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飞云街道疫情

瑞安市飞云街道疫情,第1张

温州瑞安市发布加强街面店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2号)

关于加强街店疫情防控的通知(32号)

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临街店铺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市大街小巷的街边小店,包括各类餐馆、宾馆、饭店、小吃店、美容院、公共浴室、药店、歌舞、酒吧、棋牌室、杂货店、五金店等。(室内封闭式休闲娱乐场所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经营主体基本信息到位。包括员工数量、业务规模等。,并建立管理档案进行日常管理。

(2)员工准入管理、健康监测、预防接种、核酸检测、个人防护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企业对员工自身健康及其进出温州活动的控制到位。特别是各类餐饮小吃、美容院等从事进口商品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除规定核酸检测频率的关键人员外,严格执行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并纳入“应尽最大能力检测”范围。

(3)检查经营实体到位情况。销售进口商品的店铺应当及时检查商品存放、场所分类和设备消毒情况,以及工作人员日常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店内顾客登记、体温检测、环境消毒等记录,利用显示屏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

(4)将“场所代码”设置并张贴到位。各类公共场所要全面启用“场所编码”,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编码”标识,安排专人引导和监督入场人员扫码验证,落实“进店不漏一人”原则。

(5)现场监控、安装和使用到位。在场所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监控覆盖不留死角,视频保存7天以上。

三。其他事项

1.各类经营主体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是否到位,从业人员和场所管理是否到位,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2.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视频监控标准安装、扫“场所码”的沿街店铺等经营主体给予“疫情防控绿色标签”;对上述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指派“疫情防控黄标兵”,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拖延不改、不整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给予“疫情防控红标”。严重者将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待措施落实到位并经过评估后再恢复运营。

3.广大市民应加强个人防护,在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测量体温、点亮‘温州防疫码’、戴口罩、扫位码”等防控措施,共同营造全民防疫的良好氛围。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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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643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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