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第1张

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第五版)

为指导高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校园防控主体责任,有序实施常态化防控和应急措施,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预案和当前疫情需要,对《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本版预案。

一、开学前

(一)学校准备工作

1.注意学校准备。

学校要根据疫情形势和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强学校疫情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做好新冠肺炎和学校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科学制定开学工作计划。师生员工和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后,要精心安排师生返校,安全有序推进开学工作。

2.落实“四方责任”

严格落实辖区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师生员工自我管理责任。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前有序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

3.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加强指导,促进学校与疾控中心及附近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地方政府与辖区内高校建立“合同制”,积极与地方政府开展联防联控。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形成教育、卫生与学校、家庭、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点对点”的多方合作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全覆盖。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评估,开展专项风险排查,确保每项措施落到实处。

4.细化防控方案。

学校防控骨干应熟悉当地防控要求、防控方案、医疗服务方案。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师生来源特点,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医院(诊所)要发挥与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

5.完善应急预案。

开学前,高校要与当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做好衔接,完善学校疫情处置机制,周密部署,协调高效制定应急预案,做到“点对点”、“人对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场景、实战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预案各环节能够快速反应,应急措施到位。隔离、转运、流量调节、围堵控制、治疗、健康监测、信息发布、在线教学、舆情监测、人文关怀、服务保障等尽快实施。

6.做好防疫储备。

提前储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在学校内或周边具备隔离条件的宾馆设立临时观察室,位置相对独立,必要的资料齐全,操作规程规范,值班人员合格,一旦出现疑似症状,立即进行临时隔离。空房间和用于隔离的房间数量应尽可能充足。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员、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实施等工作。

7.彻底整顿环境

实施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冷藏冷链物流监控管理,保障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对教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公厕等场所进行彻底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清理垃圾。校园内使用的空受控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8.加强教育和培训。

通过各种媒体等渠道,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做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党政领导干部、高等院校师生应当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个人防护和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9.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建立覆盖全体师生的健康监测系统,全面核对、准确、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况、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近期行程等信息,拟定师生返校计划,精准施策,做到“一校一策一人一档”。

10.促进疫苗接种。

符合接种条件的教师、学生和员工应接种新冠肺炎所有疫苗。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应接受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但不能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

(二)教师、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准备

1.报告健康状况。

开学前连续14天每天监测体温和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如实向学校申报健康码和行程卡,配合学校做好开学健康检查工作。

12.落实返校要求。

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当地和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和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和消毒知识与技能。在学校正式确定并通知开学时间之前,学生未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确需复学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13.实行分类管理。

从不同省份返回的高校师生和职工,需要在开学前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到校后,可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分批进行核酸检测。海外师生在得到学校通知前不得返校,将按我国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管理。

二。返校途中的保护

(1)返校途中应携带足够的口罩、速干型手部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卫生,做好防护。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的交流,与同车乘客保持距离,避免聚集。做好手部卫生,尽量避免直接接触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快干手消毒剂清洗。

(3)返校途中如有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并及时到就近医院就医。在机场、火车站和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卫生监测和防疫管理工作。

三。开学后

(一)学校管理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

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细化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校旷课(出勤)跟踪登记制度、复课凭证查验制度等要求和防控措施。

2.严格的日常管理

依托学校、学院(系、科、办等)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上课,可以掌握老师、学生、员工每天的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的记录。所有教师、学生和工作人员不必去中高风险地区。对因病缺课的师生,要密切跟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加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和流感等季节性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和治疗。定期开展防疫培训、检查和调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3.加强校门管理。

全面控制进出校园通道,做到负责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和排查记录齐全。所有人员入校时,要严格查验身份,量体温,检查健康证和旅行卡。所有人员只有在他们的健康代码、旅行卡和温度正常并戴口罩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合理设置快递点,加强对外销售和寄递人员的核查、登记和管理,加强国内国际邮件的冷链食品包装和预防性消毒。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实施出入校门便捷管理机制。全面排查进出学校漏洞,重点排查破损围栏、绿植围挡、矮墙等人员可通行、无人值守的区域,及时修补堵塞漏洞。

4.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

落实校园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校园内的垃圾每天都会清理消毒,垃圾容器也会清理消毒。使用空时,应确保空调制系统的供气安全。疫情期间,加大了对公共区域开关面板、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洗消毒频率。校园内大型工地实行闭环管理,施工人员与校园物理隔离。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营养管理的通知》(教体艺发〔2021〕38号)要求,食堂餐桌安装隔断,高峰时段就餐,引导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清洁、消毒等食堂卫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正规渠道采购原料,确保可追溯。做好就餐区的桌椅、地面、餐具、炊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及时收集处理剩菜剩饭。

6.加强宿舍管理。

严禁学生进入宿舍,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引导学生不在宿舍区聚集,少参观。宿舍要经常通风清洁,厕所和公共区域要保持清洁,洗手设施要运行良好,垃圾清扫和日常公共区域要清洁消毒。

7.加强活动管理。

根据校园情况,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加强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空用房的人员密度控制。原则上不需要组织大型室内聚会活动。

8.加强家属区管理。

将家属区纳入社区常态化防控管理,对家属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学校通勤车辆管理。加强教职工及其家属与社区网格管理员的沟通,密切关注教职工家属的日常身体状况。

9.进行应急演练。

开学后,高校要定期组织应对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即时反应能力,检验学校疫情防控骨干、师生员工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和调整。

(二)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要求

10.观察校门管理。

师生应遵守校门管理规定,尽量减少缺课。学生的学习生活空相对固定。对于因求职、实习等原因确实需要休学的。,他们应遵循相应的程序,并被允许进出学校。

11.加强健康监测。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发现疑似症状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就医,不得带病上课或工作。在当地疫情防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支持和保障下,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核酸采样,加强校园保安、保洁、食堂等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12.加强个人防护。

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应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并完成加强接种。校园内师生应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校(楼)门服务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也应穿着工作服和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清洗和消毒。

13.实施健康教育。

将学校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纳入“开学第一课”,组织师生学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规范。定期对师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健身活动,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14.注意心理健康

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关注师生心理状况,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工或志愿者,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及时疏导师生负面情绪,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四。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理

(一)关注疫情变化

及时关注学校所在地区和全国其他地区的疫情变化。学校所在地区一旦发生当地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系统,果断采取措施。

(二)加强监测和预警

学校在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严格落实健康监测、体温检测、师生晨午检、因病缺课原因追踪登记等措施,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师生出现疑似症状的,学生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教职工应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学校应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点)。指定人员负责监测被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并指导其就医。没有校医院(诊所)的学校应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学校所在县(市、区、旗)一旦发生疫情,要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加大师生间核酸检测抽样比例,推广使用抗原检测。期间,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洁员、校(楼)门卫等工作人员每周都会进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可适当增加。在抗原检测阳性的情况下,无论是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都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运送工作指南》的要求,从急救中心运送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3)迅速处理疫情

如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师生密切接触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并在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措施,及时安排网络教学。

校园发生疫情后,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预案,配合校园传染源控制管理,由疾控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根据病例轨迹和流行病学信息,科学准确划定风险区域和风险人员。学校积极配合疾控机构等部门做好先控后排的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有序组织实施风险人员的运送、隔离控制、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污染状况和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环境及物体表面最终消毒,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师生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家庭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学校要查看当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认真排查所辖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跟踪整改。学校要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对师生做到排查、控制、督导、教育、关怀“五到位”,妥善解决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在防疫提醒、生活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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