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春节疫情防控通知

昆明市春节疫情防控通知,第1张

4月2日昆明发布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公告

昆明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2022年清明节祭扫相关事宜的通知

近期我国局部疫情较多,范围广,频率高。各省市均有局部疫情发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降低现场祭祀和祭扫造成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疫情风险,切实维护市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将2022年清明节祭扫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4天内居住在上海、吉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必须按照3月30日下发的《昆明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重点疫区来(回)昆人员排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参加祭祀和祭扫,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尚在健康监测期的人员、出现不明原因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纳入健康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其他人员尽量避免跨区域流动回乡,就地牺牲,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需当场牺牲的,要严格落实“云南健康码”、“交通大数据出行卡”扫码查验、科学佩戴口罩、体温检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措施。不组织或参加五人以上集中祭祀、集体祭祀等群众性祭祀活动,不借清明祭祀、聚餐之机,倡导通过网上祭扫、撰写留言、家中缅怀等方式缅怀故人。

二是全市各公墓、骨灰存放场所等殡葬服务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要组织开展“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严格检查,提示祭扫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第三,提倡清明节减少出行,非必要不流动,非必要不出市。对于确实需要出行的,出门前咨询目的地当地防疫政策,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回昆明时报村(社区)和单位备案,配合落实属地防控措施。

4.清明期间,广大群众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场所、前往医院就医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戴口罩、使用公筷(勺)、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自己的居住史、发热史和接触史;治疗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动词 (verb的缩写)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感染、降低感染后重症率和死亡率的最有效手段。请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尽快、主动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麻接种,共同构筑群体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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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622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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