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埠的汕头:一个半殖民地化的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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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埠的汕头:一个半殖民地化的埠市

半殖民地是相对于完全殖民地而言。它是指形式上独立、实际上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受帝国主义国家不同程度控制的国家或地区。半殖民地往往也是半封建,故称半殖民地半封建,两者有区别又有联系。半殖民地是国家政治地位层面,半封建则是社会经济结构层面;半殖民地是促成半封建的原因,半封建则是半殖民地的基础。半封建就是半封建经济,其另一半就是半资本主义经济。由于西方列强的侵略,近代亚、非、拉大多数国家与地区沦为殖民地,如朝鲜、印度等;部分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如伊朗、土耳其等。近代中国也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

半殖民地是西方列强发动侵略战争,强迫被侵略国家签订不平等条约造成的直接产物。1840年的鸦片战争,由于中国清政府失败,被迫签订了《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开埠通商,领土与主权遭受破坏,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之后,西方列强又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

覆巢之下无完卵。近代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汕头也不可避免地半殖民地化。但与其他地方有点不同的是,近代汕头半殖民地非半封建,而是半殖民地全资本主义。这是近代汕头历史发展的一大特别之处。

半殖民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一种特别的社会现象,主要表现有三大方面:其一、政治上由独立主权国家变为主权包括领土主权、司法主权、关税主权等受到侵害;其二、沦为列强的原料产地和产品销售市场与资本输出地;其三、文化侵略。

一、领事馆的设立

领事馆(consulate)是代表一国家政府派驻另一国家处理外交事务的机构,也有同时兼作领事的住所,通常设立在首都以外的城市,如较多侨民居住或是该国国民经常前往的城市。领事馆通常负责签证发放、文书认证、侨民保护和协助(如补发护照)等事务,主要处理个人与商务事宜。

领事馆是近代西方殖民侵略的历史产物,是西方国家通过战争征服,强迫被侵略国家和地区签订不平等条约的产物。它建立在被侵略国家的领土上,这是被侵略国家主权受破坏的表现之一,虽然领事馆主要是处理商务事宜,但更多是统治被侵略国家和地区的工具。

近代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被迫签订《南京条约》而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国家,在广州、厦门、上海、福州、宁波五个通商口岸先后设立了外国领事馆。对于中国来说,领事馆是半殖民地化的主要标志。

汕头是因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而被开辟为通商口岸的。开埠后,西方国家纷纷在汕头设立领事馆。1860年6月,英国率先派领事坚佐治到汕头。1864年,英国驻汕领事馆在礐石海旁路正式建成,投入使用。接着,其他西方国家纷纷在汕头设立领事馆。

据《广东省志·外事志》载:自英国1860年始设驻汕领事后,法国、美国、荷兰等13个国家先后在汕头成立领事机构,其总数仅次于广州(17个)。汕头的不少领事还兼任其他国领事。这些领事主要交涉对象为惠潮嘉道,也会会晤督抚,主要有交涉方式有会晤与行文两种。各国驻汕领事馆主要使命是维护该国在汕头的利益,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或干涉。在当时,华工出国问题是极具地方特色的交涉内容。民国之后,广东地方政权与中央政权关系随时变化,各国因时兴废,驻汕领事机构亦有所减少。至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各盟国已无领事机构,战后则仍有英、荷、挪等国领事驻汕。

美国驻汕头领事馆美国是最早在汕头设立领事馆的国家之一。1860年1月1日汕头开埠后,美国就派驻汕领事,并于1862年在汕头设立开馆,1875年因故闭馆。1909年,美国驻汕领事馆迁入市区崎碌一带(外马路南北园巷附近)。抗日战争期间,领事馆关闭,此后未再复置。美国驻汕头领事馆第一任领事是巴力烈(Bradley.Chas.W.Jr),在任时间是1861年~1864年2月。

英国驻汕头领事馆1862年,英国就启动领事馆建造计划,后改在礐石。1864年,英国驻汕头领事馆在礐石建成。第一任专职领事是坚佐治(Caine,GerogeW.),任职时间是1860年7月~1868年5月。

英国驻汕头领事馆是一座典型欧式建筑,整体包括主楼、附楼、工人楼和后花园,总占地面积约4200平方米。建筑物底层全为石板架空,砖石墙体,瓦木歇山顶造型。主楼是一座两层高的典型欧式建筑物,建筑面积359.6平方米;附楼一层,建筑面积132.3平方米。建筑物设有内走廊,为巴洛克拱卷外形,落地式两层木门窗,室内设有壁炉,室内外装饰全部为西方建筑风格。兴建时,主要建筑材料都从英国运来。总造价是38014英镑。

1962年,中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用1万元港币从英国人手里将礐石这一原英领事馆赎了回来,交由礐石园林管理处用于办公,1973年又将其主楼调给礐石区人民公社使用,现已重新修缮。

法国驻汕头领事馆1860年,英国领事坚佐治兼任法国驻汕头领事。1906年,法国驻汕头领事馆正式开馆,领事馆位于现在外马路原新华印刷厂内。第一任领事是道弥乐(Daumiller,H.),在任时间是1904年~1906年9月。1918年汕头大地震之后倒塌,成为废墟。

德国驻汕头领事馆1864年派驻汕头领事,首任领事是德国鲁麟洋行老板库呂各尔(Krüger,Caesar),在任时间是1866年6月~1870年3月。1873年,德国驻汕领事馆正式开馆,馆址约在外马路原市图书馆附近。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北洋政府对德宣战,领事馆正式关闭。1925年,领事馆被毁。

日本驻汕头领事馆全名为“驻汕大日本领事府”。1872年派领事,1904年之前由驻香港和厦门领事兼任。曾先后称“日本汕头领事分馆”“日本汕头领事分署”“日本汕头领属”“日本汕头领事馆”。1905~1922年,日本汕头领事分馆位于外马路南北园附近(已经被拆);1922~1939年迁至现在大华路11号汕头出入境检疫局,建筑物保存完好;1939~1945年再移到外马路永平路交界的旧永平酒楼;二战后关闭。从1873~1945年共计有15位日本驻汕头领事,第一任领事是林道三郎(OhgaK.),1873年到任。

除了上面五国有正式在汕头开设领事馆外,其他的资本主义国家并未在汕头开设领事馆,但设立了领事机构——领事署,有派驻领事的,也有兼任他国领事的。

汕头开埠后,有的国家在汕头领事事务很少,国家可以把本国驻广州、厦门等地领事,加挂“署理汕头领事”的头衔,如西班牙、意大利、比利时等国。

西班牙驻汕头领事全称“西班牙驻汕头领事署”,1879年由西班牙驻厦门领事兼任,首任领事为贝黎那,未独立建立专门领事馆。意大利驻汕头领事全称“意大利驻汕头领事署”。1899年由香港领事兼领汕头、琼州、三水、北海领事,首任领事富罗秘车利,未独立建立专门领事馆。比利时驻汕头领事全名为“比利时驻汕领事署”,1902年设立,由香港领事同时兼任汕头、琼州、三水、北海领事!首任领事韩曼,未独立建立专门领事馆。

有的国家在汕头利益很少,就邀请其他友好国家代为兼任,记录“某国家领事兼任驻汕头某国家领事”,如奥匈帝国和俄国自始至终都是由其他国家驻汕头领事兼任。奥匈帝国驻汕头领事署设于礐石英国领事馆内,1874年设立,由英国领事兼任,奥匈未派过本国领事,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关闭。俄国驻汕头领事馆于1904年设立,由法国驻汕头领事馆代理,为商业副领事馆,先后有五任领事。

有的国家由商人兼任驻汕领事。挪威、瑞典驻汕头联合领事全名为“大挪威驻汕头领事署”,1867年派驻领事,首任领事由德国商人迪格士兼任。从1879年到1904年之间,依次是由德国鲁麟洋行、德国元兴洋行的老板代理兼任。1907年,领事署设在汕头居平路,后多次搬家,抗日战争爆发时关闭,未独立建立专门领事馆。

1864年,丹麦在汕头设立“大丹麦驻扎汕头领事署”,由德国商人迪格士代理领事,1883年,丹麦人郜罗博出任领事,1885~1886年,领事署设于育前街,1918年汕头大地震后坍塌,抗日战争时期关闭,未独立建立专门领事馆。

荷兰在汕头设立“荷兰国驻扎汕头领事署”。1862年12月7日,荷兰尼德兰王国派委李质逊驻扎汕头担任领事官。李质逊带上荷兰建交国书到清朝,并协调处理江苏有荷兰人在当地购地事件。1863年,李质逊处理完事就回国了。

1892年,荷兰国驻扎汕头领事署由驻汕英国领事兼任,1900年又多次兼任。1924~1948年间,则是由荷兰安达银行汕头分行和荷兰渣华邮船汕头有限公司的老板代理兼任领事。荷兰国也一直未在汕头独立建立专门领事馆。

除了英国领事馆设在礐石,其他国家领事馆大多散布在外马路一带。开埠后的汕头,从西堤路到乌桥岛、从海旁路到外马路方圆不到一平方公里的地域内,领事馆、领事署与潮海关、银行、洋行商会等一座座崭新楼宇亮丽登场,构成汕头埠市的核心。

美、英、法等国在汕头设立领事馆,派驻领事官,不少领事还兼任其他国领事。当时中方在汕头驻有同知衔的海关委员,与领事相当的则有驻潮州府城的惠潮嘉兵备道。领事、领事代理及副领事与兵备道同级;副领事代理及翻译官与知府同级。这些领事主要交涉对象为惠潮嘉道,并以会晤与行文两种方式交涉督抚。

各国领事馆主要使命是维护该国在汕头的利益,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或干涉。对于外国领事的交涉,海关委员级别不相称,应对吃力;而惠潮嘉兵备道常驻潮州府城,为了不让洋人进城,道台只能屈尊纡驾来汕头接见外国领事。到了同治七年(1868年),还专门在汕头设立惠潮嘉道台行辕,以便交涉。“且看西人领事权,雷厉风行来照会。大官小吏咸胬缩,左华右洋日张示。”这是丘逢甲痛斥外国领事权的诗句,可以想见当时地方官员面对领事交涉时被动无奈的窘态。各个国家在汕头设立的领事馆,都在1949年之前全部撤离。

领事馆是近代西方殖民侵略的历史产物,汕头埠出现如此多的领事馆是昔日国运破败的产物,是汕头沦为半殖民地的主要标志。领事馆保护本国侨民,维护他们所谓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是严重破坏中国的主权。

二、汕头地方政权成为列强统治工具

地方政府官员与外国勾结,成为列强统治工具,这是半殖民地化的一个主要标志。1860~1866年间,曾发生英领事要求进潮州城的纠纷,虽经潮州地方绅民多次加以阻挠,外国领事最后还是得以凭借有关条约规定进入了潮州府城,直接向潮州地方官府(惠嘉潮兵备道衙门、潮州知府衙门等)施加其政治影响。结果,潮州官府还在汕头设立专职的洋务委员,负责处理日常外事业务。汕头洋务委员的设立,是汕头地方政权对西方列强的屈服,表明地方政权成为列强统治的工具,从此之后,西方列强可以以此直接干涉汕头地方政权事务。

西方列强享受有领事裁判权。领事裁判权是《南京条约》签订后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通商口岸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所谓领事裁判权,就是外国人在中国领土上与中国公民发生纠纷,不受中国法律制裁,而是交予领事馆裁决。领事裁判权是对中国破坏司法权的恶性破坏,实际上就是对中国主权的干预、破坏。

随着汕头开埠,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势力侵入潮汕地区。英、法、美、日等国相继在汕头设立领事馆、领事。领事馆干了很多严重破坏中国主权的勾当。

德国鲁麟洋行与潮州新关发生海坪争地案,该海坪地有鲁麟洋行买办郭继荣为之主持播弄,使得案情更加纠缠诡秘。惠潮嘉道台要求郭继荣到案审问,德国副领事司艮德多方刁难,甚至提出要求派员观审干预。后来,司艮德故意纵放他逃亡台湾,使中方办案被迫中断。这是一宗领事保护买办的典型个案。

1930年10月3日发生的一次冲突事件,史称“十·三惨案”,是法国“大广东”号轮船与汕头码头工人之间的纠纷。事件导致一名码头工人死亡,而凶手法国轮船船主却逃跑了。这件事引发汕头同业商会罢工,潮汕周边很多社会团体也进行声援。最后,法国领事馆出面调停,赔偿死者家属,这件事才得以平息。

在汕头埠的外国人中,日本人人数最多,各式各样的纠纷也经常会在中日之间发生,影响最大的一次纠纷是1936年的角田事件。当时,一个名叫角田的日本人某天晚上喝醉了,因喝酒引发心脏病倒毙在联和里海旁。日本人诬陷是被中国人谋杀,但通过尸检查明真相:“1936年,我们中国和日本非常紧张,马上就开战……日本人抓住这个不放,人在这里死了,你肯定要交代,所以双方就僵持不下,最后是由存心善堂出面来把这个事情以民间机构慰问的形式给日本人一笔钱……用民间的方法把这个外交事件给抹平了。”

外国炮舰驶入汕头港,破坏中国主权,是近代汕头半殖民地化的一个重要表现。1860年8月4日,坚佐治从汕头向上述英国驻华公使卜鲁斯报告,新关建筑物忽遭到当地百姓破坏,为此新关迁往妈屿,在汕头港外配备了两艘大型重武装船,由英国海关人员检查出入船只,行使海关职能。

德国与潮州新关争夺汕头海坪,德国炮艇为了该国鲁麟洋行在汕头海坪争地利益,于1882年11月26日悍然出兵登陆海坪,升旗立界,严重侵犯中国主权。

引航权的丧失是半殖民地化的表现之一。引航权就是对出入港口的外国船只予以导航、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力,是国家主权之一。但是,近代中国的引航权则为外国所控制。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关于引航费的决议权规定,是列强侵夺中国引航权的开始。1844年,美国《望厦条约》《黄埔条约》;1866年(通商条约)都规定引航费、引航人权利归外国。通过对中国主权的这一干涉,在各通商口岸对中国引水的外国领事监督所有制形成了。正式引水员的登记由各领事馆掌握,引水费由领事决定,船主可随心所欲挑选引水员。1858年《天津条约》,明确规定引航权为外国所有。于是,开埠后汕头港口的引航权也依约而丧失了。

西方列强还恶意干预、破坏中国革命。在国民革命军东征和北伐期间,潮海关税务司在总税务司安格联指使下,扣留税款,暗地里支持北洋政府,企图用经济金融手段扼杀国民革命。1925年11月,潮海关代理税务司马多隆向其上司连发三封密电,强烈提议用武力封锁汕头港,断绝外来粮食,扼杀国民革命。上述密电被暴光后,激起粤东人民义愤。马多隆被迫去职外调,由贺智兰接任潮海关税务司。

三、海关主权被破坏

海关是依据本国(或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出入国境的一切商品和物品进行监督、检查并照章征收关关税的国家机关。关税是一个国家最为重要的税收,海关权是一个国家主权的重要构成。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渐丧失关税自主权、海关行政管理权和税款收支保管权,海关变成半殖民地性质的海关,长期被英、美、法、日等帝国主义国家控制把持,成为西方列强掠夺中国人的一个重要工具。

近代中国海关是不平等条约的产物,其设立是为了便利列强对华经济侵略。为达此目的,在以英国为首各国列强施加压力之下,通过迫使清政府临时委办,以及总税务司赫德为了某种利益考虑而主动争取承揽等多种渠道,海关除税务主业外,还兼办港务、海务、卫生检疫、邮政和气象等多种业务,成为包罗近代各种新事物的特殊机构。

1860年1月1日,美国依约率先在汕头妈屿开埠,同时设立潮州新关(后称“潮海关”),同年1月27日开始征税。这样,妈屿岛上就有两个海关:一是清朝官员直接管理的常税新关,一是由洋人帮办的洋税新关。后来,在赫德的干预下,清政府总理衙门同意洋关移驻汕头,定址德国鲁麟洋行(现居平路鮀江旅社一带),同时在礐石购地建一小而舒适的税务司公馆。

同治四年(1865年)九月十三日,洋关迁进汕头办公。办公楼前滩涂坪地于十二月十二日由澄海县遵照广东总督命令,划归潮海关使用,属潮海关公产。同治七年(1868年),潮海关购置港务长办公楼一栋(约在南粤大厦地产处),1882年又购置中国旅行社至台湾右巷以西一带地产为海关俱乐部,后来又建造查验码头、避风塘等设施。19世纪末,潮海关又进行“海关填地”,建造验货厂、信号站、邮政大楼;1908年,建造税务员宿舍;1909年,建造电机房。

汕头海关设立后,由洋人把持的海关总税务司派遣美国人华为士(W.W.Ward)担任第一任税务司。从1860到1911年的52年中,先后38个外国税务司被派到这里,带领大批洋员控制着汕头海关。1914年,潮海关(洋关)接管了距汕头总口50里内的庵埠等12处卡口,将国际和国内贸易一并纳入征管对象,海关主权进一步丧失。

潮海关在外国资本主义者操作下,变成了他们的经济掠夺工具。他们订出了一套外国船只进出与外国货倾销的报关纳税手续。如规定“外国货物申报后,在估价和评定税额遇有争执时,海关必须邀集其他商人来公断,但没有索回发货票的权利”。“进口货物如纳税后再运其他口岸无须重新纳税,如果重新运往外国口岸,还要将原纳进口税退还”等。

潮海关征税范围为“凡附近汕头各子口海船货税,均赴新关就近输纳。其离汕头较远各子口及商货零星经由各口者,仍留原派丁书照旧征收,以便商情”。也就是说,凡是靠近汕头的各子口进出海船均须到新关纳关税。

据《中国海关史话》,1853年,清政府为筹措军饷,开征厘金税的征收,外商购买土货出口成本随之提高,英国外交官多次向中国交涉减免洋货内地通过税的问题,最终通过政治手段,在清政府被迫签订的《天津条约》第28款和《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第7款中,规定了口税的税率为2.5%以及计征办法,形成了中国近代税则史一个特殊的税收制度——子口税制度。所谓子口税是指内地常关、厘卡所在地,也就是通商口岸正口的对称。子口税特权只有外商才能享有,而华商则必须过关缴纳关税、遇卡交厘金。事实上,洋货的内销绝大部分是由华商承担的,华商不能享有子口税的优惠,无法获利,只能高价与洋商非法购买其领取的子口税单以规避厘税,这在当时成了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子口税制度的实施,增强了洋货的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冲击了中国的自然经济结构,致使华人的商业和手工业遭受打击和排斥,面临破产和失业的悲惨前景。

潮海关的权力掌握在侵略者手里,关税拟订也为外国资本主义商品倾销服务。根据《天津条约》规定,进口货物都采取“值百抽五”的关税政策,即进口一百元货物,只收关税五元,不论什货物都有一样,而且进口后进入内地销售,就不再收税了。同时,海关收取的货款,全部作为向外国抵付条约中规定的赔款。潮海关也实行“值百抽五”的关税政策。西方列强又以“轻洋重土”的税率,规定给洋货(包括鸦片)进口很多便利。

子口税、“值百抽五”与“轻洋重土”的税率,使得外国商品便像潮水般涌进来。随着便有不少洋行来汕开创,最早是英国到汕开创怡和洋行,此后,其他国家也相继而来,鲁遴洋行、新昌洋行、太吉洋行、德记洋行等先后开业,分布各重要街道。他们的经营范围很广,从日用品至操纵交通航运。

由于汕头海关受外国控制,为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掠夺大开绿灯,汕头乃至国内贸易受到极大冲击,经济受到严重破坏。据海关有关数据统计,1864至1911年共计48年,共有16个国家(地区)的外轮47439艘进入汕头口岸(其中80%以上英籍),船舶吨位6471万吨;进口货物共值67226万银元,出口货物共值18642万银元,出现贸易逆差48584万银元。当中的1900年,汕头口岸由外洋进口总值12525066关平两,出口外洋总值4952481关平两,出口总值不足四成,进出口差额为760多万;如果计入由通商口岸进口货值19147834关平两,出口往通商口岸货值7405353关平两,则进出口差额为1900多万。此外,潮汕出货出口、农业生产、手工业生产等,也都受到严重破坏。

除了海关关税外,盐税成了帝国主义掠夺中国财富的重要手段。1913年,汕头设立潮桥稽核支所,由洋人主理,下设分卡收税官,收取盐税。

四、鸦片贸易严重化

鸦片作为一种毒品,不仅其贸易造成严重的经济破坏,而且严重危害人民百姓的身体健康,导致很多人家破人亡。鸦片贸易严重化是近代半殖民地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作为近代中国第二批依约开埠的通商口岸,近代汕头的半殖民地化很大程度上也体现在鸦片贸易严重化。

汕头开埠后,由于洋人把控海关大权,外国鸦片和其他商品一样,从偷偷摸摸的私运变成了公开输入。清政府竟不顾人民死活,同意鸦片纳税行销,并冠上洋药之名,以迷惑群众,所以,鸦片贸易严重化,毒品充斥市场。据1864年潮海关对外贸易记载,“是年外国货物输入,唯鸦片为最大宗,计贸易金额3899542元,其中鸦片值2916938元”,占总进口额的74.65%。同治十二年(1873年),汕头已经成为重要的鸦片销售中心。

外国资本主义者的罪恶目的,是想通过倾销鸦片,吸尽我国的黄金白银,通过鸦片来毒杀中国人民,使这片广阔土地永远成为他们商品倾销与掠夺的殖民地。光绪初,鸦片输入更是惊人,每年仅这一项的税收就将近百万元。据海关档册所载:“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鸦片课税收入达白银868000余关平两”,占全年关税课收51%以上。清政府在这些毒品占着巨额的税收下面,不单没有加以制止,相反的,在当时人民反抗清朝的腐败统治,到处起义斗争,清政腐的军费开支巨大,国库空虚,外国索取赔款等情况下,使他们不得不依靠税收厘务来填补,所以,鸦片的大量输入,税额急增,不单不以忧为戒,还认为是筹措军费以平“匪患”(实为镇压反抗人民)的一个好办法。

据汕头海关统计,在辛亥革命前48年间(1864~1911年),英国输入潮汕的鸦片共17000吨,潮汕输出金银共14685万关平两,约合2.3亿银元。1890~1900年,因鸦片的输入,每年从汕头埠这一口岸购买鸦片而外流的白银达300多万两。

五、掠夺华工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主权逐渐丧失,西方殖民主义者在中国疯狂进行掠夺廉价劳动力的“猪仔贸易”活动,大大加剧了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

近代潮汕除了传统的向海外自由移民外,还出现了一批批的“契约华工”。大量潮汕人口被西方苦力贩子通过拐骗、绑架等手段贩运出洋,到东南亚、美州、非洲、澳洲各地,从事开矿、修路、垦荒、种植橡胶等繁重的体力劳动。

大量潮汕人以及客家人等“契约华工”大都是从汕头口岸出洋的。在汕头开埠的同时,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允许西方殖民者自由招募华工出国,规定“凡有华民情甘出口”,“无论单身或携带家眷,一并赴通商,岸下英国船只,毫无禁阻”。条约签订后,西方殖民者就迫不及待地要求开放汕头劳工市场,两广总督劳祟光照会各国驻粤使节准许各国在汕头设立招工分所,招工出洋,并派总税务司李泰国前往潮州协助妥筹一切。1862年,英国德记洋行首先在汕头设立招工局。清王朝开放汕头劳工市场,西方殖民者在汕头取得合法招工权力,大量贫民被公开作为契约劳工输往国外。

汕头作为公开合法劳工输出中心后,西方殖民者开始大规模开发东南亚殖民地。英属西印度(马来亚)与荷属东印度(印尼)大量需要华人劳工,英属西印度与荷属东印度苦力掮客集中在汕头贩卖潮汕劳工。随着1862年英国招工局的设立,荷兰元兴洋行也于1888年在汕头设立招工局。这种招工局被称为“猪仔行”(亦称咕哩行、容头行)。到1876年,汕头这种“猪仔行”多达二三十家。他们打着合法招工的名义,诱骗华人充当西方西方殖民开发的苦力。昔日许多引领潮汕移民进入东南亚的“客头”“水客”则成为西方殖民者掠夺劳工的掮客,他们携带巨款深入潮汕内地乡村,招募出洋劳工。据有关资料分析,从19世纪50年代至清末,潮汕以“契约华工”形式出洋约有30万人以上。

根据各方面文献资料提供的数字统计,自1876~1898年,从汕头出国往东南亚各地的华工共有1512020人,除了少量往曼谷、西贡等地的华侨,大多数是汕头往新加坡日里、爪哇、槟榔屿或苏门答腊的华工,其中从1888~1898年10年内运往苏门答腊德里种植园的华工就有56025人,德里的华工几乎都是从汕头运出去的。此外,德国为开发德属太平洋各岛殖民地,也不断来汕头招工,买猪仔。西方列强在汕头贩卖契约华工长达五六十年之久。

被骗诱出洋的华工在贩运中受尽磨难,许多人死于非命,达到目的地后,又被当作十足的奴隶进行买卖和奴役,其悲惨情景令人发指。大约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汕头口岸出口契约华工基本告一段落。

六、开办银行

开埠的汕头商业贸易十分繁盛,发达的商贸业促进了地方银行业迅速发展,汕头为近代粤东区域金融中心。1898年,中国第一家商办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汕头设立了分行;198年,中国近代第一家中央银行大清银行在汕头设立分号。

除了官办银行外,汕头埠还有一家带有明显殖民地性质的外商银行出现,即日商台湾银行汕头分行,这是伴随着日本侵华并占领台湾后出现的,也是近代在汕头出现的第一家外国银行。据《汕头市志》记载,“日本皇家特许银行,其全称是株式会社台湾银行,是日本侵占中国台湾后,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创立,总行设于台北。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日商台湾银行在汕头设立分行。”由于汕头地处闽粤台交界处,台湾作为汕头与日本之间贸易的一个中转站,因此日商台湾银行汕头分行也是少有的能在汕头立足发展的外商银行。当时该行还在汕头发行了大洋券和七兑票两种纸币。

1931年,日本侵略中国以后,日商台湾银行汕头分行也充当了日本侵华工具,在汕头组织伪侨批公会,企图在汕头掠夺资产及截断南洋侨胞汇款。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日本投降,台湾回归祖国,台湾银行汕头分行遂被撤销。

七、买办阶层的诞生与活跃

买办亦称“康白度”(葡语comprador),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理人。在我国,买办是指外国资本家在中国设立的商行、公司、银行等所雇用的中国经理,称“华经理”或“中国经理”,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种特殊经纪人。买办具有洋行雇员和独立商人双重身份:他们为洋办事,帮助洋行收购土货或出面租赁房屋、购置地产,销售洋货,成为资本主义侵略的工具和帮凶;他们又独立经营,投资于钱庄、工厂,贩卖鸦片等,并且逐步发展成为买办资产阶级。买办是近代中国一个特殊阶级,客观上对中国商业贸易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买办资产阶级的诞生及其活动,是中国半殖民地化的标志之一。汕头开埠后也诞生与活跃一个买办阶层,这是近代汕头半殖民地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开埠后,由于外国资本大量侵入,德记、怡和、太古等洋行纷纷开设,汕头埠也诞生了一些买办分子,形成一个买办阶层,他们活跃在汕头经济、政治等领域。比如,汕头台湾银行有职员15人,其中日本人5名、中国人10名。

光绪十九年(1893年),汕头太古洋行买办林敏彦联合林清记等,合资28万元,设立伯昌轮船行号,购置轮船,航行于汕头与暹罗之间。

近代汕头埠最出名、最有代表性的买办是蔡亮如。蔡亮如是潮安龙湖人,年轻时来汕头洋行打工,被洋商上司赏识提拔,从学徒晋升到职员,最后于1914年在汕头创办自己的洋行——捷兴洋行,主营德国狮马牌田料,兼代理法国鸡牌颜料,广销潮梅闽。当时捷兴洋行生意兴隆,一般生意都是由伙计洽谈,只有少数大生意才由蔡亮如直接出面。生意谈拢后,先在洋行交钱再去货仓提货。洋行的仓库分布在新潮兴街、石篱尾等地,并配有私人码头。当时洋行只做批发,不做零售。

一战时期,蔡亮如在永兴街开始建起捷兴洋行,三年后(1914年左右)完工。捷兴洋行建筑风格为独一无二的三佩剑结构,系蔡亮如自创。以前洋行二楼走廊外敞,并且挂满了红灯笼,甚是出彩。建成后的捷兴洋行为独立建筑,四面皆为巷道,不与其他建筑相连。楼高三层,合共一千多平方米,分东楼和西楼。解放前,西楼为蔡家居住之用,东楼为洋行办公及伙计生活。其中东西两向的巷道(即庆余坊与永兴八横街)原也是蔡家的地界,背后有着财力技术皆不菲的强大洋商支持,加上自身经营有方,捷兴洋行作为汕头买办阶层的代表,当年可谓是翘楚一方。据《汕头指南》的记载,1947年,汕头颜料业的16家商行中,捷兴洋行和蔡亮如的名字高居首位。蔡亮如本人也担任颜料会公会理事长一职。商界乃至坊间还流传着“明富陈慈黉,暗富捷兴洋行”之说法。

潮阳民族资本家萧鸣琴先是被英国怡和洋行招收,并因此而发家。萧鸣琴出身为城市贫民,小时候在码头提篮贩卖食品。有一次台风,码头一艘货船船桅的绳索断了,萧鸣琴爬上船桅,把绳子系好。萧鸣琴的机智勇敢,得到了一个在码头做木工的师傅的赏识,就收他为徒弟。萧鸣琴学成了木工,小有积蓄,在汕头开了一家钼钢铺。

萧鸣琴起初用积累的资金,承建英国商人的土木结构楼房,当时人们称这种外商楼房为“番仔楼”。因萧鸣琴第一次建成的“番仔楼”不符合业主的要求,不得不连续两次返工重建,使他耗尽积蓄,所幸的是得到亲友的资助,第三次重建才获得成功。由于萧氏为人诚实,遵守信用,深得英商赞赏,遂被聘为英商在汕头开设的怡和洋行买办。当时这种外商洋行买办,为该洋行代理买卖,既是外商洋行的雇员,也是独立的商人。萧鸣琴在当怡和洋行买办期间,继续积累资金和营商经验,为后来自己独立扩大经营实业打好基础。

作为怡和洋行买办的萧鸣琴,先是在汕头开设捷盛营造厂,以后又集资或独资办理进口洋货,加工出口土特产,又从出入口贸易逐步扩展交通运输等公用实业,又开钱庄发行纸币,经营金融业,成为新兴的汕头埠市一位殷商巨擘。1899年,汕头成立保商局,萧鸣琴出任正董事。1904年,保商局改为汕头总商会,萧鸣琴的第二个孩子、清代举人萧永声出任总理。

萧鸣琴和他的家族先后在汕头创设潮揭轮船公司、集资承办汕头自来水厂,开设船务行、卷烟厂、榨油厂,设怡和庄银号和裕通银行,集资建设棉城至后溪小火车铁路,建好后承赔给陈坚夫经营,还以20万龙银向汕头基督教浸信会承包镇邦街一带海埕,建楼房、建仓库,经营房地产业。萧鸣琴与另一潮阳人林邦杰二家人共有10多人在汕头、天津、上海等城市洋行当买办,形成一个家式的买办资产阶级。

汕头造船厂创始人陈坚夫也是潮阳人,是汕头埠有名的买办。1924年,陈坚夫又携同胞弟毅夫筹资创办潮汕电船公司,购造电船30余艘,其中18艘以18省之名称命名,其他12艘命名为“大华”“大昌”“大利”“大顺”“大安”“大新”“大平”“大生”“大成”“大有”“大公”“顺昌”……经营客运期间,诸船行驶于汕头、揭阳、澄海等地。以后,扩购4000吨巨轮1艘,航行于香港、上海、伊朗等,加强了我国与东南亚各国的贸易往来。

无庸置疑,无论买办的个体代表还是群体,近代汕头都难以与上海、广州、南京、天津等地相比匹,显得小而弱。他们对近代汕头商业贸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等方面都有积极作用的一面,但是,他们毕竟是外国资本主义的代理人,是帮凶,对汕头人民欠下的历史罪行是不容否认的。

作者:陈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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