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百名历史人物】“齐之巨擘”陈仲子

【滨州百名历史人物】“齐之巨擘”陈仲子,第1张

滨州百名历史人物】“齐之巨擘”陈仲子

战国时期,中国的文化中心是齐国的首都临淄。这里的稷下学宫汇聚了天下名人,如孟子、荀子等。他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百家争鸣,形成了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夏姬学派”。陈仲子是其中的代表思想家,也是“哲学家”之一。孟子称赞他为“齐之巨子”,荀子把他列为六子之一。陈仲子的学说被称为“郁陵派”,是“百家”之一。豫灵是有着五千年文明的豫灵县,其县城在今天的邹平市临池镇古城村。村里有一尊陈忠子像,高3.38米,加上底座总高5.16米。最难能可贵的是,陈忠子不仅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而且一生都在践行。

一、陈仲梓简历

陈仲,本名陈定,排行第二,所以叫仲子。因为他住在陵,他也被称为于。生于公元前347年,卒于公元前262年,距今约2400年。陈仲子的祖上是陈国贵族,祖上陈公子逃到齐国,改姓田氏。因此,陈忠子又名田仲,是战国时期齐国田家的后裔,与司马懿、孙武等名士同属一个家族。陈仲子的父亲早年去世,他的弟弟戴天继承了“清大夫”的称号。他在盖依获得了一块封地,每年挣一万分钟。陈忠子从小生长在优越的家庭条件下,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有机会博览群书,享受上层贵族的生活。

13岁时,陈仲子被送到齐国最好的学校——稷下学宫,这也是当时各国最好的学校。19岁时,陈忠子开始在稷下学宫讲学,开始形成自己的理论。他抨击贵族阶级的骄奢淫逸、争权夺利、渔翁得利,主张廉洁自律。齐威王非常欣赏陈忠子的才能,想聘请他当医生。陈仲子拒绝了,连夜逃回家。回到家,被哥哥骂了一顿。陈仲子觉得自己和身为高官的哥哥不是同路人,这个家实在待不下去了。于是,22岁那年,他告别了母亲,带着妻子,去了楚国生活。三年之内,楚王两次派使者用一大笔钱聘请他,比博士还高,他拒绝接受。

因为陈忠子出名了,躲在哪里都不安静。最后,他来到长白山脚下的玉岭居住。刚开始他没什么技术,就帮别人管理菜园,而他老婆做草鞋卖草鞋,自己生活。他奉行“优于王,劣于家,不做中国附庸”的原则,一意孤行。他“不入腐败君主之庭,不吃乱世之食”。为了躲避世俗的烦恼,他搬到了长白山的石室,自己种菜,专心写作。至今仍有不少追随者推崇他,他成为了“豫灵派”,我们可以称之为“清廉派”。

传世的《余》一书是陈仲子思想的总结,后被后人考证为伪书。即使是伪书,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陈仲子的地位。陈忠子最终饿死在长白山余岭。著名诗人陶渊明有句诗说:“来到玉陵,便有了浩然之气。他结婚了,他愿意灌溉花园。”

邹平长白山有几处陈忠子的遗迹,玉岭老城有陈忠故居。陈仲子墓在长山镇石碣口路东。不幸的是,它已经被摧毁了。

二。陈仲子事迹

第一,陈忠子特别反感贿赂,把贿赂当成“不干净的东西”。他的哥哥是齐国的大夫,享受着优厚的待遇,但还是经常收受别人的贿赂。有一天,当他回家时,他碰巧遇到了他的兄弟,他接受了别人送的一只鹅。陈忠子当面指责哥哥的不当行为。然而,当陈忠子再次回家时,他的母亲却把鹅宰了,做成一道菜。陈仲子毫不在意的吃了。他哥借题发挥,说:“你看我收礼不生气吗?你怎么能和我一起吃这种不干净的东西?”陈忠子听了这话,气得坐不住了。他立刻跑了出去,把手伸进喉咙使劲挖,直到把鹅肉全吐出来。然后他拼命用清水漱口,直到感觉神清气爽。

第二,陈仲子反对贪婪,提倡廉洁自律。有一年,当地干旱,人们很难喝到水。陈仲子早上起来,提着瓦罐去离家十里外的地方打水。时间很早,陈仲子从泉水池里舀了一坛子水,水也快没了。这时,一些收水的人陆续来了。他们看到水快没了,都埋怨来的太晚,叹了口气。陈仲子看到这一幕,觉得很惭愧,谴责自己为什么要跑在别人前面取水。这种行为难道不是贪婪吗?他急忙挽留大家,把自己的水给了别人,自己一滴不剩。分发完水后,他简单地打破了罐子。因为羞愧,他三天没喝一口水。不管谁劝他都没用,为了惩罚自己抢在别人前面舀水。

第三,陈忠子主张自力更生,反对独享民脂民膏。隐居于陵期间,他编织草鞋,甚至做临时工,妻子织亚麻布,用劳动所得换取其他生活用品。有一年饥荒,陈忠子三天没吃饭,耳朵几乎失聪,眼睛几乎失明。爬到井边,他发现了一颗李子,一大半已经被甲虫幼虫吃了。他认为这个李子是上天给自己的。否则,他怎么可能只吃了一半的虫子呢?于是,他捡起来吞了三次,耳朵完全恢复了听觉,眼睛也恢复了视力。

三、陈忠子的传说

先是有一次,陈仲在睡梦中感到异常口渴,到处找不到水,就顺手摘下邻居家的一个瓜来吃。当他醒来,知道这是一个梦,或者他感到良心不安,他急忙跑到街上买了一个甜瓜,亲自送到邻居家。邻居不收,就提出各种要求,直到收了才安心回家。

其次,有一次,陈忠子的朋友邀请他去做客。回家的路上,他路过同村人的菜地。他看到别人地里的菜长得很喜人,就拔了一个,炒熟了回家吃。但是吃完之后,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当我突然醒来时,我意识到这是一场梦。陈仲子想,既然我能在梦里偷菜,说明我脑子里还有这样的坏念头。为了消除自己的思想负担,他决定报答别人。但是自己家里没钱也没菜地。于是他拿了一双自己织的麻鞋,去主人家里做礼物。看到他认罪,令人费解。他说出原因后,人家说不收这双鞋,双方没法争辩。陈仲子干脆扔下鞋,转身跑了。于是,那双鞋就一直放在地上,好多年没人碰过了。

第三,陈忠子做了一辈子学徒,名声很高,但独子很不争气,专门跟着父亲唱歌。陈忠子临死前,把儿子叫到床边,告诉他:“你小子一直跟我作对。这一次,听我一句话:我死了就葬在陵城。”其实陈忠子最了解儿子,所谓“知子如父”。他隐居起来,打算葬在一个偏僻的地方。果然,他死后,他的儿子不得不把他埋在城外。还专门造了一个铁棺材,用铁链捆着,找了十几个壮实的小伙子,轮班抬出了裕陵的城门。一路向上,走了二十多里路,来到一个荒草坡。当时天也黑了,他儿子说;“就埋在这里吧!旧事有好报,我却一辈子东躲西藏,害得我苦不堪言。这一次,我会让你安静安静。”大家,厨子太多,浅耕黄土,草草埋葬陈仲子。第二天,人们得到消息,就收拾东西,举家北迁,互相传播,说:“豫陵城已迁陈仲子坟!”大家一路跟随,在陈忠子墓旁定居,耕地建家园。久而久之,这里就形成了一个村庄。后来县城从榆陵迁来,逐渐成为繁华之地。这就是后来的常山郡,也就是今天邹平的常山镇政府驻地。陈仲子墓位于常山市十字街东北侧。原来的墓碑曾经有过一次,后来毁了。1958年,“文革”中墓地被铲平并彻底拆除。

第四,后人褒贬不一。

在陈仲子时代,他被人们视为“隐士”或“老实人”,是百家争鸣的学术界之一。他厌恶做官,从繁华的都城迁来于陵居住,视富贵为浮云,所以是个“隐士”。他讨厌占有别人的劳动果实,一辈子自食其力,所以是个“老实人”。但在两千多年的古代社会中,主流社会对陈忠子的评价一直很低,甚至是厌恶他。孟子认为自己的行为不能算清廉,尤其是自己的行为不能提倡和提倡。他的行为极端、病态,完全违背社会伦理。他不吃哥哥的工资,他认为不干净;然而,如果是他妈妈做的,他会吃。他不住在哥哥家,但还是要住在别的房子里。所以孟子把他比作吃黄土喝泉水,见不到阳光下的蚯蚓。他“不入朝廷,不吃乱世之粮”,最终饿死。荀子认为陈忠子的行为是欺世、盗名、扰民、惑民,是一种为了名利的强盗,还不如做一个明火执仗的强盗。韩非子把陈忠子比作一个没用的“实心葫芦”。更有甚者,很多当权者和知名人物都认为,陈忠子作为社会人,避兄避母,没有亲戚,没有王公大臣,没有上下级。他抛弃母亲,抛弃国家,不履行社会责任,所以没有人伦,就是不忠不孝,没有朋友,是罪人,应该立即处死。同时,陈仲子的行为也被一些人认为是高尚的,主要代表是陶渊明这样的隐士。

后人对陈忠子的妻子评价很高。陈仲子的妻子视鲁管如粪土,一直跟随丈夫过着平静的生活。当楚王派人重金聘请陈仲子时,陈仲子居然被感动了。他和妻子商量说:“楚王今天聘我为相。如果我说好,明天我们可以坐四马拉的车,食物可以摆在我们面前。怎么样?”陈仲子的妻子回答说:“今天的丈夫弹琴看书,心安理得。再豪华的马车,你也只占一个位置;再好吃的饭,也只能一个人吃。不过,如今世道混乱,长得像,恐怕会担心性命。”于是,陈忠子最终放弃了做官的念头,安心隐居。

作者:中共滨州市委党史研究所(滨州市地方志研究所)

原文摘自《滨州百名历史人物》,略有修改。责任编辑:张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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