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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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2019职工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涉及到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年限和经济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

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1.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多份劳动合同的,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工作年限。例如,工人A从2008年开始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个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计算的工作年限从2008年起应为四年。如果员工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经过一段时间后,先后签订了多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但已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外。总之,本条中“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当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使用短期劳动力进行长期用工的现象会减少。这主要是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项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1996年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的规定,因合并、兼并、联营、单位性质变更、法人名称变更等原因变更工作单位的,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在单位工作时间”。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或者在试行前解除、终止的,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原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签订的劳动合同,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期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2.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们之前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每满一年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增加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3.计算基数

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至于一个月的工资是职工的月工资,还是本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的月平均工资,是在制定劳动合同法的时候讨论研究过的。最后规定了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一规定的主要理由是:第一,保持制度的连续性,原规定不足的,应当适当修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根据这一规定,月平均工资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内容。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但过于复杂,劳动者难以掌握。同时也不同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所以劳动合同法统一了月平均工资的内容,操作简单,一目了然。第二,注重公平,平衡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月平均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方面,这一规定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长,最初的工资可能比最终的工资低很多。考虑到物价等因素,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劳动者的经济报酬应当与自己的工资收入相称。一般来说,某个岗位的工资是由市场规律调节的,有的岗位工资水平高,有的岗位工资水平低。某一地区不同企业之间差异很大。如果规定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或当地平均工资为标准,显然对用人单位不公平。

4.计算上限

《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人认为部分高端劳动者工资较高,谈判能力较强,在劳动关系中并不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完全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担过重,不能体现经济补偿的性质和特点。建议调整劳动合同法。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低端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对于高端劳动者来说,合法的劳动权利既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来保护,也可以通过市场调节来保护。但考虑到我国没有将劳动者分为不同群体适用不同法律的先例,在立法技术上也很难处理。因此,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将高端劳动者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只是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端劳动者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进行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劳动者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赔偿金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此时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要考虑到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基数,也就是月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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