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侵害案风云再起,女员工周某陷四面楚歌

阿里女员工侵害案风云再起,女员工周某陷四面楚歌,第1张

继 “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一号(化名曲一)王某文的妻子成功救夫之后,另一涉案人(男二号)济南华联超市员工张国的妻子也不示弱,于27日再度发起了绝地反击。

男二号张国的妻子纪女士,已正式向公安机关控告阿里女员工周莉陷害诬告罪,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纪女士在微博中还晒出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的受案回执与控告状,要求警方调查周某涉嫌诬告陷害罪。

张国的妻子在博文中写道,阿里女员工周莉大闹阿里,制造假新闻,现在带薪休假、玩得开心,却让另外两个男人都被冤枉、丢掉了工作。她称现在家庭状况惨不忍睹,张某的老父亲严重抑郁症、老母亲重度风湿加上红斑狼疮、她的爸爸则是癌症晚期靠化疗维持,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自己刚做完手术。

张国妻子还列出十项周莉诬陷内容,指出周莉捏造大量事实,隐瞒自己勾引她老公的事实,谎报避孕套等的事实,先是意图使王某文被刑事立案、结果证实王某文是被诬陷的,再是意图让张某被定罪判刑,但事实是张某更冤。

张某妻子还说,法律讲事实和证据,不是闹闹阿里食堂、消费大众同情心就行的。老公张某至今被当作替罪羊,从济南市第三看守所关到了济南市看守所里。

本月6日,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通报称,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而张某目前仍羁押在案。

张某妻子自述家庭情况复杂,自己文化水平不高,事情出来后不知道怎么办。后来看到王某文妻子为丈夫奔走发声,觉得她也应该做点什么,便找了两位律师,为丈夫张某做无罪辩护。

男一号王某文妻子上月23日就曾发博文指出,虽然自己丈夫犯了错,但他的错远不及犯罪,不应该因为酒后冲动回应了周某的勾引,就被贴上涉嫌强制猥亵的标签。文章称,周某在网络上的自述却与此严重不符,周某涉嫌虚假陈述,甚至诬陷。

现状如下:

1、下地去干农活。周某家的经济条件并不好,但是出狱后能够顶住网红经纪公司的巨额合约诱惑依旧“不去打工”,在当今社会实属不易。

2、周某说:“年轻的时候做了很多错事,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不过我会依然坚持我自己说过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所以我现在我已经决定不去城市里了,就留在农村发展。”

3、绝对不去做“网红直播”,他认为那些都是不劳而获的事儿,想要过上好日子还是得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

周某真名周立齐,绰号“阿三”,屡次因为盗窃入狱,2016年盗窃时持械威胁构成抢劫罪,入狱四年,现在仍在服刑。

因为当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在家里面一个人很无聊,都没有朋友玩,都没有女朋友玩,可进了看守所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超喜欢在里面的感觉。”“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等名言而窜红网络。

恩施州被判刑的周某是周俊。由恩施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俊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一案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12月3日,被告人周俊在其家中和四哥周某(被害人)因分家问题发生口角,周俊遂在自家厨房拿一把菜刀,到周某家堂屋持刀砍击周某妻子谭某(被害人)头部和背部数刀,致其倒地。随后,周俊又返回自家火炕屋,持刀砍击周某头部、颈部数刀,致其倒地。经鉴定,周某、谭某均系重度脑挫裂伤死亡。案发后,周俊从屋后山林逃走。

2016年5月8日,逃亡到云南的被告人周俊因对前女友丈夫杨某不满,遂持刀捅击杨某脖子。经鉴定,杨某为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确认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被告人周俊故意杀人案的主办侦查人员及尸检法医依法出庭,就案件相关情况接受了公诉人、辩护人及审判员的询问。各县市部分民警、湖北民院法学专业学生等200余人参加了旁听,该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最终是在志愿者的帮助下回到了家,在很早以前志愿者就发现周某经常在东莞石碣镇附近流浪,有人试图与周某沟通,但周某十分抵触陌生人,像是故意把自己封闭起来,看到有人靠近自己就会提高警惕。其中一名志愿者经过不懈努力,多次与周某接触后,让其放下了警惕。后来张某以做核酸为由询问周某住在哪里,再通过对方提供的地址,让当地的村委会找到了周某的家人。

4月10日在张某的帮助下,周某的家人来到东莞认亲,认亲现场周某的大哥忍不住流下眼泪,当场抱着弟弟痛哭。了解周某今年53岁,21年前,周某因为和妻子发生了争吵,气不过就抛下了妻子,独自离家出走,此后再没和家人联系。

周某母亲还在世时,经常拿着一个篮子到处贴寻人启事,从来都没有放弃寻找周某。妻子面对丈夫常年不回家,并没有改嫁,而是以一己之力将孩子养大,内心时刻盼望丈夫能够早日回家。这些年大家都在想念他,现在人终于找回来了,虽然父母已不在世,但相信他们在天有灵肯定会感到高兴。

21年前周某大约22岁,这个年龄脾气较大,经验不足,确实容易与家人发生争吵,但我觉得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应该负气离开20多年。这些时光过去了就再也无法挽回,留下的遗憾也无法弥补,只希望周某能够好好珍惜剩下的日子。

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与家人发生矛盾,事后一定要保持冷静,想一想自己有没有错,然后再去理论。亲人之间没有隔夜仇,有矛盾就应该解决,坦然面对才不会互相猜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大家一定要珍惜时光。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一句极度消极、与主流认知完全背道而驰的逆天言论,却能得到无数网友的追捧,这是南宁周某人做梦也没想到的。 网络流传的海报 事实上,他也是真的没想到,只因2012年接受电视媒体采访时无意间流露出的心里话(前几天他第四次刑满出狱后,对某媒体直言,那句话是他的心里话,他确实这辈子没想过去打工),竟让他成为了网络上经久不衰的“红人”,至今已身价过千万(在他还没出狱,四川成都某网红经纪公司就已抢先跟他的哥哥签署合作协议,网传年薪高达1500万)。

虽然后来他一再强调这辈子不可能打工,包括不会给网红经纪公司打工,其哥哥也出来澄清当初签的合同没经过周某的同意,签约无效,但他的身价已摆在那里。别忘了,除了媒体报道的30多家网红经纪公司跟他的家人接触外,不知还有多少还没来得及跟他及他的家人接触的网红经纪公司对他虎视眈眈呢! 视频截图 网络上,还有人拿他的相片做头像,视他为“精神领袖”,尊称他为“大哥”,这波操作实在让一些人看不懂。

的确,我们在学校受到的教育是“劳动最光荣”、“勤劳是美德”之类的价值观,不想劳动就想吃喝不愁、天天花天酒地,这种行为被视为“败家”,并以此为耻。 周某的走红“名言”也许真的是他的心里话,之所以能流行开来,说明有这种“不劳而获”想法的人还真不少,只是他们迫于种种压力不敢说不敢做。 现在突然有一个人不仅说了,还这么做了,于是这群人就像找到了自己失散多年的“知音”一样,那种莫名喜悦的感觉,是我们这些追随主流价值观的大部分人所无法理解的。 据了解,现实中确实有这么一群人,今朝有酒今朝醉,不问明天是与非。

他是个人才,说话又好听

帅气的脸庞,潇洒的发型。没有钱了、肯定要做啊、不做、不做的话没有钱用!打工这方面、打工系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几不可能打工的还有、做生意又不会做、揍系、揍系偷这种东西、才可以维期嘟、维期得了生活这样几。 从我刚开始偷车那时候、01年、01年平均这样算过来、可能有、一百、可能一千辆都有了、一千多块一部啊!反正低过一千块的车我就不要。 近看守所就像回家一样是啊、我一年回家大年三期、棒棒那晚上我都不回去就系说……就平期家里面出点系了我就回家看看样子儿、在看守所里面的感觉捏、在看守所里面的感觉比家里面好多了……在在家里面、在家里面、一个人很无聊没有、没有、都没有友仔玩啊、都没有友女玩腻啊、啊进了里面个个都系人才、说话又好听啊捏种、喔哟超喜欢在里面的、喔哟像、像在外面开箱一样、嗨一个人、嗨大捏种感觉fai起来捏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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