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

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第1张

即日起江苏交通40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 签订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

2022年3月2日更新

即日起,《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实施高频事项免予处罚清单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度的意见(试行)》正式实施。交通领域四十起高频轻微违法行为将免于处罚。而是通过签订承诺书告知当事人免于处罚的方式,教育引导当事人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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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共有40项豁免清单,涉及道路运输领域19项,水运和港口领域19项,工程建设质量领域2项。比如: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对道路客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的处罚;等一下。这些事项,同时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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