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纠缠的意思2022-09-13  17

天津特困行业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题解答2022

问:为什么要实施贫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分期缓缴政策?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稳定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提高技能防止失业》(人社部发〔2022〕2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6号)

问:在这个极度贫困的行业,哪些单位适用分期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

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以及有上述行业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问: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哪部分社会保险费?

答:根据国家政策,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5月至7月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职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当按时足额代扣代缴。

问:如何判断单位所属行业?

答:餐饮、零售、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的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规定的餐饮、零售、航空空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铁路运输业执行。旅游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规定的旅游行业执行。

各单位具体行业以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

问:单位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缓缴?

答: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于2022年5月至7月每月15日前,向参保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当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费;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每月15日前向参保人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将当月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4月。初创企业可从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企业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以从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问:单位如何申请缓缴?社保机构是怎么审核的?

答:单位填写《贫困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申请缓缴。疫情期间还可以通过社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申请延期。

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所属行业,核查企业是否符合缓缴条件,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或《旅游及相关行业国家统计分类》(2018)。经审核合格的,应当及时为企业办理缓缴手续。

问:缓缴单位什么时候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递延企业最迟应在2022年12月底前补足递延养老保险费;延期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5月底前缴清。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的,从补缴滞纳金期限的次月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即自2023年1月1日起加收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作为滞纳金收取。递延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提前补足递延养老保险费。

问:如何处理员工延期缴费期间的待遇问题?

答:单位按规定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累计计算。单位补足递延养老保险费前,不计算职工缴费月数和月缴费基数。

职工按规定申领养老保险待遇、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或者在缓缴期内死亡的,单位应当先完成与该职工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缴纳。

根据缓缴期限的规定,单位被依法注销的,应当补足注销前的全部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单位享受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定岗位回报政策、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或失业补贴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延期缴费期间,员工积分结算、小客车摇号等权益不受影响。

问:对于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后,社会保险补贴将如何处理?

答:社会保险补贴先垫付,后支付。根据规定,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享受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人口等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企业。,应正常申请缓缴期间应享受的医疗保险补贴、生育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企业在缓缴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后,可一次性申请缓缴期间应享受的养老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和工伤保险补贴。

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缓缴养老保险费吗?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2023年底前补缴。补充基数在2023年全市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问:灵活就业人员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如何处理?

答:根据本市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在个人窗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缓缴期间,实行阶段性脱钩管理政策,参保人员可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问: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延期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社保补贴如何处理?

答:对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社保补贴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任堇社办发〔2020〕89号)执行。即连续三个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次月起终止社会保险补贴。

问:对所有中小微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何时实施?

答: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所有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政策,我市正在积极准备,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将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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