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能贷多少万,合肥个人公积金能贷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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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能贷多少钱(合肥明确!公积金重大变化!)

自今年12月以来

城市自由职业者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交住房。

合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修订版)

12月1日起实施。

合肥晴!公积金大变动!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缴费范围为各类人群(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肥市(含四县一市)户籍,以个人名义缴纳城镇基本保险满1年及以上。其中,新增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有雇工、统一参加社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单位形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在职职工仍由所在单位按现行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基数指保险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每年可按规定调整一次;缴存比例为5%至12%。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四舍五入为人民币)× 2。

根据规定,合肥市个人自愿缴存人办理公积金提取等相关业务,参照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执行。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依法正常履行缴存义务。公积金贷款本息偿还完毕前违规停止缴存,不再履行缴存义务的,中心有权提前解除借款合同,收回剩余全部公积金贷款本息。

合肥晴!公积金大变动!

自今年12月1日起,修订后的《办法》正式实施。合肥市民个人存款业务可在工行合肥城建支行柜台或网上办理。目前业务系统正在开发中,具体业务操作指南将在正式实施时同步发布。

根据合同约定,存款人可以通过受托银行的ⅰ类借记卡(以下简称银行账户)以银行代扣的方式按月缴存,每月15日前存款人的银行账户应留存足额资金,确保扣款完成,每月公积金汇出。开户前一个月不能还住房公积金。如果储户连续拖欠3个月,将自动止付,系统将自动封存其个人存款账户。停缴后再缴的,要重新向中心申请办理缴存手续,不能补缴当月未缴。

合肥晴!公积金大变动!

公积金贷款的例子

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确定

小明、、小李以个人名义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月缴费基数以社保缴费基数为准,缴费比例为5%至12%。

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四舍五入为人民币)× 2

例:小明的社保缴费基数为4000元,选择的缴费比例为5%。

月存款额=(4000×5%)×2=400元

小月的缴存基数是4000元,每月需要缴纳400元的住房公积金。

例:小兰的社保缴费基数为5555元,选择的缴费比例为10%。

月存款额=(5555×10%)(四舍五入到人民币)×2 = 1112元。

小兰月缴存基数5555元,月住房公积金1112元。

例:小李的社保缴费基数为10000元,选择的缴费比例为12%。

月存款额=(10000×12%)×2 = 2400元

小明月缴存基数10000元,每月住房公积金2400元。

公积金的缴存和存储

例:小明7月份开户并缴纳公积金,每个月缴纳1000元住房公积金。第一个汇款月是7月,7月之前的公积金是不能还的。

例2:小明7月份开户并汇出7月份公积金,每月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成1000元。从8月14日到10月15日,他的银行账户余额为500元。受委托银行因小明银行账户余额不足,连续三个月扣款失败,8月、9月、10月连续三个月未缴纳公积金。系统自动止付,默认封存他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1月,小明选择解封个人封存账户继续缴纳公积金,并通过受托银行代扣完成了11月份的公积金汇缴,但8月份、9月份、10月份均无法追加缴纳。

放款方针

根据现行贷款政策,单个职工最高可贷4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55万元,最长贷款期限30年。

1.贷款金额的确定

例:夫妻双方正常存款,存款基数分别为385.05万元,申请贷款时存款余额分别为1500.05万元。连续缴存时间分别为2年以上、1年以下,借款人30周岁。

根据政策,实际贷款金额以双钩计算的低值确定。

a =(3850+5000)* 0.5 * 12 * 30 = 1593000元;

b =(15000 * 20+10000(不足10000按10000计算)* 10)= 400000元。

最终贷款金额40万,最长贷款期限30年。

例:夫妻双方正常存款,存款基数分别为458.56万元,申请贷款时存款余额分别为1.5万元和1.8万元。连续缴存时间2年以上,借款人30周岁。

根据政策,实际贷款金额以双钩计算的低值确定。

a =(4585+6000)* 0.5 * 12 * 30 = 1905 300元;

B=(15000*20+18000*20)=660000元。

最终贷款金额55万元,最长贷款期限30年。

2.贷款时间的标识

例1:小刚和小蓝单身时,小刚已经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已经结清。婚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例证:肖钢和小蓝在婚姻存续期间均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并已结清贷款。离婚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二次公积金贷款。小刚和小兰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但贷款尚未结清。离婚后房产属于一方的,另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二次公积金贷款。

举例:小刚和小蓝单身时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婚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例4:肖钢和小蓝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了第二笔公积金贷款。现在离婚后,任何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信息来源:综合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淮晨报

编辑:吴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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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215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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