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餐饮加盟连锁,小型餐饮加盟店排行榜前十名

小型餐饮加盟连锁,小型餐饮加盟店排行榜前十名,第1张

小型餐饮加盟店排行榜 餐饮加盟开店流程

创业,如果看中一个加盟品牌,一定要提前了解加盟前的注意事项和签约过程中的九个关键点。成功加盟餐饮连锁品牌,提高开店成功率,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选对加盟品牌

目前,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餐饮品牌加入,也有一些新的流行的连锁餐饮品牌。在选择餐饮品牌加盟时,一定要多了解品牌是否经得起市场的考验。完善的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存在五年以上。

二、加盟的门槛越高,开店成功率越大

加盟的主要原因是创业者对餐饮行业了解不多,不了解餐饮技术,也不了解管理。有数据调查显示,80%左右的人创业,第一年自己开餐馆。只有20%左右的餐厅能活到第五年,而第一年关闭的品牌加盟连锁店有20%。这组数据调查证明,餐饮企业品牌加盟的风险远低于自营。当然也不代表你加入后就百分百成功。

在选择加盟品牌的时候,要知道该品牌在市场上的门店数量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总部也已经成立了至少五年以上。一些新兴的品牌,自身发展时间太短,没有经过市场实践和检验,客户也没有形成消费习惯,很容易造成暂时商业繁荣的假象。所以创业者千万不要贪图没有市场竞争力或影响力的品牌加盟。一旦投入资金,开店后很多事情都需要自己解决。

那种竞争的连锁品牌发展前景更好,加盟门槛自然高。创业者要知道,一些加盟条件比较严格的品牌,往往拥有比较完善的加盟体系,完整的供应链体系,系统的培训机制,以及强大的联合体和实力。所以信誉度较高的餐饮连锁品牌企业,对加盟商的要求也是极其严格的。

三、加盟前到总部考察实际情况

现在市场上的品牌都是加盟连锁百花齐放,一些新兴的加盟商和加盟商比较浮躁。有些加盟商急于开店,只要听或看到某连锁品牌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和加盟经理的忽悠,就能轻易报名加盟。有了纠纷才发现,总部只是个空壳,根本没有能力和经验解决门店问题。前段时间,武汉有一对退休老夫妻,用自己全部30多万的退休金,和一个大叔一起拌饭,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所以加盟前,一定要亲自去总部拜访,收集其他加盟店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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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创业者逐年增多,选择餐饮连锁品牌加盟的人越来越多,各种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根源在于特许经营合同。总部在加盟前并没有给加盟商明确合同的内容,加盟商通常在没有深入了解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就签了合同。最后就会出现各种纠纷闹剧。

作为一个加盟商,你应该在签合同之前彻底了解合同的内容,千万不要相信特许经营合同是不可修改的。从法律角度来说,合同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绝不是加盟公司说了算。加盟商要睁大眼睛看清楚、理解合同中的每一条条款,有权要求修改不合理的内容。

第一、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

总部必须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商。简单来说,总部首先要取得中央标准局颁发的服务商标注册证。市场上有一些假的加盟商,所以加盟前一定要先确认总部有服务标识注册证,才能放心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情况下,总部会向加盟商收取三种费用,即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和保证金。加盟金是总部为帮助加盟商在开店前进行整体开店规划和系统培训而收取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是加盟商使用总部商标并享有商誉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项持续的收费,只要加盟商继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付款期限一般为一年一次,或每季或每月一次。

保证金是总部为保证加盟商实际履行合同并按时支付货款而收取的费用。

由于特许权使用费是一项持续的费用,一些加盟商总部会要求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开出一张全额特许权使用费的支票。例如,合同期限为五年,版税按年支付。有些总部会要求加盟商一次性给总部写5张5年版税的支票。

曾经有一个案例,某品牌加盟商因为生意不好,开店两年就倒闭了。当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给总部支付了五年版税的支票。按理说,既然商店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已经关闭,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和商誉,就不需要支付版税。然而,总部拒绝退还剩余的版税。加盟商不仅丢掉了生意,还向加盟总部缴纳了更多的特许权使用费。所以加盟商要注意这一点。如果总公司要求一次性写出合同期内所有版税的支票面额,一定要记得在合同上做一个备注。加盟店被总公司收回时,总公司必须返还未到期的版税,以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在一般的加盟合同中,总部会要求加盟商从总部进货,而不是私下进货。这往往是总部和加盟店之间最有争议的联系。

因为加盟商通常认为总部供货价格偏高,所以自己从外面采购。但基于连锁体系质量的一致性,总部不得不要求加盟商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产生了纠纷。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事先要求总部供应的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或者高于市场价的百分比是可以接受的,以防止双方事后在供应价格上发生争执。

第四、商圈保障

为了保证加盟商的经营利益,总部会设置商圈保护。所以加盟商到底有多大才能保护商圈,一定要非常清楚。一般情况下,总部会在离商圈不远的地方开第二家店。加盟商无权在安保商圈以外的地方抗议,这一点加盟商必须清楚。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总部为了保护业务技术和知识产权,要求加盟商在合同期限内或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商相同的行业,不得因加盟店开业而离开市场。这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是可以理解的,公平交易委员会也认为这并不违法。但是竞业禁止期应该多长才算合理呢?一般是三年,但是签合同之前可以商量一下,让总部改成一年。加盟商在签约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影响以后的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制度问题。

一般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从十几二十条到七八十条或者上百条不等。合同末尾通常会有这样的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总部管理规则办理。加盟商看到这个条款,最好要求总部把管理细则附在合同里,成为合同的附件。因为管理细则是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把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全部纳入其管理细则,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到时候加盟商就要被宰了。

第七、违约罚则的问题

加盟合同是总部拟定的,所以会更有利于总部。在违约处罚方面,通常会列出更多的加盟商,而总部违约相对较少,甚至根本不提。加盟商应对此提出相对要求,明确总部违约时的处罚规则。

第八、纠纷之处理。

一般特许经营合同会明确管辖法院,通常总部所在地为管辖法院。以便总部工作人员在今后需要时更容易前往附近的法院。

重点来了。联盟商家要注意,曾经有一家加盟总部在合同中约定,加盟商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经过总部调解委员会调解。遇到这样的条款,加盟商要提前知道调解委员会的成员是谁?如果员工都是总部的,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向总部。合同第一,加盟商不能无视调解委员会,直接打官司。所以建议加盟商要求删除类似条款。

第九、合约终止取回保证金

合同终止,加盟商最重要的是拿回押金。这时候总部会检查加盟商有没有违约或者拖欠货款,总部会要求加盟商自行撤掉招牌。如果一切顺利,总部会退还押金。

但如果有争议,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有正规品牌影响力的品牌加盟公司,解约后很少与加盟商发生纠纷,押金也会及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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