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正确的名称是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或免征额)是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这是否意味着每月收入超过5000元,每年收入超过6万元,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并不是这样。一般年收入12万以上,就要交税。
目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累进税率。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年度综合计算,多退少补。税率根据个人年薪、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档,最高档为45%,最低档为3%,共七档。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6万元的,税率为3%;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税率为1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税率为2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税率为2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税率为3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税率为3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税率为45%。
再举个例子。老李年收入为163354元,扣除费用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7561.61元,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4000元,其他扣除共计34763.02元,最终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7029.37元。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7029.37×3% = 510.88元。事实上,老李的未付收入不止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