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一年休年假是不是属于休上一年的年假,年假从什么时候算年假

满一年休年假是不是属于休上一年的年假,年假从什么时候算年假,第1张

年假是休的上一年的还是当年的(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

年底了,很多人的带薪年假还没休完。是要补钱还是安排休息?关键是,几天来,年假一直是员工和单位争议最大的地方。小龙虾今天带你了解小额带薪年假的相关知识点。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计算的法律规定

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文章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在年假期间,员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文章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5天;达到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达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从上面的法律可以明显看出,年假需要满足一个条件:连续工作满一年。

简单来说,连续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休年假。1年至10年(含)5天,10年至20年(含)10天,20年以上(含)15天。

二。带薪年假的实际计算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年休假的计算方法,但实践中,年休假的劳动争议很大,主要涉及连续累计工作年限的确定。下面简单解释一下。

1。工作年限的计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为工作时间的,应当计算为累计工作时间。

从法律定义上可以看出,年假的决定因素是工作时间的长短。而这个工作时间的长短决定了年假的长短。

比如小张在A公司工作了7年,在B公司工作了4年。这时,小张请了年假。B公司是按照11年10天计算还是4年5天计算?

从法律上来说,应该按照11年计算,因为年假是累计工作时间。

比如小张今年50岁,刚到B公司1年。他说之前在A公司工作了30年,需要一天年假。谁是公司的领导?我想我不愿意做这件事。

如何处理员工虚报工作年限?所以很多单位要求员工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材料上一般会写工作时间和离职时间,这类材料在一些单位可以默认作为任职证明。

社保记录。社保记录是官方材料,是工作年限最权威的证明。但是社保记录只能查询2年。2年后无法区分是职工社保还是灵活就业个人缴纳的社保。也就是说,2年后,无法证明他们是在职、失业还是个体户。

劳动合同。大部分企业还是认可合同的,唯一的缺点就是合同容易丢失,员工很难妥善保管。

仲裁决定。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决定员工的工作年限,但走到这一步就不值得了。

2。假期不包括在计算中

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5天;达到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达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职工依法享有的,以及因工伤引起的停工留薪期,不计入年休假。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是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元旦、春节、端午节、清明、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星期六、星期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陪产假等。,以及因工负伤的带薪休假期限。

所以带薪年假只能是员工正常的工作日。

3。带薪年假的实际计算方法

带薪年休假天数可根据累计连续工作年限确定。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年假必须在当年休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入用人单位并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年休假天数以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剩余日历天数÷单位365天)×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有点难以理解。这里有一个例子:

小张在A公司工作五年,今年12月1日入职。他的年假怎么算?

年假=0天,为什么?(31/365)*10 =0.8,不到1天。

其中:31表示小张12月入职,今年实际工作天数为31天,10表示工作5年以上。最终结果是0.8不满足1天,所以年假是0天(实际在A公司应该是10天)。

三。没有年假的几种方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

(二)职工请事假超过20天,单位不按规定扣发工资的;

(3)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超过2个月的;

(4)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超过3个月的;

(5)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超过4个月。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七条员工寒暑假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职工因工作需要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已享受当年年休假的职工,年度内发生《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简单来说,有寒暑假,天数超过年假的不享受带薪年假,病假太长的不享受带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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