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学费补贴

大连学费补贴,第1张

大连知名高校大学生学费补偿政策

大连名校学费补偿政策

策略内容

知名高校毕业生可在我市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项目,符合条件者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的资助,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按实际缴纳学费或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学历最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计算)。各级财政学费补助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学费金额(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知名高校毕业生应是2年内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其他有影响力的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其专业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对应度高。所学专业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契合度较高,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培养目录(2021)》。对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用人单位的报考人员,条件放宽至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双一流”高校条件限制。其他条件还需要满足。

2.今年将接受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毕业的名校毕业生申请。

3.用人单位应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我市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各地区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每个地区不超过10家),以及高层次人才、 我市科技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指获得相应国家、省、市认定或资助的人员,此人应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本企业30%及以上股份)。

4.知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毕业生不享受学费补偿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截至申请日当月或上月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申请材料

下列申请材料应一式两份(内容和文字应清晰可见),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大连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同时需要Word电子版)。

2.应提交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全国高校第四轮评估结果中除“双一流高校”以外的一流学科或A类学科的毕业生)、学费收据(或学费缴纳说明)、助学贷款协议及还款记录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记录复印件和连续缴费满一年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内部宣传资料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申请程序

1.知名大学毕业生向雇主申请。

2.用人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区县项目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当地市县主管部门。

3.各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前将附有项目资金的申请报告报送市人社部门。

4.市人社部门将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请材料以及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根据公示结果,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

资金支付

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人社部门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区、市、县(试点地区)财政,“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由区、市、县项目部门按规定拨付到用人单位开设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学费或助学贷款补偿金由各区市县主管部门划拨至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开立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再由用人单位支付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政策,“名校英才”大连奖学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学费或助学贷款补偿补助资金的50%由市财政承担,其余由区、市、县(试点地区)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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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611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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