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院校,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合格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年龄放宽5岁。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在工作单位工作,档案仍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国内外同期毕业、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在工作单位工作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在mainland China高校取得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其他台湾省居民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的学历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注册地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及照片上传:2022年4月15日9:00-2022年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2年4月15日9:00-2022年12月30日16:00;
3.答辩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9:00-16:00;
4.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4月15日9:00-2022年12月31日18: 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经初审后报名成功。
(3)未按时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并上传照片者,视为无效报名。
关于登记的说明
1.应聘者请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X45)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
2.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该招聘岗位无开工率。公告后7个工作日,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而职位已经有人了。
4.申请者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将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后来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录用到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册员工;
④2022年8月31日前新录用的服务期满5年的公务员,或按规定(含明确约定)已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按国家和省规定不得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评估方法和实施措施
考试前,我校会对考生进行复查。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习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审核通过的考生由学校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组织。评估方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候选人。
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和检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空缺时,不予递补。
考察学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当考生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职位空空缺时,不予递补。聘用经批准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宣传和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南京工业大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学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一般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在学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电话:025-58139145,025-58139140
联系人:杨老师、文老师、蔡老师
电子邮件:hr@njtech.edu.cn
七。招聘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系人:黄老师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邮箱:jytrsc@ec.js.edu.cn,
联系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邮箱:syzpjb@jshrss.gov.cn,
联系电话:025-83230723。
附: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