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费支出范围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费支出范围,第1张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公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公司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为加强对经营支出的管理,考察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的成果,事业单位也可在经营支出的管理中采用内部成本管理办法,即参照企业成本管理的方式、成本开支的范围制定具体的成本核算办法,计算出开展每项经营活动的成本费用。

为保证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实行内部成本管理的事业单位,其成本费用应与经营支出科目相衔接,以便按支出用途将所有支出归集到经营支出的相关科目中。

扩展资料:

(1)区分独立核算的经营支出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支出。

为准确反映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应全部纳入单位的经营支出管理,并要与相应的经营收入相匹配,得出经营活动的成果--经营结余。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应由独立核算单位按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核算,不纳入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的范畴。

(2)划分经营支出与事业支出的界限。

应当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不得列入经营支出。应当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也不得列入事业支出。凡是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材料、人工等费用,直接进行经营支出,由事业单位在事业支出中统一垫支的各项费用,应当按规定比例合理分摊,在经营支出中列支,冲减事业支出。

(3)恰当归集。对同一期间发生的各项经营支出,应按用途归集。

对同一期间发生的各项经营支出,应按用途归集到经营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对于无法直接归集的,应按规定比例合理分摊。对经营活动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应当参照企业的折旧制度提取修购基金,所提取的修购基金,与其他渠道提取的修购基金集中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经营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可以说基本支出是“养人”的费用,项目支出是“做事”的费用

地勘工作支出是地勘单位为完成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并由地勘工作拨款核销的全部支出。地勘工作支出按其用途可划分为地质项目支出和其他经费支出两大类。在会计核算上,把为完成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即工作项目成本)及应分配的管理费用,称为地质项目支出;把由地勘工作拨款核销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下岗(或待岗)人员生活费、抚恤人员费用及其他经费等称为其他经费支出。

一、地质项目支出

(一)地质项目

地质项目是指在指定地区,以矿产地或工作区域客观地质体为研究对象,独立编制地质设计,进行地质作业和施工,完成既定的地质勘查任务并提交地质报告的地勘工作项目,简称地质项目。地质项目是地勘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组织施工,考核地质找矿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基本对象。

地质项目按专业性质可划分为:①固体矿产地质项目;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项目;③区域地质调查项目;④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项目;⑤石油地质勘查项目;⑥海洋地质勘查项目;⑦遥感地质项目;⑧地质科学研究项目;⑨成矿远景区划及资源总量预测项目。

地质项目按工作阶段可划分为:①基础地质项目;②普查地质项目;③详查地质项目;④勘探地质项目。

地质项目按其设计任务完成程度又划分为已完地质项目和未完地质项目。已完地质项目是指预定的地质设计任务完成并经验收,正式提交地质报告的地质项目;未完地质项目是指按照地质设计要求尚在继续工作的地质项目,或者勘查工作已经完成但尚未正式提交报告的地质项目。

(二)工作项目

工作项目是指完成一定的地质项目任务,取得预期地质和科研成果,所施用的工作手段和技术方法。由于各类地质项目设计任务不同,所采用的工作手段和技术方法也有所不同,因此本实务只是示范性地列举了10个工作项目,地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自行增设或减设工作项目:

(1)地形测绘:指采用不同的测量方法,测制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含正图、草测图、修测图)。包括野外作业、内业计算(含电算)、图件清绘及制图等工作。

(2)地质测量:指测制各种比例尺的地质图(含正规图、草测图、修测图)。包括区域地质测量、矿产地质测量、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测量等从野外选点观测到室内清绘编图等工作。

(3)物化遥:指用地球物理方法、地球化学方法探测物化探异常没通过分析研究、推断解释地质构造和地下资源分布情况而进行的物化探和测井工作。包括从野外工作到室内计算、整理资料、解释制图等工作。

(4)槽井探:是为了揭露地表而挖掘的探槽(含样坎和露天坑),以及按一定井口规格由地表垂直掘进深度不超过20米的探井和回填工作。

(5)坑探:指用凿岩机械或人工开掘的各种地下坑道、斜井、竖井及封闭坑口等附加工作。

(6)钻探:指用各种机型、采用各种方法进行的钻探工作。包括开钻前的准备工作、钻进和辅助工作以及终孔后附加工作。水文地质钻探和工程地质钻探、地热钻探等包括在本项目内。

(7)岩矿测试:指岩矿分析,油、气、水分析,岩矿鉴定,土工试验及样品加工等分析鉴定工作。

(8)其他地质工作:指不能列入上述各项目的其他地质工作,如矿点检查、群众报矿、岩矿心保管、老窿清理、工程点测量及地质技术经济图书购置及保管工作。

(9)综合研究及报告编写:指以资料综合整理为主的设计编写、审查,及报告编制、审查、印刷等工作。

(10)工地建筑:指根据野外地勘工作需要,采用简易结构建筑和翻修各种生产生活用房,修筑简易公路、桥梁及水塔,购置帐篷、蒙古包、活动板房以及上述工地建筑的修缮及修理等。

(三)地质项目支出

地质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国家预算内地质项目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地质项目实际成本费用和按规定列为支出的预算成本费用节余留有部分。地质项目成本费用包括地质勘查生产过程中采用各种工作手段和技术方法(即工作项目)所发生的制造成本及应负担的管理费用。

二、其他经费支出

其他经费支出是指按规定由地勘工作拨款核销的、与国家预算内地质项目生产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经常性费用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费用、下岗(或待岗)人员生活费、抚恤人员费用及其他经费等。根据目前各省级财政对地勘单位预算管理情况,除项目经费有专门指定或单独下达外,所安排的经费原则上属于其他经费支出。

三、地勘工作支出的会计处理

为了归集和核算地勘工作支出,地勘单位应设置“已完地质项目支出”、“未完地质项目支出”、“其他经费支出”科目。“已完地质项目支出”科目核算已经完成验收待转销的地质项目支出;“未完地质项目支出”科目核算尚在施工中的地质项目支出;“其他经费支出”科目核算按规定由地勘工作拨款核销的其他各项经常性支出。“已完地质项目支出”、“未完地质项目支出”科目应按地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并按工作项目、管理费用和节余额设置专栏;“其他经费支出”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一)地质项目支出的会计处理

地质项目支出包括未完地质项目支出和已完地质项目支出。未完地质项目支出的核算,主要是应计入地质项目成本的各种工作项目制造成本的结转、应分配的管理费用的结转和未完地质项目节约额的预提。已完地质项目指出的核算,主要是地质项目完成其总成本和以前年度已预提节约额的结转、已完地质项目完成年度节约额的计算和提取等。有关地质项目成本的核算方法,管理费用的分配方法,节余额的计算等,均将在后面章节中讲述。这里只作简单的账务处理方法介绍:

(1)期末,向各地质项目结转应负担的工作项目成本,借记“未完地质项目支出”科目,贷记“地勘生产”科目。

(2)期末,向各地质项目结转应分配的管理费用,借记“未完地质项目支出”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3)期末,结转已完地质项目总成本和以前年度已预提的节余额,借记“已完地质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未完地质项目支出”科目。

(4)年末,提取已完地质项目本年度节余额,借记“已完地质项目支出”科目,贷记“节余”科目。如为超支,作相反分录。

(5)年度终了,结转本年度未完地质项目预提的节余额,借记“未完地质项目支出”科目,贷记“节余”科目。

(二)其他经费支出的会计处理

其他经费支出一般是采用预算包干的办法管理,一般不应发生超支。如因各种原因出现超支的,应通过对外创收予以弥补。

其他经费支出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发生各项费用时,借记“其他经费支出”科目及其费用项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地勘工作拨款与支出的结算及核销

(一)地勘工作拨款与支出的结算

(1)地质项目支出的结算,当年完成的地质项目按批准的地质项目预算数进行结算;跨年度延续工作的未完地质项目,按照本年度完成的计划进度和预算成本进行年度预结算,待该地质项目完成时,再按其总预算进行总结算;本年度结算数大于地质项目实际成本的差额,作为节余留有,本年度结算数小于地质项目实际成本的差额,即为超支,按规定渠道抵补。

(2)其他经费支出的结算,按批准的年度预算数结算。

(二)地勘工作拨款与支出的核销

地勘单位年度财务报告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和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已完地质项目支出数和其他经费支出数,冲销地勘工作拨款和地勘工作支出。未完地质项目支出的拨款数与支出数结转下年度,不得冲销。如果批准数与财务报告上报数不一致时,应按批准数进行调整。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包括: 1 市场目标:比如,销售额目标、市场份额目标、新客户数目标等。 2 运营目标:比如,资本回报率目标、资产负债率目标、成本效率目标等。3 研发目标:比如,新产品开发目标、技术创新目标、专利申请目标等。 4 人员目标:比如,员工培训目标、晋升目标、员工满意度目标等。

绩效目标及其分类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 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绩效目标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 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预算中 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 设定,而是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 中央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 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 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按照时效性划分,绩效目标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中长期绩效目标 是指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岀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 指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一、科目设置

(一)按照《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地质调查项目支出核算设置以下三级科目:

一级科目:未完地质项目支出、已完地质项目支出、地勘生产、辅助生产、间接费用、管理费用等。

二级科目:工作手段

三级科目:成本科目

同时,为了满足财政收支分类改革和年度决算的要求,还可以在成本科目下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二)为了满足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需要,落实《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地质调查项目支出核算需要设置以下三级科目:

一级科目:地质调查项目支出

二级科目:工作手段

三级科目:地质调查费用支出

(三)为了满足上述两种核算管理需要,在按照《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核算项目支出的同时,进行地质调查项目支出辅助核算,以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为了不增加财会人员的负担,利用会计电算化软件中项目核算及辅助核算功能,设置相关会计科目,进行相应的辅助核算:

1科目设置

一级科目:未完地质项目支出、已完地质项目支出、地勘生产、辅助生产、间接费用、管理费用等

二级科目:地质调查费用支出

三级科目: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辅助核算

在设置上述科目进行核算的基础上,利用会计电算化辅助核算功能,在“项目核算”功能设置地质调查项目及项目名称,利用“部门核算”功能设置“工作手段”,进行项目经费支出的辅助核算。

二、主要科目说明

(一)“未完地质项目支出”、“已完地质项目支出”、“地勘生产”、“辅助生产”、“间接费用”、“管理费用”等一级会计科目,是根据《地勘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规定设置的,一般不能随意更改。

(1)“未完地质项目支出”、“已完地质项目支出”按地质调查项目设置明细账户,按工作项目设置专栏,分别反映各地质调查项目支出情况及其构成。

(2)“地勘生产”按地质调查项目和工作手段设置明细分类账户,并按“地质调查费用支出”科目设置专栏,进行各地质调查项目和工作手段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3)“辅助生产”、“间接费用”、“管理费用”,按“地质调查费用支出”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设置专栏核算,月末按工作手段、地质调查费用支出科目、项目名称对应分配结转到地勘生产。

(二)“工作手段”,即《地勘单位会计制度》中的“工作项目”,是指野外调查项目(甲类项目)为完成一定的地质调查项目任务,取得预期地质和科研成果,所使用的工作手段和技术方法。按其手段和方法不同划分为如下20项: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探、化探、遥感、槽探、浅井、坑探、钻探、岩矿测试、其他地质工作、工地建筑。

设置“地质调查综合与科学研究”,核算地质调查综合与科学研究项目(乙类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地质勘查单位承担地质调查项目,除需按《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成本项目核算外,还需根据《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置“地质调查费用支出”科目进行核算。为避免地质调查项目支出核算科目级次过多,建议省去“成本项目”科目,仅使用“地质调查费用支出”科目。具体科目及其含义同第一节“事业单位项目经费支出核算”。

(四)“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同第一节“事业单位项目经费支出核算”。

三、主要会计事项

地质勘查单位为组织开展地质调查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属于直接费用,应直接计入有关工作手段成本,借记“地勘生产”,贷记有关科目;属于间接费用,应先在“间接费用”科目进行归集,月末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工作项目,借记“地勘生产”,贷记“间接费用”科目;由辅助生产部门提供的劳务,应先通过“辅助生产”科目核算,月末再分配计入有关工作项目,借记“地勘生产”,贷记“辅助生产”科目;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地质调查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有关科目,月末再按项目来源分配计入有关地质调查项目,借记“地勘生产”,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期末,结转地质调查项目实际成本时,借记“未完地质项目支出”科目,贷记“地勘生产”科目。地质调查项目完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验收后,借记“已完地质项目支出”,贷记“未完地质项目支出”。根据地质调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文件,核销已完地调项目经费支出时,借记“地勘工作拨款-地质调查项目拨款”,贷记“已完地质项目支出”。

举例如下:

(一)2005年3月10日发A项目地质组工资25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5000元,津贴9000元,其他1000元。

001号会计分录:

借:地勘生产-人员费-基本工资/地质测量-A项目 15000

地勘生产-人员费-津贴补贴/地质测量-A项目9000

地勘生产-人员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地质测量-A项目1000

贷:现金(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5000

(二)2005年3月11日经预算批准,A项目地质组购置计算机一台,售价22000元。已验收并交付使用。

002号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22000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2000

同时,

借:地勘生产-专用仪器设备费-专用设备购置/地质测量-A项目 22000

贷:累计折旧 22000

(三)2005年3月15日地质调查项目发生燃料费5000元。

003号会计分录:

借:间接费用-能源材料费-专用燃料费 5000

贷:现金等 5000

(四)月末,分配间接费用。

004号会计分录:

借:地勘生产-能源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地质测量-A项目 1000

地勘生产-能源材料费-专用燃料费/钻探-B项目 4000

贷:间接费用-能源材料费-专用燃料费 5000

(五)结转各辅助生产部门对地质调查项目和管理部门提供劳务的实际成本。

005号会计分录:

借:地勘生产-人员费-基本工资/地质测量-A项目

3000

管理费用-基本工资 2000

贷:辅助生产-基本工资 5000

(六)发生管理费用4000元。

006号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基本工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4000

贷:现金等 4000

(七)分配管理费。

007号会计分录:

借:地勘生产-管理费-基本工资/地质测量-A项目1000

借:地勘生产-管理费-基本工资/地质测量-B项目2000贷:管理费用-基本工资3000

(八)年末结转未完地质项目支出。

008号会计分录:

借:未完地质项目支出/地质测量(工作手段)-A项目

贷:地勘生产-人员费(地质调查费用支出科目)-基本工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地质测量(工作手段)-A项目

(九)结转已完地质项目支出

009号会计分录:

借:已完地质项目支出/地质测量(工作手段)-A项目

贷:未完地质项目支出/地质测量(工作手段)-A项目

(十)根据地质调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文件,核销已完地调项目经费支出。

010号会计分录:

借:地勘工作拨款-地质调查项目拨款

贷:已完地质项目支出/地质测量(工作手段)-A项目

四、项目经费支出核算账簿

(一)按《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地勘生产明细账”和“项目明细账”,按“项目”设置账簿,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设置明细账。

(二)地质调查项目费用支出辅助账

项目支出多栏式明细账见表2-2-1。

表2-2-1 地质调查项目支出多栏式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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