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6年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光的传播不需要时间。1676年,丹麦科学家O.C. Romer首次提出光的传播需要时间的假设。1671年,罗默开始观察木星的卫星(木卫一)。他发现木星护盾的时间(木卫一躲在木星背向地球的一面到它重新出现在地球可观测区域的时间间隔)不是一个固定值。当木星远离地球时,屏蔽过程需要更长时间。1675年,法国天文学家乔瓦尼·多梅尼科·卡西尼开始设想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光的传播需要时间。然而,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时任卡西尼号科学助理的罗默没有放弃。他坚持光速是有限的假设,并计算出在光速下,穿越一段相当于地球轨道直径的距离需要22分钟。按照今天的数据,他的结果相当于说光速是每小时214000公里(罗默算错了地球轨道的直径)。
但直到18世纪上半叶,主流科学界才逐渐接受光速是有限的这一观点。1728年,英国天文学家詹姆斯·布拉德雷给出了另一种测量光速的方法,结果发现光速约为每秒301000公里。1838年,德国天文学家弗雷德里克·威廉·贝塞尔首次使用“光年”作为天文测量单位。他测量出天鹅座61(现在也被称为“贝塞尔”)和地球之间的距离是10.3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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