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在贯彻落实《上海市抗击疫情、帮助企业促进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崇明区实际,提出崇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如下所示:
1、对零售、餐饮、邮政快递和春耕农保企业关键岗位员工按照防疫要求定期进行核酸和抗原检测的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支持。
2、对零售、餐饮、邮政快递和使用邮政快递以及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在防疫消毒上的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3、对交通运输站场、交通设施行业和出租企业、冷链相关企业人员核酸和抗原检测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支持。
4.给企业(混凝土企业等)补贴。)在防疫物资、核酸和抗原检测等方面为本市建设、施工和重大应急工程提供物质支持的。
5.给一线防疫人员发放临时补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贴。对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社区工作者给予临时工作补贴,对社区志愿者给予临时补贴。慰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物资保障和生产一线工作人员。
6.对指定集中隔离点实施安保方案,以经营场所作为集中隔离点的,按照崇明区集中隔离宾馆和卫生监测定点宾馆的相关安保方案执行。
7、加强防疫和生活物资供应。
加强国有企业在粮食供应保障地区建设应急粮库、冷库、烘干、
加工、包装等固定资产投资和设施设备升级并投产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补贴。涉及粮食安全和供应相关环节及特殊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
8.区级在符合耕地利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统筹设施农用地空布局和指标,满足重点应急粮食生产龙头企业生产和产能提升需求。
对承担全区疫情防控期间主副食品供应保障任务的企业,经区政府批准后,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和有关文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9.加大对绿叶菜生产的支持力度,增加疫情防控期间绿叶菜价格保险。
想抢种补种的农户,愿意在疫情防控期间,尽一切可能支持抢种绿叶菜。将4月30日前采收上市的抢种绿叶菜纳入补贴范围,每年单位面积绿叶菜补贴限6亩次。
加大对保障肉蛋等农产品供应的重点企业支持力度。
经区农业与农村委认定的肉蛋重点保障供应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崇明区乡镇供应需求的,按实际供应量给予补贴,每个保障供应单位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集贸市场作为崇明区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服务民生的基础产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积极作用,鼓励乡镇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际贡献和损失给予补助。
10.支持发展新的就业形式。
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为重点,开展新型就业形式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优先解决新型就业形式职业伤害保障问题。
推出“新就业形式工人互助保障计划”
帮助新就业模式劳动者提高抵御和预防疾病和意外风险的能力。
11、支持企业平稳过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
对在崇明区租赁国有企业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三个月租金;2022年,对在疫情被列为高风险区的乡镇行政区域内租住崇明区国有企业房屋,或因落实防疫要求导致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租金,全年租金总额免收6个月。
加强对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的支持。
进一步加强与市担保中心的合作,对中小企业生态发展贷款担保费实行全额补贴。
12.加强对农产品担保企业的金融支持。
进一步加强与市担保中心的沟通,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示范机构、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区农业农村委认定的产业联合体,提高信用担保额度。
13.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疫情防控期间贷款偿还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贷款发放,调整企业还款计划,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14.上海失业保险继续缴纳1%。
单位缴费率为0.5%,个人缴费率为0.5%。本市一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继续下调20%。
15.实施在线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的崇明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在线职业培训。2022年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
16.资金支付
加快资金拨付,对符合各项扶持补贴政策条件的项目,经责任部门初审后及时拨付资金。
7.落实餐饮等生活服务业救助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