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邮政快递业经营的通知
为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物资寄递需求,经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从4月14日起,有序恢复全县邮政快递业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政快递行业复工复产条件
(1)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防控制度、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理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落实和执行,严防疫情通过传递渠道传播。
(2)加强员工管理。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应在博兴的经营场所,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14天内无在中、高风险县(市、区)居住史,应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复工。企业要建立员工台账,组织一次员工防疫知识教育,提高员工健康素养和防疫意识,养成戴口罩、“一米长”、勤洗手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3)准备好消毒、杀菌和防控材料。关闭经营场所,复工前企业、终端网点、处理场所要对环境进行全面预防性消毒,做好通风工作。企业和终端网点应当对库存快件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消除防控隐患。快递企业应当根据从业人员数量和业务规模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完成消毒灭菌设备的升级改造,保证足够的消毒液雾化量,确保邮件表面完全消毒。
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可向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交通物流专班申请复工复产。交通物流专班通过审核和现场核查后,方可恢复运营。
二。加强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实施
(1)落实营业场所防控要求。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对进入外部营业场所、快件处理场所和内部办公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核对其健康码,减少内部人员聚集和接触。营业场所、加工场所和办公场所应尽可能保持通风,营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应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加工场所应在每件来料加工后进行全面消毒。要加强快件运输车辆疫情防控工作,实行跨区域最高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标准。要做好服务工具的清洗消毒工作,重点对快件运输车辆的密闭箱、刹把、扶手等经常接触的部位进行清洗消毒。
(2)加强员工的健康保护。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指南》的规定,落实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的个人健康防护、生活环境卫生和服务环节防护措施。各岗位员工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快件运输车辆司机单独驾驶时除外),做好手部卫生。从业人员每7天有一次核酸检测,根据疫情动态调整。遵循“事事有人管”的原则,员工完成疫苗接种后才能上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所在公司报告,并及时就医。只有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你才能重返工作岗位。在新冠肺炎接触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及时向社区报告,并配合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
(3)加强快件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邮政快递企业应当暂停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快件收寄业务,在中高风险等级解除后及时恢复收寄业务。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冠肺炎国际邮件快件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滨州市国际邮件快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国际邮件进口进博会后,应单独消毒,存放在专门区域,保存10天,用紫外线消毒。储存期满后,通知收件人来现场领取,征求收件人意见,当面开箱,并对内部进行消毒。对不符合消毒条件的物品,应当书面告知收件人注意事项。在发送之日,应共同
(4)妥善处理与疫情相关的邮件。邮政快递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规定。疫情相关事件发生后,要按照“一停、二除、三查、四保”的原则,果断采取措施,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科学、准确、快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响应,协调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相关快件的流向调整、溯源追踪等工作。对涉及的企业、网点和车辆,要严格落实应急防控措施。处置结束后,确认快件安全,才能组织运输工作。
三。落实快递环节防控措施
(一)不需要网购。网购带来的快递物流包裹需要经过多个流通环节,接触多,存在材料传播和交叉感染的风险。建议广大市民无特殊需求,不要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来自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的商品,尤其是食品和冷链物品,降低物流快递环节的感染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接触传染源的可能性。
(2)妥善处理快件。【/s2/】收快递时,尽量选择无接触投递方式;如确需在快递终端网点领取,应主动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扫描“地点码”,全程与他人保持1m以上的距离。收到快件后,尽量在室外打开,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消毒,确保包裹拆到哪一层,消毒到哪一层;如果用常规手段很难杀灭,拆包前先静置。快件的包装要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妥善处理。收到海外邮件后第3 ~ 5天应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和疲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
(3)理性对待邮件延误。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快递在送达前,随时可能受到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快递中断、积压、延误等。不时发生。请广大市民多一些理解和宽容,理性对待快件延误。
博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交通物流专班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