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置业集团减免企业租金政策内容一览

上海静安置业集团减免企业租金政策内容一览,第1张

上海静安置业集团减免企业租金政策内容一览

一、实施主体

上海静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及纳入合并报表的托管企业。

二。适用对象

最终签订并租赁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人)。其中,小微企业身份确认渗透到实际控制人。小微企业参照《大中小微企业统计分类办法(2017)》,以《关于印发:的通知》(YF〔2015〕309号)为认定分类标准。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三。租金减免方式

实施主体将在2022年免除最终承租人6个月的租金。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租期享受免租。

免租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不含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实施者本着方便、高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直接免除、返还或从后续租金中扣除的方式实施租金减免。

对于有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人不享受此租金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此租金减免政策。其中,转租人为本区国有企业的,以其已缴纳的租金为限,与产权人分享租金减免;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产权人和国有企业转租方落实对最终承租人的全部租金减免,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助。

最终,承租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或不支持、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且存在恶意拖欠租金、失信和违法行为的,实施主体可终止或取消减租或免租,直至对已减租或退租的租金进行追索。

四。申请和接受

1.实施主体设置专门的受理窗口: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免租申请表(提供样本)、承租人与房产所属国有企业或转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承租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3.接受方式

包括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将发送至实施单位指定邮箱,加盖公章的材料原件将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书面提交。

4.验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

五、协商和监督

1 .实施主体设立专门的咨询窗口(与受理窗口同)。

2.地产集团负责指导、督促下属子公司、托管企业落实此项租金减免政策。

六。其他事项

地产集团保留对本计划及其他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市、区政策调整,地产集团有权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上海静安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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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605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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