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对西藏名义上有管辖权,实则只有册封权

明朝对西藏名义上有管辖权,实则只有册封权,第1张

明朝对西藏名义上有管辖权,实则只有册封

总的来说,明朝似乎对西藏有实际管辖权,但严格来说,明朝对西藏没有实际管辖权。这是一种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绥靖政策,但明朝仍然有权对西藏进行封号。

明初对西藏的管理

西藏,明代称为Uszang。藏族农牧业并重,农产品有小麦、荞麦、青稞等。西藏上层喇嘛和各部落首领构成各级封建领主。这些封建领主占有大量农奴和牲畜,残酷压迫和剥削西藏人民。

喇嘛教在西藏盛行,西藏有很多教派,争夺主导权。元朝元世祖花教首领忽必烈封巴斯巴为“大宝法王”,并使其成为政教合一统治西藏的政治领袖。巴巴死后,元朝政府封他为“大元帝师”。从那时起,他的弟子谁继承大宝王珐被称为迪师。

吴鸿二年(1369年),平定陕西后,明政府派使节进藏宣传元朝授予的僧侣称号,随后又派陕西省外交大臣徐运德进藏,“使巨源入京任官”。

于是乌斯藏在洪武六年(1373年)带着南嘎巴藏布皇帝的照片,亲自来到南京。明政府根据他的名字,封了60个人,包括原来被元朝加封的南郭四旦八一,每人都被授予了都督同知、都督、副都督、元帅、新兵、万元户等职衔。并将南甲巴藏布封为“佛宝大师”。

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至洪武六年(1373年),政府先后在西藏设立了藏区、多干卫指挥使节部、宣传慰抚部、征议部、千户署等行政机构,并授予印章和官服。吴七年(1374),多干、乌藏被提升为都督。

明初,帕姆珠巴和尚张洋·沙加掌管西藏,在西藏有很高的威望。到了元朝,他被任命为佛教徒,“推为民”。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朝廷仍封他为“灌顶上师”,赐他一方印信,请他调解多干和尚赏竹与管五儿抚养权之争。在他的影响下,朱见藏接受了明政府的赏赐。洪武八年(1375年),明政府在帕姆珠巴地区设万户。

张沙甲死后,他的弟子继承了佛门。永乐四年(1406年)被封为释王。从此以后,每一代交代者都由明政府授予。在西藏,明朝先后册封了大宝法王、大乘法王、慈悲法王、禅华王、辅助法王、赞善王、守护法王、禅觉王等八大主王。他们大多有一定的封地,接受明政府的管理。

为适应政治、经济联系的需要,永乐五年(1407年),明朝政府组织讲解王、卫戍王、朝拜王以及毕丽、多干、龙达的禁卫,动员藏汉民众修建了从雅周(四川雅安)到五藏的驿道,“复设驿站、回廊”。永乐十二年(1414年),明政府派使臣太监杨出使乌斯藏,并命谕示王、示示王、护教王、赞善王等。要“联合修复驿站,未完成的全部恢复”。这两项建设之后,自然是“使者已回万里”,“路已通”,西藏与内地的联系更为便捷。

明政府还制定了西藏的僧官制度。僧侣分为法国国王、佛教僧侣、佛教僧侣、佛教僧侣、禅宗僧侣、港督僧侣和喇嘛。法王是最高级别的僧人,由明朝廷册封。法王无权任命下一级僧官,法王以下各级僧官由明朝廷任免。

与西藏和内地的紧密联系

随着明政府在西藏地方统治的建立和巩固,内地与西藏的经济交流日益频繁。朱元璋时期,明政府与西藏有着广泛的贸易往来。当时的周琴(今甘肃天水)、周涛(今甘肃临潭)、贺州(今甘肃临夏)、松潘等地是汉藏部落贸易的重要场所。

藏民在内地主要以马来换取茶叶。朱元璋,在一次贸易中,明政府“运茶五十余万斤,得马3800匹”。五宗朱厚照信仰佛教,喜欢学习藏语。宦官刘芸曾派遣使团去西藏见“活佛”,携带数十万茶叶和盐“并装船运输”。到了临清,水运被清朝封锁了。”进峡江时,船难度很大,好容易进去了,连起来也有200多里。”刘芸“带领十所学校和几千名士兵去做这件事”。可见当时运往西藏的茶盐数量是巨大的。

明朝政府为了与藏民进行茶马交易,免除了天全百姓的其他劳役,“特令蒸红茶,运至兖州,入库,换马”。除茶马贸易外,明朝政府还供应绸缎、布匹和丝绸、盐等。给藏人,藏人也给内地供应了脚镣、彩绘佛像、铜佛、铜塔、犀牛角等。

然而,这种由政府主办的贸易并不能满足藏汉人民的生活需要。所以汉藏民众经常突破明政府的禁令进行民间贸易。明政府还开放了“西番城听商人交易和马匹”的禁令。一些藏民“专门买卖蜀国的红茶和细布,贩卖彝、羌的货物,以维持生计”。明朝官员去西藏,也带茶叶、丝绸私下交易,有的达数万斤。

西藏和明朝政府之间还有“朝贡”贸易。西藏僧侣和世俗官员定期到明朝政府朝见皇帝。他们都带着马匹和其他当地特产,如彩绘佛像、青铜佛像、青铜宝塔、珊瑚、犀牛角、檩条、宝剑等。,并把它们交给皇帝。明朝政府用绸缎、织物、茶叶和钞票回报他们。这种“贡”与“赠”的关系,其实就是一种贸易。有的人回去就“以物代茶”。

明朝为了吹嘘自己,回赠的物品价值往往超过朝贡的物品。所以明朝政府虽然对朝贡时期和朝贡使节有一定的限制,但是“三岁朝贡一人,朝贡使节一百五十人”。但是,“凡仁总有兴趣进贡。虽然他们一再申请限制,但来的人越来越多”。每年都有人进贡,甚至是一岁的时候,而且进贡的人越来越多。

宣德和正统之间进贡的只有三四十人。人数从景泰逐渐增加到300人,天顺也有两三千人。到了成化,来往于道路的人就更多了,络绎不绝。成化十八年(1482年),礼官说:“向好王进贡的,已送来413人,现在请再送来1550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辅教等王人贡品四付,“使者二千八百余人”。

嘉靖十五年(1536年),大乘法王“来朝贡诸辅教、阐教诸王,遣使者四千余人”。这些事实表明,西藏与当时的明政府交往密切,贸易繁荣。

明朝二百多年来,西藏始终服从明朝政府的管辖,这使得明朝“盛宴西来”,人员往来频繁,茶马贸易不断。马匹贸易已经成为汉藏人民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宗喀巴与黄教的兴起。

明朝初年,宗喀巴在西藏创立了新噶当派(又称格鲁派)。宗喀巴出生于青海西宁,洪武五年(1372年)赴西藏求佛。

在那里,他认真研读各种佛教经典,形成自己的思想体系,积极参加宗教活动,成为一个很有威望的人。当时的西藏喇嘛教僧侣与封建领主勾结,垄断寺院,生活腐化,公然结婚生子,酗酒暴食,贪得无厌,纵欲无度。有的甚至以需要女人修复秘密为借口强迫民间处女,有的则以祭祀需要为借口挖出活人的心脏和心脏作为供品。这对统治阶级利用宗教控制人们的思想是极为不利的。

看到这种情况,宗喀巴决心进行宗教改革。这个时候,西藏的统治者是国王扎巴沈剑,他强烈支持宗喀巴的想法。永乐七年(1409年),藏历正月初一至十五,在扎巴肯申的支持下,宗喀巴主持了拉萨大昭寺历史上罕见的祈福会。来自世界各地的一万多名僧人和居士参加,数万人参观。

这次会议的召开使宗喀巴成为藏传佛教的重要人物。会后,宗喀巴在拉萨以东50里的旺古尔山附近创建了甘丹寺,并逐渐建立了以他为中心的新教派。这个新教派就是新噶当教派。

它禁止僧侣结婚生子,提倡禁欲主义;高度重视佛经研究,建立系统化、规模化的教学组织;要求和尚穿黄色的衣服,戴黄色的帽子,所以也叫黄教。宗喀巴死后,按照宗教说法,他的两个大弟子转世投胎,取名“呼比勒汗”(藏语意为化身),传承衣钵。这两个弟子就是后来的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

宗喀巴最初建立黄教时,在西藏的影响力很小,但他与明政府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得到了明政府的大力支持。永乐十二年(1414年),宗喀巴派弟子释迦牟尼进京朝见,明政府封他为“大慈大悲王”。到万历时,传到达赖三世,索南尖措越来越厉害。当时蒙古族安达汉也信仰黄教。他邀请索南坚措传教,使黄教在蒙古广为流传。

在西藏,越来越多的人信奉黄教,称索南为“活佛”,从而形成了“所有佛教的信徒,即大宝法王、释迦牟尼诸王,皆向其弟子俯首称臣”。答汗尊索南坚误认为“无所不知的瓦尔兹达赖喇嘛”,这是达赖喇嘛称谓的由来(过去两个达赖喇嘛的称谓中没有达赖喇嘛,是后来加上的。“达赖”是蒙古语,意为大海,以示尊敬)。安可汗还劝索南坚措向明政府索要印信,于是索南坚措给当时明政府的内阁记录张写信,得到了明政府的赏赐和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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