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险

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险,第1张

南京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可以办理退费吗?

参保人按规定缴纳伤残保险费,在待遇享受期前停止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相关材料到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缴费退还手续。待遇享受期内,已缴纳的伤残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予退还。

扩展阅读:

1.伤残保险金享受期限:伤残保险金享受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中期间,参保人从转移或缴费后的次月起享受待遇。已完成年度伤残保险缴费且年内转移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关系的,不再重复缴纳伤残保险费。

2.投保人如何缴费?

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每年12月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账户的同时一次性转移次年的个人缴费。2021年的过户时间是2021年6月。

居民医保参保人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缴纳次年的居民医保费;2021年,个人不缴费。

学生和大学生暂时不交。

享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全额补贴的居民,个人不缴费的,由财政部门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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