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氏三世休妻,孔子说:我们离婚吧!

孔氏三世休妻,孔子说:我们离婚吧!,第1张

**《孔子》剧照中孔子与妻子

在古代,夫妻离异被称为“仳离”“离绝”“绝婚”“出妻”“休妻”等,直到晋代,才开始出现“离婚”一词。其实不管怎么称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离婚在哪个时代都不可避免,古人的“八卦精神”也不亚于现代,许多的名人离婚案也一直备受关注。

孔氏三世出妻

中国古代被卷进离婚事件最大的名人当属孔子,但其离婚的是非、真假一直到现代仍存在争论,此事也成了儒家争辩不休、学界争论不已的千年公案。

在记录孔子及孔门弟子思想言行的著作《孔子家语》里记载:“(孔子)至十九,娶于宋之亓官氏,一岁而生伯鱼。”孔子是当时鲁国的文化名人,鲁昭公听说后,送来了鲤鱼,以示祝贺。孔子遂给儿子起名“鲤”,因是长子,又取字“伯鱼”。《礼记·檀弓上》曾记载,“伯鱼之母死”,而唐代孔颖达在给这句话作注时,称“时伯鱼母出”,意思是其时孔鲤的母亲已被孔子休了。

孔颖达是首次将孔子离婚事件曝光的人,孔颖达做注的《礼记·檀弓》的这段话原文是:“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夫子闻之曰:‘谁与哭者?’门人曰:‘鲤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鱼闻之,遂除之。”按照孔颖达的解释,当时孔鲤的母亲虽被孔子休回娘家,但在她去世后的一周年内,孔鲤作为儿子还可以为她守丧,周年一过,就不应该哭了,孔子听到儿子服丧满后还在哭,便责怪孔鲤“甚也”,就是说太过分了。可见孔子与妻子之间确实也没什么感情了。

至于孔子为什么离婚,则因年代久远而无从考证,据传孔子是嫌其“口多言”。不过,林语堂却大开脑洞,主张对于孔子的妻子究竟是被休,还是她自己因为受不了丈夫的种种苛刻要求而自己逃回娘家的,还要推敲。他根据孔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推断,孔太太对丈夫“不得其酱不食、割不正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还是能够忍受的,但有一天,她买不到新鲜食物,不得已叫儿子鲤到店铺去买了些酒和熟食回来,孔子却说:“沽酒市脯不食。”在这种情况下,林语堂说:“她除了整一整行李、弃家逃走,还有什么办法呢?”

《孔子家语》中说:“自叔梁纥始出妻,及伯鱼亦出妻,至子思又出妻,故称孔氏三世出妻。”要是孔子也出过妻,那“三世出妻”就演化成“四世出妻”了。也就是说,自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开始,到孔子及其子孔鲤(伯鱼)、孙子孔伋(子思)都曾离过婚。

然而,也有很多人为孔子辩解,因为司马迁的《史记·孔子世家》里并没有记载孔子离婚的事情,直到唐代才出现的这种说法可信度也不高。还有学者认为上述史料中的“出母”应该诠释为“生母”,而孔鲤的亲生母亲又不一定是父亲的正妻而很可能是小妾,所以不能说孔子闹过离婚。但是史料中又找不到孔子纳过小妾的记载,这种说法也很难站住脚。

不仅孔圣人有过离婚传言,儒家的“亚圣”孟子也闹过离婚风波。据《荀子·解蔽篇》中称:“孟子恶败而出妻。”那么孟妻到底做了什么呢?据《韩诗外传》记载,一天,孟子的妻子独自一人在屋里,踞坐在地上休息。恰恰在这时,孟子突然回家,看见妻子踞坐于地的样子后,就向母亲说:“这个妇人不讲礼仪,请准许我把她休了。”原来就是因为坐姿不雅,孟子就要提出离婚。“踞坐”又叫“箕踞”,就是两腿像八字形一样分开蹲坐于地。幸亏孟子的母亲是个明事理的人,引用古礼“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来提醒儿子:你去你老婆的房间,不提前招呼一下,进去时也没一点声响,是“汝之无礼也,非妇无礼也”。孟子听罢,很是自责,此后再也不敢提与妻子离婚的事了。

梨蒸不熟,丝巾织得太好也要离婚

孟子离婚的理由是坐姿不雅,有没有道理呢?在古代,离婚有“七出三不去”之说,所谓“七出三不去”是指老婆如果有七种不良行为,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另有三种情况不可以离婚。“七出”又称为“七去”,按照《仪礼》的规定,这七种情况是:无子、*佚(作风不正)、不事舅姑(不侍奉公婆)、口舌(搬弄是非)、窃盗、嫉妒、恶疾(得了传染病或者其他重病)。有这七种情况,丈夫可以提出强制离婚。“三不去”具体是指:“有所娶无所归,不去”,即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这种情况下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不去”,女子入夫家之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丧,这种情况下妻子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弃;“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娶妻时贫贱,但娶妻后发家致富贵,按照礼制要求,夫妻应为一体,贫贱时娶之,富贵后弃之,义不可取,故不能休妻。

因为坐姿不雅就要离婚,勉勉强强可以归入“*佚”,这个理由还不算特别奇葩。其实,古代离婚的奇葩理由还有很多。孔子的弟子曾子则是因为老婆没把梨蒸熟就要离婚。他老婆反问道:“妇有七出,不蒸亦预乎?”离婚的七出条文,没蒸熟梨算哪条呢?曾子的回答则是:蒸不熟而已,何问其故乎?反正梨蒸不熟就是要离婚,没有什么理由。曾子的学生吴起做得更过分,有一次,他递给老婆一条丝带,让她再织一条。吴起的夫人精益求精,织了一条比原来更好的丝带。但因为没有按照要求织得一模一样,还是被吴起给休掉了。

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与蔡姬的离婚更像是一场儿戏。蔡姬贵为蔡国公主,被她的哥哥蔡穆侯当作礼物嫁给了齐桓公。当时蔡姬不过是十几岁的妙龄少女,从年龄上看,齐桓公都能做她的父亲了。开始的时候,齐桓公对这个活泼可爱的小萝莉也是怜爱有加,但有一次,她和齐桓公去划船,划着划着,她就玩起水来,不仅朝齐桓公身上泼水,还晃起船来,大叔受到了惊吓,忙喊:“别晃了,别晃了。”可能是觉得齐桓公受惊的样子很好玩,蔡姬还接着晃。结果,齐桓公震怒,第二天就把蔡姬打发走,送回了蔡国。

蔡姬被遣回蔡国后,蔡穆侯很生气,接着又将蔡姬嫁给了楚国的楚成王。楚成王则对蔡姬喜爱有加,还立她为夫人。齐桓公可能只是想教训一下蔡姬,并没真的想离婚,结果听说蔡姬另嫁他人,异常恼火,决定讨伐蔡国和楚国,蔡国是小国,不堪一击,但楚国实力并不弱,当齐国大军兵临城下时,楚国便质问你凭什么打我,齐桓公又不好意思说出真实的理由,于是派出管仲与楚国派出的屈完进行了一场骂战。最后,因齐国理屈词穷,觉得“师出无名”而班师回朝。

白居易做官时,曾判过一个奇葩的离婚案。据《白居易集》记载,一个妻子给在田里耕种的丈夫送饭时,路上遇到饥饿的父亲,便把饭菜给父亲吃。丈夫在田里等得饥饿,非常愤怒,执意休妻,妻子不服,于是一纸诉状告到官府。白居易判决时说:“按照妇女的德行标准,妻子理应顺夫,然而报答父亲恩情乃出于天性。所以,应先将饭给父亲吃,丈夫在其后。由于孝亲重于事夫,故丈夫终不可休妻。”

强拆的“苦命鸳鸯”

以上各种理由虽然奇葩,但总还算是自己做主。但婚姻有时又不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比如古代婚姻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父母不喜欢这个儿媳妇,夫妻二人可能也会被强制离婚。我们熟悉的《孔雀东南飞》里的刘兰芝与焦仲卿二人虽情深意笃,刘本人也“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但就因为得不到婆婆的喜欢而被迫离婚。

在历史名人中,陆游夫妇就是一对被父母拆散的“苦命鸳鸯”。陆游的原配是表妹唐琬,唐琬从小饱读诗书,聪慧美丽,与陆游青梅竹马,结为伉俪。但陆母却不喜欢这个儿媳妇,强迫陆游写下一纸休书,并遵母命另娶王氏为妻。唐琬也由家人做主,嫁给了皇族后裔赵士程。几年后,陆、唐二人在山阴(今浙江绍兴)沈园相遇,非常伤感,难过的陆游在墙上写下了著名的《钗头凤》: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唐琬后来也和了一首《钗头凤》:

世情薄,人世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斜语独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长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来问,噎泪装欢。瞒,瞒,瞒。

不久,唐琬便郁闷愁怨而死。而晚年陆游每年春上都要前往沈园凭吊唐琬,每往或诗或词必有寄情。

王献之是东晋著名书法家王羲之幼子,其书法“兼众家之长,集诸体之美”,后世将他与其父并称书法“二王”,但他的离婚却是一桩悲剧。王献之原配是表姐郗道茂,他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渐渐日久生情,双方父母也顺水推舟,成就了两人的姻缘。但是后来,晋孝武帝的妹妹新安公主司马道福也看上了多才多艺、风流倜傥的王献之,便央求哥哥孝武帝替她做主,许配给王献之。皇帝便找到王献之商量此事,有史料记载王献之“灸足以违诏”,也就是用自残的方式抗拒,但皇命终难违,最终他写了一纸休书,将结发妻子扫地出门。娶了新安公主的王献之,自然在仕途上一路看涨,后官至中书令。然而,表面风光的背后也掩盖不了他对前妻的亏欠之情。晚年一次重病,道士来家给他做法事,道士问他有何过失,王献之说:“不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

与焦仲卿、陆游等的软弱不同,历史上的一些女子更值得人们敬佩。王莽的女儿是汉平帝的皇后,当14岁的汉平帝被王莽毒死后,没多久,王莽篡位建立新朝,于是,汉平帝皇后就成了定安公太后。那时“太后”的年龄还不到20岁,王莽想让其女与汉朝皇室断绝关系,“乃更号曰黄皇室主”,还为她找了新女婿。但是,王莽的女儿坚决不肯,王莽也只好作罢。同样,隋文帝的大女儿杨丽华是北周天元皇帝的皇后,在隋文帝夺取北周江山后,改封为乐平公主,隋文帝“欲夺其志”,让其改嫁,但是,“公主誓不许”,父亲也没有再多干涉。

女性并不总是弱势群体

古代的离婚中,也不乏女方主动离婚的案例。《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从小就喜欢读书,但结婚多年,家里仍然穷得叮当响,跟妻子靠砍柴糊口度日。妻子不堪忍受便提出离婚,他只好答应。不久,她又跟别人结婚。后朱买臣终于发迹了,在他衣锦还乡时,见前妻和她丈夫都在为他到家乡上任做地区长官打扫道路的人群之中,于是下令让他们上车,跟他一同去他的官邸,安顿他们住在自己的官邸里。不久,前妻羞愧不已,上吊自杀。

这个故事里女性虽为主动,但感觉上还是受害者。其实在汉代女性远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离婚后会受到歧视,譬如汉初的开国大臣陈平的妻子在嫁给陈平之前居然嫁了5次,但陈平似乎并不在乎这些。汉武帝的皇后卫子夫的母亲卫媪也有过多次婚姻经历。其他的如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也是初嫁平阳侯曹时,曹死后再嫁大将军卫青;汉宣帝的女儿敬武公主初嫁富平侯张临,再嫁临平侯赵钦,后又嫁给高阳侯薛宣等等。在这些离婚改嫁者中,最牛的就是一个叫王娡的女子了。

王娡之所以牛,首先是因为她有一个彪悍的母亲。她的母亲臧儿是秦末燕王臧荼的孙女,虽是官三代,但当时已经没落了,当她女儿到了及笄之年时,便将其嫁给一个叫金王孙的平民,不久还生了个女儿。小两口本来生活得还不错,但有一天臧儿路遇一算命先生,算命先生说你女儿未来贵不可言。臧儿听后心花怒放,强迫女儿与金王孙离婚,软禁在家。这时恰好皇子刘启宫中招人,臧儿便买通关系将女儿送了进去。已经为人妻、为人母的王娡在宫中居然获得刘启的宠爱。没多久,刘启被立为太子并继承帝位,也就是汉景帝。王娡也非常争气,为刘启生下了三女一男共4个孩子。这样,一个离婚的平民女子居然改嫁了皇帝,已经够“励志”了,但这还不算,王娡生的孩子还有一个当了皇帝——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汉武帝。

宋代著名词人李清照也曾主动提出过离婚。李清照在赵明诚去世后,改嫁给了张汝舟。等到结婚后,李清照才发现张汝舟只是为了骗取自己的钱财,张汝舟也发现李清照保存在手中的宝物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丰富,也颇为后悔。两人关系日渐冷淡,张汝舟还经常施以家暴。当李清照发现张汝舟的官职是靠行贿得来的,便将其告发并提出离婚。按照宋代法律规定,妻告夫,虽属实,亦应徒刑两年。但李清照宁愿坐牢,也坚持去朝廷告发。结果张汝舟与李清照离婚成功,张汝舟也被免职。李清照亦被收监关押,但在当地官员的关照下,李清照仅仅坐了9天牢便被无罪释放。

原文:

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也。以骁武给并州。刺史丁原为骑都尉,屯河内,以布为主簿,大见亲待。灵帝崩,原将兵诣洛阳。与何进谋诛诸黄门,拜执金吾。

进败,董卓入京都,将为乱,欲杀原,并其兵觽。卓以布见信于原,诱布令杀原。布斩原首诣卓,卓以布为骑都尉,甚爱信之,誓为父子。

布便弓马,膂力过人,号为飞将。稍迁至中郎将,封都亭侯。卓自以遇人无礼,恐人谋己,行止常以布自韂。然卓性刚而褊,忿不思难,尝小失意,拔手戟掷布。

布拳捷避之,为卓顾谢,卓意亦解。由是阴怨卓。卓常使布守中合,布与卓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不自安。

先是,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壮健,厚接纳之。后布诣允,陈卓几见杀状。时允与仆射士孙瑞密谋诛卓,是以告布使为内应。

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吕,本非骨肉。今忧死不暇,何谓父子?”布遂许之,手刃刺卓。语在卓传。

允以布为将军,假节,仪比三司,进封温侯,共秉朝政。布自杀卓后,畏恶凉州人,凉州人皆怨。由是李傕等遂相结还攻长安城。布不能拒,傕等遂入长安。卓死后六旬,布亦败。

白话释义:

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啊。以骁勇善战在并州。刺史丁原为骑都尉,在河内,任命吕布为主簿,非常器重。灵帝去世,原带兵到洛阳。与何进密谋诛杀诸黄门,拜执金吾。

何进失败,董卓进京城,将是混乱,想杀死原,同时他的军队数量。董卓任命吕布被相信在原,引诱吕布命令将原。吕布杀了原头到董卓,董卓任命吕布为骑都尉,非常宠爱信任他,发誓结为父子。

布熟习弓马,膂力过人,称为飞。逐渐升任中郎将,被封为都亭侯。董卓自己待人无礼,恐怕有人图谋自己,行动总是以布从卫。然而他生性刚强而狭隘,对不考虑困难,曾小不如意,拔出戟掷布。

吕布敏捷地避开了,为董卓回头道歉,董卓自己也解释。因此暗中怨恨董卓。董卓常派吕布守卫中合,吕布与董卓侍婢私通,恐怕事情败露,心不安。

先是,司徒王允因为布州里健壮,多接纳的。后来布到允,陈卓差点杀情况。当时王允正与仆射士孙瑞密谋除掉董卓,这是因为吕布作内应。

布说:“怎么像父子呢!”允说:“你自己姓吕,本不是骨肉。现在连死都没时间,什么是父子?”布就答应的,亲手杀了董卓。对在董卓。

王允任命吕布为将军,假节,礼仪比照三司,进封温侯,共同执掌朝政。吕布亲自杀死董卓后,害怕凉州人,凉州人都怨恨。因此李莈等人联合攻打长安城。吕布抵挡不住,李雇等人于是进入长安。董卓死后六天,布也是失败。

此文出自西晋陈寿所著的《三国志》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当时魏、吴两国已有史书,如官修的王沈《魏书》、私撰的鱼豢《魏略》、官修的韦昭《吴书》,此三书当是陈寿依据的基本材料。

蜀汉无史官一职,故自行采集,仅得十五卷。陈寿开始在蜀汉任职,受宦官黄皓排挤不得志。蜀汉降魏后,历任著作郎,晚年多次被贬,屡次受人非议,历经十年艰辛,完成了纪传体史学巨著《三国志》。

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直到北宋咸平六年(1003年)三书才合为一书。而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

《三国志》也是二十五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

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

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

《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对于不可靠的资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不妄加评论和编写。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

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今天。

南朝人刘勰在《文心雕龙·史传》篇中讲:“魏代三雄,记传互出,《阳秋》、《魏略》之属,《江表》、《吴录》之类,或激抗难征,或疏阔寡要。

唯陈寿《三国志》,文质辨洽,荀(勖)、张(华)比之(司马)迁、(班)固,非妄誉也。”这就是说,那些同类史书不是立论偏激,根据不足,就是文笔疏阔,不得要领。只有陈寿的作品达到了内容与文字表述的统一。

自古以拥长安、洛阳为正统。所以,《三国志》便尊曹魏为正统。在《魏书》中为曹操写了本纪,而《蜀书》和《吴书》则只有传,没有纪。

记刘备则为《先主传》,记孙权则称《吴主传》。这是编史书为政治服务的一个例子,也是《三国志》的一个特点。

古代对爱情的雅称

古代对爱情的雅称,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古代很多称呼和现在不一样,一般对爱情是怎么称呼呢,以下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古代对爱情的雅称的资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古代对爱情的雅称1

古代对于“爱情”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称呼,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流传下来美好爱情的典故,如中国古代十大爱情故事:梁祝化蝶、牛郎织女、白蛇传、长恨歌、凤求凰、孔雀东南飞、天仙配、嫦娥奔月、红楼梦。

另一种是歌颂爱情的诗篇,如古代10首经典爱情诗: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春秋诗经(国风中的一首)周南 关雎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汉 汉乐府 上邪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唐 崔护 题都城南庄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还有晴。--唐 刘禹锡 竹枝词(三)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唐 元稹 离思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唐 杜牧 赠别(二首)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唐 李商隐 无题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唐 李商隐 无题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唐 李商隐 锦瑟

对于“分开”的话,古代的离婚称为 “和离”、“下堂”、"绝婚"、"离弃"、"休妻"、"出妻"。

古代对爱情的雅称2

秦晋

在春秋时期,秦国和晋国世代结为联姻,人们就把两姓联姻称之为“秦晋之好”,是用来表示美满而和谐的夫妻关系的。

朱陈

“朱陈”是古代的一个村名。唐朝的时候,大诗白居易的《朱陈村》写道:“馀州古丰县,有村曰朱陈……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从此以后,人们就把“朱陈这两个字,用来作为联姻的代称了,也用来指夫妻。”

琴瑟

琴和瑟本来指的`是两种乐器。当这两种乐器合奏起来的时候,其音韵悠扬、动人心弦。所以,古人就以“琴瑟”来比喻夫妻之间融洽美好的感情。后来,“琴瑟”二字逐渐演变成了对夫妻的一种雅称。

鸾凤

鸾和凤指的是两种鸟。古代有鸾凤和鸣的美丽传说,于是便取其寓意美好,将“鸾凤”作为夫妻的雅称。

鸳鸯

有一种生活在水中鸟,雄为鸳,雌为鸯。结为夫妻的鸳鸯经常相依相伴,交颈而眠。所以古人称其为“匹鸟”,就是匹配之鸟的意思。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人们便把“鸳鸯”这两个字作为夫妻的一种雅称。

后来,人们逐渐把夫妻称为“爱人”。象征着既然是夫妻,就要真诚相爱,只要有爱在,夫妻之间就会幸福甜蜜

后来的后来,还有一些人为了追求时尚,还将夫妻称为“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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