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0初审名单

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0初审名单,第1张

东南大学2022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的考试招生模式,结合东南大学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经上级批准,2022年,我校将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志向远大、成绩突出的高中毕业生,努力将其培养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引领未来、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和原则

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东南大学招生办负责我校综合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

我校的综合评价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供大于求。

二。注册目标

具有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资格;信念坚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专业和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18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如下:

来源:东南大学

注:各专业分流方向见附件1。

四。注册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

报名时,考生根据自己喜欢的科目填写历史或物理。物理考生还需要根据所选科目和专业兴趣填写一到两个高校专业组及其专业。报考大学专业组3时,必须填写7个不同的专业(类)。志愿报名后不可修改,是录取和安排高考的专业依据。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视为无效申请。

2.上传报名资料,不用邮寄。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必须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提交后不可修改。包括:

(1)东南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报名表扫描件或照片: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打印,所有页面须由考生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其中“附加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与中学公示结果一致。

(2)中学公示结果扫描件或照片:中学按照附件2中的格式公示考生信息和模考成绩。结果公示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公示结束后,上传考生本人及签名盖章的报名表。未提交公示结果或签名盖章的为无效申请。

(3)高中获得的竞赛证书扫描件或照片,体现基础学科拔尖。论文、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要求考生提交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如有虚假内容或隐瞒事实可能对申请造成不利影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已入学或毕业者,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筛选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对已完成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5月25日起,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和“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2.志愿确认:5月31日前,通过初审的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https://gk.jseea.cn)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确认东南大学志愿填报顺序和报考大学顺序。考生确定报东南大学志愿,参加东南大学考试。我校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本简章中的程序进行选拔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东南大学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招生资格综合评价。

3.缴费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2年6月2日至5日在报名系统缴费,根据系统提示按时打印准考证。

4.考试: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为数学和物理;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是语文和数学。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考试地点为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学校评估工作计划可能会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5.入围名单确认:6月20日前,我校根据考生和各学院专业组志愿的测试结果,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各学院专业组考生入围名单,并按要求公示。

六。准入原则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2年江苏省指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根据我校“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校考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该考生的综合评价分数上线。

2.我校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各院校专业组考生进行排名。综合评价结果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和投档同等级排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强基础计划后、本科一批提前前,根据A类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认的院校志愿及顺序,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投档。

3.对于在我校投档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报名时填报的高校专业组中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按相同名次排序。

4.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划之前,先录取已提交入学申请的学生。已提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任何其他批次或招生类型。

七。费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加飞[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交财[2007]89号),每名参加考试的学生收费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有调整,东南大学会做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招生综合评价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管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考生必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客观真实的。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其今年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该院按有关规定取消其今年高考的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考试、辅导等工作。如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如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

九。重要时间表

2022年4月27日-5月10日,综合评价报名。

2022年5月25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2022年5月31日前,确认志愿和报考院校顺序。

2022年6月2日-5日,付款。

2022年6月12日,校考。

2022年6月20日,入选名单公布并公示。

十、联系方式

网站:https://zsb.seu.edu.cn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政编码:211189

附件1:招生专业分流方向

附件2:中学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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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622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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