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开医疗器械---进销存管理---产品管理及首营审批。
2、新增产品,录入基础信息如单位、产品类型、规格、生产厂家、注册证号、厂家许可证号等。其中注意自动失效日期,若选上自动失效日期,则该产品在自动失效日不能再被系统引用到采购、销售等操作中。
3、保存后点击左上角首营审批,在审批窗口可按实际录入审批内容以及说明,审核人。
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保证协议、质量体系调查表、授权委托书(载明授权人员、品种、期限等,并附身份证、上岗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二条: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5、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第六十三条 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二条: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5、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第六十三条 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你好,首营企业如字面意思,首次经营的企业,在医药行业常常会出现,指与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生产经营企业,企业首次经营供需的产品,双方需要交换首营资料,早起企业双方采用邮寄的方式交换首营资料,常常因为快递耽误时间或者丢失资料,目前市面上已出现多家首营资料交换平台,给需要交换资料的药店、医药厂家、医院带来很大的便利。
一、首营企业所需资料:
1.一证一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GSP或GMP认证证书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二、销售人员个人所需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身份证、上岗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首营品种所需资料:
1.药品批准文号批准件复印件
2.注册商标复印件
3.药品质量标准
4.首批送货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5.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批件
6.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7.物价批文
注意:以上各项除个人证件外需加盖单位鲜章
从经营企业第一次购进药品时,从供货方索要以上一、二项资料并建立首营企业档案;从生产企业第一次购进药品时要收集对方以上一、二、三项资料,同时分别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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