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关于恢复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经营的通知

乐陵关于恢复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经营的通知,第1张

乐陵关于恢复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经营的通知

关于恢复本市餐饮服务单位餐厅经营的通知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发展形势,经乐陵市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总体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同意,自5月10日起,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恢复餐饮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餐饮单位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各餐饮单位对所有进店人员要严格执行“测量体温+扫描场所代码+检查健康绿码和行程单代码”的原则,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一律持“亮黄牌”或“星号”7天后不得进入餐厅,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必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有效证明方可用餐。拒绝发烧咳嗽的人吃饭。

第三,严格执行始终佩戴口罩的要求。进店的顾客除了吃饭时间,其余时间都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四。为保证店内环境的卫生和安全,员工上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通风、消毒等卫生清洁工作。

五、提倡电话订餐、网上订餐、限时用餐,防止店家聚餐,提倡文明用餐,提倡公用勺子和筷子。

六、严格执行餐饮单位食品及原料、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现场宰杀活禽,严禁出售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七、严格限制人流量,用餐人数不超过最大客流量的50%,每桌用餐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且每个用餐者之间隔一个座位。目前仍然禁止带50人以上(含50人)吃饭。

各餐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和处罚。

餐饮单位因前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被责令停业整顿,整改到位后,报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开业。

灵石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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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606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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