口实。他们认为这是专制思想,是捧帝王、捧独裁的古老教条。事实上不是这么回事,我们先要了解中国文化的「 ”君”字是什么意思。从文字的字形上看,「 ”君”字古写,头上「 ”尹”字,「 ”尹”字的古写是「 ”丮”。我们的文字,是由图案演变而来的,手里拿一根拐杖,下面一个口,代表一个人,这个人年龄大了,学问道德很高,拿根拐杖,也等于指挥杖,所以凡是拿拐杖的,指挥杖的,都是君。后来才转借变成皇帝的专用,其实中国文化中的「 ”君”也不是皇帝的专用词,比如我们过去写封信给平辈,不好称他先生,也不好意思称他老弟;乃至一位老师写给学生,这位老师谦虚一点就称学生「 ”某某君”,如果说君是代表皇帝,就是「 ”某某皇帝”了,通吗?没有这回事。日本人学我们中国文化,写信通常都是以君为尊称词。 这句「 ”事君能致其身”的意思是:不论朋友或同事,他跟你感情好,他了解你、认识你,认为非你帮忙不可,而你答应了,那他就是君,你既已答应帮忙朋友完成一件事,要抬轿子就规规矩矩一定尽心,答应了就言而有信。「 ”能致其身”,竭尽自己身、心的力量。就好比结婚一样,要做到从一而终。否则当初不要答应,既然答应了,讲作人的道理,就要有信。至于替人家做事的道理就是忠,也就是尽自己的力。不可以表面上愿意帮忙,做出部下很恭敬的样子,背地里却一切不同意,反而捣乱扯腿。即使在外面做主管,也常会碰到这些事。这就是作人的「 ”臣道”不够,简单说就是不诚恳。 所以「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白话解释就是看到好的人能肃然起敬,在家能竭心尽力地爱家庭,爱父母。在社会上做事,对人、对国家,放弃自我的私心,所谓许身为国。还有「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这句话再三提到,在感情上说,每个人都认为做到了对朋友言而有信。据我自己的反省,虽然很想彻底做到,事实上却很困难。有时候对朋友答应了的事做不到,心里非常难过,为了自己道德的要求,想尽办法去做,所以仔细研究起来,「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这句话,实在很不容易。所以子夏说,能够做到这样,「 ”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尽管这个人没有读过一天书,我一定说这人真有学问,这不是说明「 ”学而时习之”并不是说一定读死书吗? 因此,我们不要跟着宋儒一段一段地去解释,整篇连贯读下来,自己就搞清楚了

译文子夏说:“一个人能够看重贤德而不以女色为重;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尽管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学而》是《论语》第一篇的篇名。《论语》中各篇一般都是以第一章的前二三个字作为该篇的篇名。《学而》一篇包括16章,内容涉及诸多方面。其中重点是“吾日三省吾身”;“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礼之用,和为贵”以及仁、孝、信等道德范畴。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与《大学》《中庸》《孟子》《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并称“四书五经”。通行本《论语》共二十篇。

《论语》是名列世界十大历史名人之首的中国古代思想家孔子的门人记录孔子言行的一部集子,成书于战国初期。因秦始皇-焚书坑儒(虽说是焚书坑儒,但是活埋的其实是一些方士及一些书本),到西汉时期仅有口头传授及从孔子住宅夹壁中所得的本子,计有:鲁人口头传授的《鲁论语》20篇,齐人口头传授的《齐论语》22篇,从孔子住宅夹壁中发现的《古论语》21篇。

西汉末年,帝师张禹精治《论语》,并根据《鲁论语》,参照《齐论语》,另成一论,称为《张侯论》。此本成为当时的权威读本,据《汉书·张禹传》记载:“诸儒为之语曰:‘欲为《论》,念张文。’由是学者多从张氏,馀家寝微。”《齐论语》《古论语》不久亡佚。现存《论语》20篇,492章,其中记录孔子与弟子及时人谈论之语约444章,记孔门弟子相互谈论之语48章。

贤贤易色:本指对妻子要重品德,不重容貌。后多指尊重贤德的人,不看重女色。

语出《论语·学而》:“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

第一个贤:动词尊重 第二个贤:名词 有贤德的人

注释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学生,比孔子小44岁,生于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后,他在魏国宣传孔子的思想主张贤贤: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尊重的意思贤贤即尊重贤者易:有两种解释;一是改变的意思,此句即为尊重贤者而改变好色之心;二是轻视的意思,即看重贤德而轻视女色致其身:致,意为“献纳”、“尽力”这是说把生命奉献给君主译文子夏说:“一个人能够看重贤德而不以女色为重;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尽管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这句话的意思是,在选择妻子的时候,不应该只看重她的容貌,要以女子的贤德为重,品德一定要好;我觉得这句话的意思特别好,一个人的容貌是并不重要的,如果人品不好,不贤德端庄,那么这个人存在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子夏比孔子少四十四岁,他的名字叫卜商。孔子死后,在战国开始的初期,他讲学河西,在战国时期一般对时代有影响的大学者,蒙受他的影响很大。

在《论语》中,学问的目的,不是文学、不是知识,是做人做事。

“贤贤易色”,两个贤字,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因为中国文字有时候是假借的。第二个贤字是名词,指贤人——学问修养好的人。

“色”,以往“易色”,女色都不要了,情人都不要了,认为这个“色”是以往中国文化的文章说“食、色,性也”的“色”是一个意思,可就算是“食、色,性也”,也不是孔子说的,是与孟子同时的告子说的。它表达的意思是,饮食与男女关系,是人的本性。就如同孔子在《礼记》里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确是孔子对于人生的看法——形而下的,不讲形而上的。凡是人的生命,不离两件大事:饮食、男女。一个性的问题,一个生活的问题。所谓饮食,等于民生问题。男女属于康乐问题,人生就离不开这两件事。而并非我们现在经常说的饱暖思*欲那么简单。

因此,“贤贤易色”并未说为了做学问,老婆都可以不要了。

这里的“色”,可以理解为就是态度、形色,下面还有证明,所谓“态色”就是态度(因此,读“论语”要全文窜起来理解,切勿断句。不要只看到“不择一切手段”,还要看到“不择一切手段,完成最高道德”)。“贤贤易色”意思是:我们看到一个人,学问好,修养好,本事很大,看到他就肃然起敬,态度也自然随之而转。

“事父母能竭其力”是讲孝道。

先来讲一句古语:“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万恶*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少完人。”

指的是天下的善事,以孝顺为最善。一个人有没有做到孝顺,要看他内心是不是想孝顺,而不是看他怎么做的。否则的话,如果非要让父母吃好穿好,才算孝子,那穷的揭不开锅的人家就没有孝子了。

天下的恶事,以*乱为最恶。一个人是不是恶,要看他做的事情,而不是看他内心怎么想。如果心里产生过邪念的人就算坏人,而不管他做没做坏事,那这世上就没有好人了。

因此,“事父母能竭其力”是尽自己的心力做到了就是孝。

“君”字是什么意思。从象形文字的字形上看,“君”字古写,头上“尹”字,“尹”字的古写是“丮”。我们的文字,是由图案演变而来的,手里拿一根拐杖,下面一个口,代表一个人,这个人年龄大了,学问道德很高,拿根拐杖,也等于指挥杖,所以凡是拿拐杖的,指挥杖的,都是君。后来才转借变成皇帝的专用。到了近代,“君”也成为一种尊称,比如我们在语文课本读到的鲁迅哥哥的文章《纪念刘和珍君》。

这句“事君能致其身”的意思是:不论朋友或同事,他跟你感情好,他了解你、认识你,认为非你帮忙不可,而你答应了,那他就是君,你既已答应帮忙朋友完成一件事,要抬轿子就规规矩矩一定尽心,答应了就言而有信。“能致其身”,竭尽自己身、心的力量。

在《论语》中,“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这句话再三提到。这句话说到容易做到难。所以子夏说,能够做到这样,“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尽管这个人没有读过一天书,我一定说这人真有学问,这不是说明“学而时习之”并不是说一定读死书吗?

你看,又来了。古人眼中的学问是做人做事的道理,不是《三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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