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天长解除部分区域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滁州天长解除部分区域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张

滁州天长解除部分区域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解除部分地区密封控制措施的通知

(2022年第39号)

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关注突变菌株局部疫情应急处理指南(修订版)》(皖防办〔2022〕90号)、《关于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天长市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等。,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4月25日6时起,解除封闭和管制区域内以下相关管制措施:

首先,取消封闭区的名单

1.天发小区3号楼1单元

2.3区5号楼1单元和14号楼2单元的安置。

3.康宁综合楼及车库2号楼1单元

外贸装饰城22号楼南楼1单元

5.同心南苑123号楼1单元

6.花园小区北区2号楼2单元

7.溧阳兰亭西门生活超市

二。发布控制区域列表

1.天发小区

2.3号区域的重新安置

3.康宁综合楼

4.外贸装饰城住宅楼

5.同心南苑小区

6.花园小区

根据安徽省防疫办〔2022〕90号文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解除封锁和控制区域:1。最近14天该地区没有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该地区最后一次密切接触者已接触14天以上,核酸检测阴性;3.该区域所有人员在启封前2天完成了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封闭区、控制区、防范区未解封的市指挥部将及时发布通告。

“解封”不等于“解封”。近期,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始终坚持“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原则,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压实“四个责任”,落实“四个早”要求。广大市民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切实增强防疫意识,落实防疫措施,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天长市新冠肺炎防疫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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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628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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