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杭嘉湖道几品官

清代杭嘉湖道几品官,第1张

清代浙江四道之一。雍正四年(1726)置,驻嘉兴府,领杭州府、嘉兴府、湖州府;乾隆十九年(1754)移驻杭州府。

清代道的长官,官方称为“道员”,民间尊为“道台”,因此得名道台衙门。清代的道,是省以下、府以上的机关

道员(又称道台),清代官名。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道台)是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明朝时,省级行政长官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和左、右参议均为辅佐布政使的官员。

道员一律定为正四品。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藩台一般指承宣布政使,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从二品。

臬台一般指按察使,清代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正三品。

道员(又称道台),清代官名。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道台)是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正四品。清代各省设道员,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

藩:布政使,‘即各省的第二把手,(巡抚为一把手)类似主管民政和机关的副省长。

臬:按察使,主管公检法。

道:分行政道和专业道,观察。前者管几个府,类似地级市,后者即省属厅局如盐道,粮道。

府:管几个县,相当市长。

县:县长。

藩:又称承宣布政使

含义:

承宣布政使,官名。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以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

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但江南省(后分为安徽、江苏两省)、陕西省(后分为陕西、甘肃两省)和湖广省(后分为湖南、湖北两省)设有两布政使。

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一般省里设有三司,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第三个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地位品级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

臬:又称按察使

含义:

按察使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官名。宋仿唐初刺史制设立,主要任务是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由宋代提点刑狱演变而来。

道:又称道员

道员(又称道台),清代官名。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道台)是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明朝时,省级行政长官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和左、右参议均为辅佐布政使的官员。

府:又称知府、太守

含义:

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

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吏"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

元朝废府设路,路一级的地方长官为达鲁花赤,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是达鲁花赤的属官之一。

明朝大致恢复宋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同知则为唯一的副市长。

县:又称知县

含义:

知县, 官名。秦汉以来县令为一县的主官。唐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如当地驻有戍兵,并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

清朝的道台是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

在清朝时期,道台也叫做道员,是巡抚和知府之间的一个地方性长官,在清朝初期的时候,道台的官职品级不定,到了乾隆十八年的时候,才把道台的官阶品级统一定为正四品官职。

清朝的时候,在各个省里面都会设置有道台这个官职,有专门监管一省粮食的督粮道台,简称粮道,也有负责河工修建的河道。

道台这个职位很多时候是由一个地方的掌管兼任,比如驿传道,海关道,屯田道和茶马道,一般都是由当地相同品级的官员来兼任。

扩展资料:

道台的设置有上千年的历史。道台,就是地方监察事务的分区称呼。唐玄宗时期将全国分为十道,,后又分为十五道,与汉代的州相仿,是隶属于中央的监察区。

唐代道的变革与设置十分繁复,北宋王朝建立后,沿袭唐制,分全国为十三道,不久改道为路,配属了相应的官员,所以有宋一代有所谓路、府、州的地方行政划分。

道员这一官职起源于明代,明太祖朱元璋创建大明王朝后,在地方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省一级的地方设置布政司、按察司等。

因为明代地方行政区划受到元代影响,辖区较大且事务繁杂,布政司下设左右参政、参议,他们分理各道赋税财政,称为分守道。

按察司的副使、佥事分理各道刑狱司法,称为分巡道。这是道和道员最早的来历。满清政府定鼎以来,在许多方面承袭了明代的官职设置却略有改革。

地方行政机构分为省、道、府、县四级,其中道设道员,是处于省藩、臬二司与府、厅中间一级的地方长官,各省并无编制定额,随事务进行添设。

清代恢复了道的设置,其范围较小,属于省的管辖范畴,乾隆时期以来,一般为正四品之官,但可另加头衔提升品秩。

如台湾兵备道,例加按察使衔,为三品,晚清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强租租界,强开商埠,有了所谓海关道的职务,但一般由地方上掌兵权的官僚兼任。

辛亥革命后,道员改称观察使,北洋政府改称道尹。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废除道的编制,各省改设行政督察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台

说起清朝时期的封疆大吏,大家首先就会想到总督、巡抚,因为这两者是地方上的最高长官。而在总督、巡抚之下的地方官,多数人能想到的恐怕就是知府、知县了。不过,实际上除了总督、巡抚之外,还有两个职位的官员能称得上是封疆大吏,那就是布政使和按察使。

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皆系皇帝亲自任命的省级要员,所以亦称疆臣、疆吏。

布政使是一省的行政长官,俗称藩台,官阶为从二品。布政使的主要职责是宣达朝廷的政令;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考核府、县各级官员;管理全省各府户籍、田数等民事内容。从职权上来看,布政使相当于今天的省长兼省委组织部部长、财政厅厅长。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人认为巡抚相当于今天的省长,但从职权方面来看,巡抚更类似于今天的省委书记。比如巡抚有权节制省里的军队,而布政使和军队系统则是八竿子打不着。

按察使是一省的司法长官,俗称臬台,官阶为正三品。按察使的主要职责是考核全省吏治,主官省内的司法、刑狱事务。从职权上来看,按察使相当于今天的司法厅厅长兼公安厅厅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法院院长。

在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下,还有一个担任“万精油”角色的官职,那就是道员,俗称道台。道员是介于省级领导(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市级领导(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官阶为正四品。之所以要说道员是“万精油”官职是因为道员所从事的职务并不固定,有的道员会被任命成为布政使、按察使的副使。有的则会被任命负责管理专项事务,比如专管粮务的督粮道、专管海关的海关道、管理盐场的盐法道。

清朝时期的府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市。府里的最高长官是知府,官阶为从四品。知府的职权相当于今天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长。知府的副手为同知,官阶正五品,相当于今天地级市的的常务副市长。

清朝最基础的地方长官是知县,官阶为正七品,民间也戏称知县为“七品芝麻官”。从职权上来看,知县相当于今天的县委书记兼县长。知县的副手为县丞,官阶正八品。不过清朝1300多个县中,只有300多个县设有县丞一职。大多数县里的行政事务,都是由知县一手包办。

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道台)是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清初的道员官阶不定,乾隆十八年(1753年),道员一律定为正四品(在[附件]中的“正四品”里面有“各省守巡道员”就是您提问的“道台”,道有“守道”与“巡道”之分);还有一些专职道,是主管一省某一方面事务的,如粮储道、盐法道、兵备道、河工道等。

顺便说一下:清代的地方机构分“省、道、府、县”四级。省的最高官员为总督和巡抚;总督为正二品,巡抚为从二品。知府最初为正四品,后改为从四品。知县为正七品(“七品芝麻官”)。

明代布政使却是一省的行政长官,清代只管财赋、民政,是巡抚的属官,也称为方伯或藩台,

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称抚台。

官阶上,抚台大于藩台大于道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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