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吉林等地入返丽人员排管通告

丽江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吉林等地入返丽人员排管通告,第1张

丽江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吉林等地入(返)丽人员排管通告

丽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沪吉入境(返)人员排查管控的通知

鉴于我国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快速增长,疫情在多地蔓延,范围进一步扩大,部分地区社区传播尚未阻断,有外溢病例报告,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不断做好我市引进外防工作,在13号文的基础上,现对上海、吉林等重点疫区的引进(回流)人员进行严格的排查和控制,具体如下:

1.14天内,对在上海、吉林等地居住过的新抵(返)境人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的控制措施,期间分别进行3次和2次核酸检测。

二是对在黎里居住过上海、吉林等地的人员,以社区(村民小组)网格为单位,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严格分类分级落实管控措施。

(一)在(回)李满14天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李入境(回)已满7天不满14天的,严格实施7天健康居家监测,进行2次核酸检测;

(3)出生不满7天的,应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健康居家监测,分别进行3次和2次核酸检测。

三是有上海、吉林等地居住史的人员应及时、如实向社区(村组)和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因迟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以上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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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643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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