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没签劳务合同和我要钱合法吗,帮别人做事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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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人社厅公布,2018年,该省共有12家企业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列表如下。

近年来,为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湖北省加大了对违法欠薪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2018年起,湖北全面推行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出台《湖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下面,我们和边肖一起回顾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看看它是如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向违法欠薪“亮剑”的。

措施的主要内容

办法从管理对象、管理行为、管理程序、惩戒措施、除名条件五个方面明确了“黑名单”的管理。

管理对象

哪些人被明确列入“黑名单”管理?

我省在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对象如下:

严重违反国家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规章,拖欠工资并造成极端事件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责任人。

管理行为

什么样的行为被明确纳入“黑名单”管理?以下行为!

1。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6个月以上,数额较大的;

2。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者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司法机关;

4。总承包企业未履行支付和监管责任,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拖欠行为进行查处,以及因其他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纳入“黑名单”管理。特别是非法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或者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一是违法分包,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单位和组织、个人列为”。

同时,为履行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的要求,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且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总承包企业还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导致分包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虚拟机管理程序

该《办法》规定了“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并逐一列举了“信息收集、信息通报、决策、信息推送、信息发布”的组织实施程序。

要求包括用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地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事实简述、人社部门处理情况等。在信息发布会上。

纪律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管理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暂停审批社会保险、创业担保贷款、岗前职业培训、用人单位新学徒培训基金等一批补贴政策,暂停管理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和评聘,对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等社会行政部门从严处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巡视检查。

按照《湖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会同工会、住建、法院、金融等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查、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先评优等方面进行限制。使用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是全国性的[/s2/

移出条件

被加入“黑名单”后,还有可能被移除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主要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自律,建立容错机制,履行诚信公约,管理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如果企业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还可以按程序申请从“黑名单”中除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组织和个人实施动态监管。《办法》明确规定,“黑名单”管理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用人单位能够纠正违法行为并及时整改到位的,
被列入“黑名单”3个月后,可按程序申请除名。同时还明确,用人单位整改不到位或者再次发生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违法行为的,12个月期满后不予除名,期限再延长24个月。

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省人社厅相关人员表示,全省劳动者维权可通过12333进行投诉举报。此外,全省17个市(州)人社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均已公布(如下图),有需求者可及时拨打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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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68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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