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济返济人员政策

入济返济人员政策,第1张

关于加强入济返济人员管理服务通告(5月10日)

关于加强归国人员管理服务的通知

为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适应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严把“外防输入”关口,现将加强返乡经济人员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外返济人员应提前3天到所在社区(单位、宾馆、村)报到,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他们抵达后的第一天和第三天将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经和回经。确需入济和回济的,到达后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中危所在县(市、区)的人,如果确实需要得到帮助,到达后在家监护7天。

四、对于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参照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

五、纳入经济援助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市现行的疫情防控政策,并自觉接受相关检查和检测。要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勤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人为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2022年4月8日,市委领导小组(总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归国经济人员管理服务的通知》暂停执行。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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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607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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