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滢坤:科举制度创建对选官制度变革的影响

金滢坤:科举制度创建对选官制度变革的影响,第1张

金滢坤:科举制度创建对选官制变革的影响

作者:金英坤

来源:光明日报(2022年8月3日第11版)

图为《皇帝鉴图说》(法国国家图书馆馆藏)中选官场景插图(部分)(来源:)

评价科举制度应坚持二分法》)

隋唐盛世的形成主要得益于制度创新,科举制度的建立直接推动了贵族官僚政治向平民政治的转变。东晋南朝以来,世家大族主导国家大事,皇权主要依靠士绅的支持,皇权极不稳定。隋文帝取代北周后,为防止冠龙集团等士族势力过于强大,威胁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实行“抑武培文”的政策,废除士族赖以生存的选举工具——科举制度,打破以门第、军功为标准的选拔标准, 并通过文学、人才等治国的特殊文化知识选拔青年人才参与新政权的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治。 从而解决了文人仕途无止境、民歌独断专行的严重社会问题,为唐朝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奠定了后世选官的基本格局,在中国选举制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打破出生观念——不分家庭、职业、地域选学者

隋唐时期,科举考试设置科目,不分家庭、地域、行业等出身招生,开创了不分出身选人的传统。第一,不考虑家庭背景。针对科举制度下“上品无寒门,下品无权贵”的问题,士族子弟坐地为官,社会阶层固化。科举制度打破了门第观念,让士族“以家为尊”,不区分士族与庶民。唐代的科举考试是以选拔晏婴为目的的,并作出了“士无冷奢”的区分。无论是“浪子”还是“庶子”,都可以自由报考,使“朝为庶人,暮为少年”成为现实,从而打破了魏晋以来的社会阶级壁垒,实现了社会流动,为公务员提供了新鲜血液。丈夫的书房是“个人宝藏”的观念深入人心。李毅夫、郭正仪、张九龄、韩愈等宰相和文人都是从苏晗出发,向文人学习,改变命运。二是不区分行业背景。唐朝初期,科举考试限制招收贪官和商人的子女,但这种限制在唐朝中后期逐渐被打破。到了唐代,“田舍郎是皇帝黄昏时的宫廷”成为苏晗子弟立志求学、做官、成为暴发户、改变家庭的最有效途径。就连士族子弟也不得不“忍痛依计”,参加科举考试,以保持家世不变。第三,不分地域。唐代科举充分考虑了统一王朝疆域辽阔和各地文化水平差异的问题,根据受教育程度、人口等因素分配各州的钱数,以照顾边远落后地区的考试资格,笼络天下人才。当然,这并不能完全杜绝考场竞争中“京畿之地,衣冠楚楚”“不劳而获”的现象。省考最终考生多为京畿、文化发达地区的考生,“京兆解”前10名与荆州“田黄解”持平,形成巨大反差。安置的分配也导致京畿道等发达都道府县招募落后地区的子女“入籍”,这与现代高考移民颇为相似。自开元以来,中央政府多次下令,禁止养儿到其他州取记名解,但记名解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但总的来说,唐代科举实行名额制以平衡地域文化、人口和地域差距,不仅对笼络天下人心、维护统一中央集权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后世的地方名额分配、晋朝的南北榜和清代的“苗名额”制度也有启发意义。

打破选举观念——通过考试选拔候选人

与汉魏时期的科举制相比,唐代的科举制在选举内容、公平性、方式等方面都有了质的变化。第一,选举的内容从考察举重的“德”变成了考察科举的“才”。科举制度的核心是州县知事、中正等。考士“德”“以德用人”,辅之以中央“经学”考试。因为“德”难考,“才”能考,有利于公平选拔人才,科举制度的建立成为人才选拔的必然选择。科举制度分为“才”和“以文学人”,“时”是社会评价。唐代六级以下官员的选拔、调动等诸多环节都要采取审判、诗文赋、对策等多种形式的考试。五级以上中高级官员的选拔更注重科目名称,“舍德趋文”,体现了唐代科举和吏部选拔的突出特点。

二是逐步建立“公平”的考试录取制度。建国之初,唐高祖颁布诏书,实行两级科举制度,即府州乡贡考和中央省考,实现了由科举制度向科举制度的转变。唐代科举机构独立于致公局,掌管吏部、礼部侍郎和致公局主事,不受皇帝、宰相等部门和权力的干涉,有效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到了唐代,进士、明静等常科的三考制度逐渐确立,考试程序从制度层面上讲是有效的、公平的。同时建立礼部宫媛,实行锁考制度和复试复试制度,对防止考场作弊和监督立功起到了积极作用。唐代三百年,士子选拔基本做到了“明镜暗喻,平衡暗喻,乃至公为主宰”。唐代科举制度开创的“尊公”原则,成为后来科举所奉行的基本原则和理念,从根本上改变了出身决定命运的社会痼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宋代的抄写、印章、双秩法、明清的科举制度、八股文等考试程序和形式,都体现了科举的革新和对公平的追求。

第三,科举考试的科目多样,以选拔各类人才。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多种多样,大致可以分为文学和武术两大类。文献收藏有近300种题材,可分为常规收藏、系统收藏和吏部选题。还有收人的方法,比如献书,献建议,赠官。唐代科举对士人的影响最大,如张謇之、张硕、裴度等名人和韩愈、柳宗元等文学领袖,都出自士人之手。李白和杜甫虽然不是文人,但也是通过献贡纳贡获得官职的。唐朝时,吴举选择了力挽狂澜、平定安史之乱的英雄郭子仪等名人。自唐太宗“拨乱反正,扬名立万,志在把秀吉关进大牢”以来,历代都非常重视科举,旨在不拘一格,广纳天下英才,从而达到“入我网罗,天下英雄”的目的,一展所长。

优化官僚结构——分清清浊,文武分开

唐代科举制度的建立,不仅促进了魏晋贵族官僚向隋唐文官官僚的过渡,而且优化了官僚结构,巩固了王朝统治。是清浊之分。唐代的科举制度改变了魏晋以来,苏晗阶层多担任“浑官”等中低层官员,士族和门阀几乎“垄断”中高层“清官”的局面和制约。科举背景成为学校秘书、蓟县尉、侍郎等基层和中层官员中所谓“清官”的主要选拔对象,也是清等高级文官最重要的来源。唐代吏部的选拔,也是由于唐高宗之后,出现了严重的候选人不限、人手不足的“选拔滞后”问题,导致了“长名单”和“随资历”的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官员“选拔不畅”的问题,但客观上促进了吏部“科选”的出现,导致吏部在选拔各级“清官”时更加注重“文才”,使有门隐、兵役等背景的老士绅子弟反而止步于中下层官员。因此,开元以后,“浑官”的由来很难改变,很难拥有三个以上的头衔。二是以文取经。唐朝除了频繁的选拔之外,还增加了科选和分科选贤的制度,主要是考诗赋和判官,进一步抑制了凭借门帘和军功而为官的旧士绅子弟进入中高层文官。而擅长诗词、科举的“新士绅”则凭借学科名称和才能获得了更多的升迁机会,出现了“门当户对”的调动。第三是军民分离。唐代的科举制度优化了官僚机构的结构,具体体现在宰相的选拔上。玄宗朝有一半以上的宰相是科举出身,这导致了唐代宰相选拔方式的巨大变化,打破了秦汉以来“文武不是异道,将军可以兼任”的观念。中晚唐士人出身逐渐成为选相的主要因素,促使将军与文官分离,最终导致士族的彻底衰落,为以科举制度为选相标准的文官官僚制度奠定了基础。科举制度优化了唐代中高层官僚的专业文化素质,选拔了以科举背景为核心的文官,有效维护了中央集权的皇权统治。可以说,科举制的建立是中国古代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使唐朝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得到发展,显示了制度创新、选拔人才、使用精力的重要性,从而为中国后来的选官制度和文化传统奠定了基础。其中的经验和智慧具有重要的历史启示意义。

作者金英坤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的教授。

编辑:项羽

回顾: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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