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抗倭的男人死了:倭寇、东南走私集团、朝廷代言人,都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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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抗倭的男人死了:倭寇、东南走私集团、朝廷代言人,都是凶手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大隅一郎派遣由策延周良率领的使团前往贡大明,这是明朝在明天贸易关闭前的最后一位官方使节,策延周良是明朝最后一位官方使节。嘉靖二年(1523年)“宁波朝贡之战”对明朝建立的东亚秩序造成破坏的关键点在于朝贡任务的真实性(注:朝贡之战中,日本两股势力向明朝派遣使节,两伙人在中国作战,杀死了不少中国官员和民众)。在列强不食言的前提下,嘉吉皇帝强化了“十年一贡”的原则,试图挽救濒临崩溃的中日关系。随着明帝国东南沿海走私集团的日益猖獗、倭寇问题的日益严重以及明王朝内部矛盾的出现,明帝国对“遣明使”的处置不可避免地带有政治和经济上的考量。

一、政策严使团进入明朝。

嘉靖六年(1527年),明帝国政府加强了“十年一贡”的贸易原则,并于嘉靖十八年(1539年)湖心硕定使团入朝时正式向日方传达了这一要求。明帝国要求日本严格遵守“后期贡期定为十年,但外国使节不得超过一百人,贡船只能有三艘,违者格杀勿论”。然而,策炎的使命不仅没有持续十年,而且使命和船只的数量远远超过了监管要求,对明帝国处理危机的能力提出了挑战。

早策言使团抵达定海时,宁波地方官员以朝贡期未到、人船数量超过为由,拒绝了他们的朝贡请求。无奈之下,只好以等待季风归来为名,将船暂时停泊在定海南面的鳌山。嘉靖二十六年九月五日,宁波地方官见日本使团久留。此时朝贡期将至,便与日本使团商议,准备了勘测和表写,上奏嘉靖皇帝。景帝大怒,予以严厉驳斥:“日本人和蛮夷不守朝贡期,多带人多带船。海巡三司的官员不按规矩拦着他们回去,就放任自己住在港口外,惹事生非。而且前几年宗教当权派造反还没有绳之以法,新总督受到了处分,宋也从来没有一起查过。”也就是说,嘉靖二年“宁波进贡运动”的主犯至今没有落网,嘉靖皇帝也不知道宋被抓后当地官员是否及时对其进行了审问。现在,策炎的任务已经在朝贡日之前到达,任务人数已经超过极限。宁波地方官员不仅没有妥善劝返日本,反而让策燕使团长期滞留海外。为了防止类似“宁波进贡战役”的流血事件再次发生,嘉吉皇帝要求新任浙江巡抚朱纨处理此事,并调查宋案是否结案。

嘉靖皇帝恼火的不仅仅是策严使团的违反制度,还有对宁波官员的不当处理。他不但没有妥善处理,反而让使团长期“潜出香港”,等待进贡期。嘉靖皇帝在不违背明帝国“大信”的基础上,要求日本使团说明自己违反制度的行为,符合明帝国“与人保持距离”的方式,体现了嘉靖皇帝试图挽救中日朝贡贸易的良苦用心。

在策彦出使之前,明政府已经先后拒绝了嘉靖二十三年(1544)石寿光和嘉靖二十五年(1546)梁青的两次进贡请求。对于拒绝石寿光进贡的要求,《世宗实录》记载:“史燚寿光等。回来朝贡,礼部说日本每十年朝贡一次。此贡品未到期,且无表文,正使信之难据。宜照常挡回,收其内容以备下次进贡,文国当告之。”据说嘉靖六年,《礼记》明确规定日本每十年朝贡一次。石寿光的使命不符合朝贡的时间要求,也没有日本国王的公文,所以他们的身份确实存疑。现在我们拒绝石寿光使团的进贡请求,让他们带着礼物回去下次进贡。虽然明朝政府拒绝对史寿光使团给予朝贡,但也不乏“朝贡未到”等理由。然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代表团没有扣押、国书等文件。这可以证明该代表团的“大使”地位。

二。“双屿港之战”与吉田、新四郎事件

嘉靖王朝后期,倭寇入侵愈演愈烈,倭国危机逐渐显现,明帝国内部矛盾加剧。宁波不仅是日本使团进香的必经之地,也是“屈、楚二府矿工”和“福建等府富民”出海与日本勾结作乱的地方。据向嘉靖皇帝进言的御史杨九泽说,他请求设立浙江巡抚一职,派国礼巡抚,管辖闽浙,牵制广东,做到“威易,权威统一”。作为新任浙江巡抚,朱纨的主要职责是整顿东南海防,解决日军暴动问题。策炎使团的到来,正好为朱纨发动军事行动提供了一个偶然的条件。

双屿港位于舟山群岛的刘恒岛,隶属于宁波市定海县。德末,沿海部分渔民在双屿港从事走私贸易。嘉靖年间,海盗私商首领知望、徐东聚集于此,葡、琉球等地的私商介入,因此成为明帝国东南沿海地区最重要的走私据点。因此,双屿港成了朱万的首要目标。

经过大量的战前调查准备,朱万意识到由于天气寒冷,双屿港的倭寇临时转移到大麦坑避寒,双屿港现在缺兵空。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二月,朱纨以“防备日寇”为名,派福建巡护海道的辅佐柯乔、浙江温州守备的辅佐曹边,在双屿港附近水陆集结兵力。而如此重大的军事行动又怎么能严格保密呢?此时,策炎使团的到来,正好给了朱纨一个调兵遣将的借口。为了防止随使团而来的军船被允许进贡,像嘉靖二年的“宁波进贡”一样,引起动乱,引起事端,朱纨可以光明正大地调动军队“加强军事防御”。同时,为了防止策严使团泄露消息,朱纨命令策严使团停靠在港湾,并要求浙江官员严密监视使团的动向。这些措施或多或少包含了朱纨“阻止日军侵海”的军事部署的考虑。

嘉靖二十七年四月初二日,浙江都督卢镗在海贼司的船上,意外地抓到了两个日本人,纪天和信四。经过讯问,朱万得知吉田和新四郎受日本国王指使,在明朝从事走私贸易。此外,数百名日本人仍在前往明朝的途中。朱纨得到霁田的口供后,立即到贾大酒店质问梁。策士梁坚持认为霁田不是日本国王派来的,而是日本敌人引诱来的。绍兴知府也认为:“吉田书法渊源流长,不可伪也”。

于是朱纨又对吉田进行了审判,但吉田的供词措辞与第一次完全不同。在吉田的供词中,福州商人林去日本做贸易。他在路上遇到大风暴,在异乡生活了三年。日本国王为此感到难过,于是借给林六官米钱和五两银子,并派吉田、辛四郎等五人护送林六官回国,顺便追回米钱和银子的费用。不料林在回国途中被明朝官兵杀害,只有纪天和新四郎幸免于难。

朱万显然不相信吉田的第二次表白。而且,策彦使团所做的“不知道大邦今年来了多少人,大邦是怎么知道的?”本来也是漏洞百出,遮遮掩掩,但是朱纨没有直接揭穿。一方面为嘉靖皇帝奏章,让策严出使朝贡,继续维持中日朝贡关系;另一方面,由于吉田承认与日本国王有联系,而吉田是“真正的日本人”,朱纨可以用吉田和新四郎威胁日本国王,帮助明朝处理危害中国东南沿海的日本问题。

第三,“张事件”、“佛郎机事件”与朱纨之死

《明史·朱纨传》中的记载有许多不准确之处。明史认为朱纨的死有两个原因。一是以“办事便宜”为名,杀了海寇林四大烂人。二是以“占便宜”为名,再次杀害李光头等90余人。所以被官员弹劾,被迫服毒认罪。

事实上,官员对朱纨“贱行”的主要依据是嘉靖皇帝颁给朱纨的八块旗板。但是,在整个双屿港战役中,这八面旗板还没有到朱万的手里,朱万只好让他们仔细看着,等待犯人的行刑命令。但此时,一些被俘的“真日本人”利用自己的关系网吸引当地人,在浙江官方的纵容下逃离。

早在嘉靖二十七年三月,就有人在宁波嘉靖宾馆扔匿名信。这封信的内容是“皇帝的天子”,使策燕的使命得以迈出第一步,以军船杀到京城。这里的主簿当然是当时的浙江巡抚朱纨。宁波政府官员张虽然早早得到消息,但朱纨在镇压倭寇的过程中杀死了他的叔叔张朱,所以对朱纨怀恨在心,秘而不宣,险些酿成第二次“宁波之乱”。张德-xi,福建人,对福建出生的海贼相当保护。而且,在福建官员中,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网络已经悄然形成。

趁着闭关之机,朱纨上书嘉靖皇帝,要求退隐归乡。景帝没有同意他的退位请求,而是让他回老家休养,等到病愈。同时,嘉靖皇帝下令审理张案,实际上也是为了安抚朱纨。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二月,明军俘虏了马六甲(今马六甲)王子、马六甲王的兄弟马六甲(马六甲王国)的孙子、范统李广。为了不让一等李广像上次双屿港的海贼一样被放出来,朱纨在诏安走马溪写下了“捉拿夷王”的捷报上报给嘉靖皇帝,同时利用“办事便宜”的权力,先行动,再处决96名罪行明显的初犯。

此事引起轩然大波,“一时不便,大加嘲讽”。两个月后,在宁波鄞县大屠杀华侨事件的策动下,御史陈九德上书弹劾朱纨“为暴君”。福建省的御史又问朱纨:“那些有中国名字的,不就是沿海居民吗?可能不全是阴谋家。如果有穿越之类的物品,不是应该有人单独跟随吗?”景帝先入为主,免去了朱纨的职务,立他为袖手旁观。同时将杜如垠、陈宗奎送往诏安调查。朱万无奈,服毒自杀。

石军说

从明帝国政府的角度来看,“朝贡贸易”的政治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因此,要分析《朝贡贸易》所反映的明日关系的变化,首先要从政治的角度来考虑。嘉吉皇帝应对严“十年一遇”使团的考虑,与其说是固守原则,不如说是以“朝贡”为前提,灵活处理违反使团制度的情况,以维护明天的朝贡关系。当策炎使团向明朝进贡时,明朝东南部的倭寇入侵加剧,围绕朝廷的政治斗争更加激烈,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明帝国的政治、军事、外交等一系列复杂问题。朱纨利用双屿港之战意外俘虏两名日军的机会,试图将日王问题与倭寇问题联系起来,作为解决沿海倭寇问题的途径。但在清理海防的过程中,朱纨大力打击东南走私集团,得罪了浙闽豪族,引起了当地豪族和朝廷的代理人疯狂反击。嘉靖皇帝也听信谗言,认为朱纨没有成功镇压倭寇,反而恶化了明朝与诸侯国的关系。除了“擅杀”,嘉靖皇帝给朱纨的罪名是“远不能奉”,从中也可以得到一点端倪。朱纨自然没有什么好果子吃,最后落得服毒自杀的悲惨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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